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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余秋雨打官司 海内外来信选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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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还牵涉到“文革”文学研究中钩沉出某位作家写过歌颂“文革”的作品或写过大批判文章,是否就是揪人家小辫子的问题。“文革”文学研究本来探讨的就是一些负面的文学现象,这种考证和钩沉难免会“伤害人”——伤那些悔其少作,或自诩为“永远站在正面”的作家的面子,这些均希望读者正确理解和对待。因为研究作家的生平和创作道路,求真、求全才是科学的态度。
复旦大学是当年“石一歌”的据点,是“四人帮”横行的重灾区,知识分子深受其害,因而该校有一些教授对余秋雨不买账。如一位博士生导师在辅导博士生论文时,发现一位学生在写研究余秋雨作品的文章,他连忙告诉他:“此人不值得你花力气写。”
另一位复旦大学博士生导师则来信云:
远清教授:
寄来台湾中央社电讯稿、《长江日报》等复印件有关官司的报道均收到,使我了解不少情况,至为感谢。
余某如此虚张声势,企图封人之口,除了“名人即完人”的旧思想太重之外,我很怀疑背后还有更见不得人的东西怕继续揭出,否则是不必如此的。
专此布复 并颂撰安
此信虽短,但能点到要害处。该教授长期与余秋雨打交道,80年代还跟他一起参加过评上海高校高级职称,深知其人品尤其是“文革”中的表现。信中所说的“怀疑”,是有事实根据的推断。他认为“背后还有更见不得人的东西怕继续揭出”,这“继续揭出”,就等余秋雨第二次告我即鼓励我“拿出证据来”再进行好了。
来自四面八方的信件,使我感到自己并不孤立。我由于邮购《山西文学》,该刊主编兼山西省作家协会副主席给我回了一封短信:
古远清先生:
信悉。您太客气了,还附了邮票。余某人要打官司,真不知是怎么想的。不做声是最好的处理。您就抖擞起精神应战吧。
祝好!
“不做声是最好的处理”,的确是余秋雨的上策。但他是不甘寂寞的人,要他沉默万万办不到,这样只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在武汉接到文友们的电话和信访更多,其中湖北大学古籍研究所一位七十多岁的老教授给我来信说:
古老师:
寄来《中央日报》、《中国时报》复印件,已收,谢谢。
关于您与余秋雨的笔墨官司,我从《羊城晚报》与本市媒体略知一二。根据实际材料,对某一问题作出特定的分析判断,本属十分正常的学术活动的范围,即使是因所据资料失实而导致某些谬误,只能通过学术争辩的途径来解决,不应该一下子就怀疑到对方(研究者)的“动机不纯”,更不应该以所谓“侵权”而诉诸法律。我认为,余秋雨先生近十年来在一片喝彩声中平步青云、春风得意,似乎已“狂”到了“忘我”地步。老虎屁股摸不得,谁批评他,他就对谁火冒三丈,实在是缺乏作为一个知名学者应有的严谨、大度、谦让与自省的学术风度与文化品质,其表现早已为文化学术界正直人士所不耻。我校中文系邹贤敏教授,日前已向《武汉晚报》记者表明了自己支古谴余的态度。我完全同意邹贤敏先生的看法,在此表示对您的支持。
真理与正义在您这边。沉着应战,据理争辩,您定会胜诉的。 盼调整心情,保重身体。此祝时安
这封信代表了学术界的许多人对余秋雨打官司的看法。这类信件,读者写有许多,如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学院一位讲师来信云:
尊敬的古教授、远清先生:您好!
我是青岛中国海洋大学教师。据报载,先生最近惹上一点麻烦,我是从《齐鲁晚报》2002年8月1日所刊登的《余秋雨要和古远清打官司》知道这一消息的。关于余,这里我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一个感觉:他的文章矫揉造作,为人不够真诚,他想通过打官司洗刷自己当年的过错,恐怕只会适得其反,越洗越黑。
您好像是那个说穿了皇帝的新衣到底是什么的孩子——尽管您早已不是“孩子”,年龄要比我大得多,也可能比余秋雨年长几岁吧?
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请尽管来信好了!
敬问金安!
这位讲师一直关注着官司的动向,一直到余秋雨发表结束“法律苦旅”的声明,他还寄来《青岛日报》的剪报,并对余秋雨文过饰非的做法提出批评,这里就不一一转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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