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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余秋雨打官司 余秋雨的文革“悔过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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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驻原写作组工作组编印过一批给市委常委、市清查办公室、市委宣传部负责人阅读的《清查报告》。这份交代检查便采自第71期。前面没有“秘密”或“机密”二字,属一般性的材料,共印五十份。
这“简报”是做具体工作的人向上级反映清查工作的进展和成绩,今天的读者读来则可以增长见识,明白“写作组”运作的诡秘性和文章社会效果的权威性,“影射史学”是怎么一回事,以及“四人帮”及其余党如何利用古典小说《红楼梦》为现实斗争服务,为他们篡党夺权批判周恩来、打倒邓小平服务。
这期“简报”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原写作组借评〈红楼梦〉搞影射红学的清查报告》,另有十个附件,其中附件一、二、三是《朱永嘉的交代》、《王知常的交代》、《郭××交代炮制黑文〈大有大的难处〉》。这三人中的朱、王是写作组第一、二号头头,郭则是下属的哲学组负责人。对他们未称“同志”,说明性质严重,相当于敌我矛盾。标题用“交代”而不用“揭发”,表明他们将受到组织处理,即事后一律开除党籍或坐牢。而后面六位均称“同志”,并在题目上用“揭发”取代“交代”,是因为他们犯的是一般政治错误,属人民内部矛盾,只要“揭发”或曰“说清楚”就可以解脱,而余秋雨正属当年写作组文艺组据说是八位“说清楚”对象之一。他写的揭发材料题目为《余秋雨同志揭发炮制〈贾府里的孔圣人——贾政〉一文的情况》。
名为“揭发”,其实也有检查和交代的内容。这种检查和交代或曰“揭发”——是一种令人进行精神自戕的语言酷刑,年纪大一点的知识分子都经历过、或写过(包括笔者)。对这种产生在中国特殊政治环境中的交代检查,披露出来无疑有一定认识价值,可使人了解到知识分子当年如何没有独立人格,为了保全自己只好紧跟上头批判别人。在批判完后轮到下次政治运动时,转为别人批判自己,清算自己。为了表示悔改,只好写交代检查揭露别人,用这种“语言酷刑”拷打自己的灵魂,换取自己的清白。
这份揭发材料还可说明当时对言论的管制有相当严密的制度。在批林批孔期间,这个制度是以篡改古典文学作品以附和主流意识形态为主要特点。它的发生机制表现为因统治者的政治需要废除一切正常的学术探讨。不管原作的真实性如何,一定要按政治斗争的调子重新进行包装。如果达不到这个高度,就必须请御用刀笔手修改,一直到“首长”满意为止。
这种交代检查,也可称之为“悔过书”,从余秋雨此文最后一句“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亦可以看出他所表白的悔过之意。
至于里面提到“其中两段鲁迅批孔孟之道的话,记得也是我加的”,说明余离开“石一歌”后,仍把“石一歌”歪曲鲁迅的“跟风”手法带到了更核心的写作组本部,并发扬光大之。这正说明他讲自己1973年离开“石一歌”后没写过“跟风”文章,完全不符合事实。里面还提及“在食堂遇见王知常”,这个王知常是《学习与批判》帮刊的主持者之一,余居然和他在同一食堂吃饭,这从一个侧面应证了孙光萱在《也谈“为文和做人的规矩”》中所说的:余“和朱永嘉、王知常同在康平路一幢大楼里办公,和王知常等人同在余庆路食堂就餐,共同商量《学习与批判》的选题计划”。
当然,这个“悔过书”在“文革”中不算是最典型的,作者的检查在当时也认为很不深刻,有避重就轻之嫌。以余秋雨在写作组所处的核心地位,他所负责的是帮王知常还稿债和一些重要文章的改稿、统稿重任,说他完全不知道王知常布置此文的写作意图,那他如何改?即使改出来了,又如何通得过?这都是疑问。退一万步来说,余秋雨的确不知道王知常的“具体授意”和“其他政治目的”,却能改得使王知常满意,这个本事该多大!说明其帮派思想已达到了与王知常合二而一的默契地步,这就难怪王这样信任他,在写作组内定下这样一条“规定”或曰帮规:把写得不满意的文章,差不多都要交这位刀笔吏修改。
此“悔过书”尽管“悔过”之意严重不足,还留下不少“悬念”叫人猜想,但它毕竟是一份真实的历史文件,它对研究余秋雨的生平和创作道路,仍有一定的历史价值。著名诗人郭小川的亲属及其研究者在编《郭小川全集》时,就把郭小川在历次运动中的检查交代另编了一大本《检讨书》公开出版,另一个诗人邵燕祥也主动“献丑”,把自己能找到的检查交代编成一本《人生败笔——一个灭顶者的挣扎实录》。
当然,我们不能强求余秋雨有这样高的思想境界,因为这不仅需要对历史真相从不隐瞒而不是什么“从不谦虚”的态度,更需要一种精神境界的崇高飞跃。
这篇“悔过书”,我曾当做证据提供给法院。在正式开庭时,余秋雨认为这篇检查交代没有他的签名,不算数。他这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因这是组织上编印的,不可能与本人见面。既然是打印材料,且属“简报”性质,当然不可能有个人签名,但这“简报”中的揭发系根据余秋雨本人手写而打印的,而这手写就有他的签名。如果要找旁证,胡锡涛在《余秋雨要不要忏悔?》中,就说过余秋雨当年“揭发了写作组的一些问题与内幕”,这份检查交代当是其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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