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序八州”考辨

作者:李志忠




  高中语文教材多收贾谊《过秦论》,其中“序八州而朝同列”,有的教材注:“招致八州来归,而使六国诸侯都来朝见。序,引、招致。八州,兖州、冀州、青州、徐州、豫州、荆州、扬州、梁州。古时天下分九州,秦居雍州,六国分别居于其他八州。同列,指六国诸侯。秦与六国本来是同列诸侯。这句跟上句合起来说的是秦的霸主地位。”
  把“序”解作“引、招致”不知有什么依据。《王力古汉语字典》列了“序”的4个义项:①隔开正堂东西夹室的墙。②学校。③次序。④序言。其中“次序”是基本义,《字典》的例句是“《荀子·君子》:‘长幼有序。’《离骚》‘春与秋其代序。’王逸注:‘序,次也。’”并没有“引、招致”一义项。
  翻检了其他的选本之后,我们就明白了这个注释的依据。《古文观止》的原文是:“招八州而朝同列。”《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也作“招八州而朝同列”,注曰:“招,是说招令入朝于秦。招,《贾子》作‘序’,俞樾说,序是给他们排列次第。”原来,由于版本的差异,“序八州”也作“招八州”。
  我们以为虽然此处作“序”作“招”两可,但这不等于说“序”和“招”就能互训。“招八州”是“招致八州”,而“序八州”应该是俞樾所说的“给八州排列次第”。
  古书中常有因版本问题而造成的用字差异,注释常注为“一作”。有时候,不同的用字之间有同义关系,比如李白《将进酒》“请君为我倾耳听”,也作“请君为我侧耳听”,这里的“倾”和“侧”互相解释并无不可。《过秦论》“序八州而朝同列”的上文“然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的“势”,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写作“权”,大致也还能相互解释。但是,有的情况就不能这样处理。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其中“蜀州”一作“蜀川”;王之焕《凉州词》“黄河远上白云间”之“河”一作“沙”;均属传抄中因形近而出现的讹误,这就不能互训。有的用字不同又均可解释得通,但是整句理解会有区别,如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既然已,勿动勿虑,去不复顾”,“去”一作“亦”;《凉州词》“黄河远上”中的“远”又作“直”;这样的情况,也不能互训。
  其实,《过秦论》成文既久,在传抄过程中个别文字出现两说乃至多说完全可以理解。教材的编者应该认真审订,择善而用。如果一时难以取舍,可以不加评骘,把真实的情况告诉学生,引导学生思考、选择。
  经查,与此相似的还有“抑八州而朝同列”一说(见《史记·陈涉世家》),也可通。
  
  参考文献:
  (1)阴法鲁主编《古文观止译注》,吉林人民出版社1982年。
  (2)《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
  (3)《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
  (4)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
  (5)王力主编《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华书局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