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关于语言与文学关系的理论思考
作者:李海林
总之,语言既是科学和哲学的“背景”,也是文学的“背景”,科学、哲学、文学都是在语言的“背景”下展开的不同领域的文化活动。语言与它们的关系,是“背景”与“领域”的关系。
三、课程论的选择:分立与组合
在现代学校教育体系(尤其是课程体系)中,语言与文学的关系该如何处理呢?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它不但涉及语言与文学的关系问题,还涉及课程的问题。一方面,课程既可以以一门学科为基础,也可以以几门学科为基础,甚至可以以所有学科为基础,因此,不能简单地通过论证语言与文学属于不同的学科就断定语言与文学必须分科。而且,语言学习的目的是通过学习言语作品实现的,而不是单纯通过学习语言知识实现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分拆后的语言课不仍然要学文学作品吗?但是另一方面,目前这种融合为一、不加区分的语文课实际上是一种“两不像”:它既不是语言课也不是文学课,那么它是什么课呢?人们认为它们是融合在一起的、综合性的课。前面的分析告诉我们,实际上语言与文学是分属于不同的文化层次的,它们是不能融合在一起的。语文课的实际本体就这样被架空了,“语文”这个概念实际上成了一个空概念,因此它既教不好语言也教不好文学。语文教学的所有问题,都处在这样一种分与不分的矛盾中。
笔者认为,比较恰当的选择是首先分立语言与文学,然后在分立的基础上组合为一门课程。换句话说,就是在保留“语文课”这个外壳的前提下,重组语文课的内容要素。
语文课是什么课?回答是:语言课+文学课。
文学课的教学目标定位在审美教育和文学知识教育上。在这一点上,它与艺术类课程是属于同一领域的教学科目。文学教育于是回归到它的本来意义上。那么文学教育为什么要与语言课组合在一起呢?因为文学审美教育既包括文学形象教学,又包括文学语言教学。文学审美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语言审美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文学教育有一部分又属于语言教育的一个方面或一种途径。
语言课是母语教育,实际上包括两大块,一块是汉语教学,一块是文章教学。文章教学包括写作与阅读两个方面;汉语教学又包括日常语言教学、科学语言教学和文学语言教学。——在第三点上,文学教学与语言教学重叠起来。这也就是我们承认“语言教学”与“文学教学”不同类但又坚持把它们放到一个课程的“外壳”里的原因。
我把以上关于语文课的内容和结构的新设想,以表格形式归纳如下:
〔1〕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72。
〔2〕沃尔夫:论语言、思维和现实[C],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208。
〔3〕转引自周大鸣、乔晓勒:现代人类学[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115。
〔4〕马清华:文化语义学[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13。
〔5〕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C],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77。
〔6〕卡西尔: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172。
〔7〕韩庆祥、邹诗鹏:人学——人的问题的当代阐释[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3。
〔8〕王尚文:语文教育学导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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