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新课程下的语文知识观与教学改革

作者:陈尚达




  一、问题的提出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新课标”)问世以来,关于语文知识的讨论成为语文教育界的一个热点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新课标明确指出“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并且取消了在原来教学大纲中占有重要位置的“基础知识”这个专门条目。这在语文教育界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重建语文知识体系成为语文教育研究的新动向和新问题,如有学者所指出:“尽量廓清它们的范围、层次,让师生心目中都有一份语文基础知识的清单。”(1)笔者不辞浅陋,试图探讨以下几个问题:新课标提出“语文知识”的前提是什么?它提出“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的意义何在?列出一份语文知识清单就能解决学生的语文素养问题吗?列一份语文知识清单可能吗?在课程改革背景下,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语文知识问题?为应对语文知识观的变化,语文教学必须作出哪些积极变革?这些问题的解决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新课程下的语文知识问题。
  
  二、关注个人语文知识:新课程给我们的启示
  
  “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这是针对传统语文课程过于强调语文基础知识的系统性与完整性而言的。传统语文课程只是从“知识与能力”单一维度提出目标要求,语文基础知识在语文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可想而知了,强调“系统与完整”是自然而然的事。新课程就不同了,“过程与方法”关注语文知识是如何生成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关注语文知识对学生可能具有的兴味和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新课程不再只是关注语文知识本身,关注所谓的语文知识体系,而是关注语文知识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对成长中的学生的关怀取代了对语文知识本身的关注。学生面对语文知识的情感态度、学生关于语文知识的生命体验,以及如何去建构语文知识的意义,是新课程大力关注的问题。可以说,关注语文知识的个人意义,或者说,关注学生的个人语文知识,是新课程的内在精神和深刻理念。
  或许有人要问:新课程只是关注学生的个人语文知识,那么语文知识就可以随意化了吗?不是这样,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补充说明。一是关于个人语文知识与公共语文知识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普遍知识”与“个人知识”的关系问题,它涉及现代知识观与后现代知识观的关系问题。现代知识观是客观的、普遍的和中立的,后现代知识观是主观的、境域的和价值的,笔者以为,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有着某种依存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比如说,语文教材中的鲁迅的作品本是鲁迅自己创作的个人知识,因为发表流传开来而成为一种普遍知识。我们甚至可以说,人类的文化成果(即普遍知识)在其产生之初且未经传播的时候基本上是个人知识。学生学习课文,只有将“普遍知识”转化为“个人知识”,才能实现经验的改造和社会文化的再生产。二是学生对课文的多元解读与教师对文本解读的控制的关系问题。新课程下的学生阅读是一个视野融合的过程,但“融合”绝不是片面的“超越”!教师要对学生的个人语文知识进行协调,引导学生在对话性交互作用中自我反思和自我批判,最终实现对个人语文知识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否则,学生关于文本的“多元解读”就蜕变为“多元误读”!
  
  三、“老调重弹”与“画地为牢”:“列语文知识清单”的两点偏失
  
  “列语文知识清单”的做法至少存在以下两点偏失:
  第一,从语文知识概念看,要列语文知识清单是“老调重弹”。对语文知识的理解,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若作狭义的理解,语文知识必将回到传统语文课程的老路上去(即字、词、句、篇、语、修、逻、文的语文知识框架),这从根本上违背了新课标精神;若作广义的理解,语文知识还包括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也就是加涅所说的“智慧技能”和“认知策略”。要列出这样的语文知识清单,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至多不过是举例,而无法穷尽其可能性。这依然是将语文知识作静态固化的理解,没看到它的动态变化的特征。打个简单的比方,要列出语文知识清单,就如同梳理宇宙的结构体系一样困难。
  第二,从课文教学和课外阅读的关系看,要列语文知识清单是“画地为牢”。叶圣陶和朱自清两位先生在《国文教学》中曾经指出:“语文教本只是些例子,从青年现在或将来需要读的同类的书中举出来的例子;其意是说你如果能够了解语文教本里的这些篇章,也就大概能阅读同类的书,不至于摸不着头脑。所以语文教本不是个终点,从语文教本入手,目的却在阅读种种的书。”(2)它说明课文教学只是手段,课外阅读才是目的。需要指出的是,这里说的“目的”不仅指读书活动本身,而且指读书活动所内含的学生谋求自我发展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这种积极的意识和良好的习惯正是学生形成良好个性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这也就是叶圣陶先生所说的“教是为了不教”。如果给学生列一个语文知识清单,那就是在封锁学生的知识视野,抑制学生的探索精神。因为“画地为牢”的缘故,学生可能学到了有限的语文知识,但是既不爱读书,也没有思想。
  因此,新课程下的语文知识问题,似乎并不是需要重新确立语文知识结构体系的问题,而是要反思传统语文知识观并重建现代语文知识观的问题。我们要将对静态的、客观的、普遍的、中立的语文知识的关注与对动态的、主观的、境域的、价值的语文知识的关注协调统一起来。这里其实包含着一个公共知识与个人知识的对立统一问题。一个完善的语文知识体系并不可能对所有学生构成意义,只有学生对自己“相遇”的语文知识发生兴趣并积极主动地建构出个人意义时,语文知识才能产生意义,并形成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巨大力量。否则,就有可能坠入“我们正在建设一个没有头脑的公共关系的世界”的危险。(3)笔者以为,新课程强调“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主要用意和着眼点或许在此。
  
  四、选择与重构:课程层面的语文知识呼唤学理审议
  
  新课程下的语文知识,主要不是列一个语文基础知识清单的问题,这并不意味着语文知识不需要加以重视。从这个意义上说,淡化语文知识的确可能存在和导致某种危险。不过,我们不能因为“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这句话就断定新课程因此有淡化语文知识的嫌疑。在课程改革背景下,语文知识(包括事实、概念、策略、原理、技能和态度等)应该是语文课程研究专家们认真对待的一个严肃的科学问题,这个问题主要表现为语文教材编制的问题。笔者以为,当前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使选入教材的“语文知识”具有价值,并对学生形成语文素养产生意义并发生作用,也就是说,我们不是要倾心关注语文知识的结构体系问题,而是要大力关注语文知识的主题意义问题,以及为使语文知识的价值和意义生效,它该以何种方式向学生呈现的问题。因此,在课程层面,语文知识面临一个选择与重构问题,要将传统语文课程中的陈旧知识清除掉,要将贴近学生现实生活的新鲜知识选进来。这就需要有一个课程审议制度,对语文知识的选择和重构进行学理审议。
  新问世的多种版本的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课程研制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首先,变文体单元为主题单元。这体现了语文知识从“结构”向“主题”的中心位移。前者侧重让学生掌握文体要素知识,后者则突出课文主题意义,就是写作和综合性学习的设计等也和课文主题相同或相关。这不仅体现出新教材编写的精心和精练的特点,也与新课程关注学生的情感体验和探究活动的理念高度吻合。其次,变传授知识为探求知识。强调学生对于语文学习的自我感受,增加研究性学习的成分。最后,超越传统语文教材的单纯书本学习,加强学生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从实践中学习,关注知识与生活的联系,注意培养学生的个人语文知识。这其实也表明了一种新的课程观:“课程不再被视为固定的、先验的跑道,而成为达成个人转变的通道。这一侧重点和主体的变化将更为强调跑步的过程和许多人一起跑步所形成的模式,而较少重视跑道本身。”(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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