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余秋雨打官司 《借我一生》再掀风波



  据报道,余秋雨《借我一生》写作始于2003年,初稿成于2004年三四月间,整部书分为五个部分。从自己的童年、大学经历,一直写到当戏剧学院院长,以及他写作《文化苦旅》、《山居岁月》、《千禧之旅》的历程。在新书里,余秋雨一改以往“不分辩”的态度,首次集中回应了一直以来外界批判他的诸多“罪状”。其中在书中第二部分“文革”经历中,余秋雨用了十万余字描述自己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所作所为,坚称:他自己“从来不是‘石一歌’的成员,从来没有参加过‘大批判写作组’”, “谁要说我是‘石一歌’的成员,就是对我的诬蔑。”  

  我看了这部书的“文革”部分后,写了《余秋雨自传中的政治“硬伤”及其他》,在美国《中外论坛》和香港《香江文坛》等处发表。  

  关于我对《借我一生》的评价及有关“封笔”的看法,《南方周末》、《新京报》、《郑州晚报》、《武汉晨报》、《现代快报》、《金陵晚报》、《江南时报》、《北京青年报》……还作了或长或短的报道。余秋雨看了我在《新京报》上发表的《余秋雨自传公然造假》后非常气愤,扬言有可能再告我。这只能说明我打中了他的要害。所谓再告云云,只不过是恐吓罢了。他对再打官司一事早已力不从心。他在2004年7月22日对《新京报》记者张弘讲:“对名誉的问题呢,我有时候想打(官司),打起来又不行,而且要通过很多复杂的关系,耗费很多的时间。”  

  2004年8月,中国新文学学会在泰山举行第二十届年会。学会会长王庆生教授(原华中师范大学校长)在主题发言中,批评了余秋雨对历史不肯反思的态度。我也作了有关《借我一生》的专题发言。在自由讨论时,有一位博士生导师反弹道:“为什么对周作人可以宽容,而对余秋雨就不能宽容呢?”我回应道:“是他不宽容我,而不是我不宽容他。和解后他还在自传中专门写一章攻击我,歪曲官司和解的真相,还说什么我‘衣着潦草’,谈些与本案无关的‘小儿科’之类的话题。又说我‘长期在一所非文科学校里研究台港文学……因此我很清楚他的研究水平’——且不说在非文科学校工作是否就低人一等、工作单位的好坏与研究成果的优劣是否有必然联系,单说我供职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一所堂堂正正由教育部主管的人文社会科学大学。看来,这位‘文化大师’连什么叫文科大学都没有弄清楚哩。不过,你把余秋雨与周作人相比,恐怕他会告你呢!”把余与周作人相比,上海的柳叶在香港写的专栏《一说就俗》中,也曾把余秋雨与周作人相比。我觉得,余在“文革”中犯错误与周作人在抗战时“落水”是性质不同的两件事,决不能相提并论。有人之所以一再将余与周相比,这怪不得别人,是余秋雨打官司和写虚假的自传给人造成的错觉,是他把自己的小辫子与人纠缠时缠成了一个大辫子,可谓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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