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中学语法教学的原则和策略

作者:周一民




  中学语文课要不要教语法,这个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第四学段(7~9年级)的阅读中明确提出“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的要求,并在附录中列出语法修辞知识要点,共列出四类30个语法术语。但是,中学语法教学具体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至今仍然没有解决好。目前中学的,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法教学不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考试不涉及、学生不愿学、教师不愿教的现状导致语法教学的地位还在不断地被削弱,这种情况是令人担忧的。须知不重视语法教学的语文课势必离语文教学的本体越来越远,离科学化、现代化的目标越来越远。鉴于教什么、怎么教已成为当前语法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中学语法教学的原则和策略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希望有助于中学语法教学尽快扭转局面,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
  
  中学语法教学的原则就是张志公先生生前多次强调的六字方针:“精要、好懂、管用。”如果基本做到这六个字,语法教学就有生命力,就会给语文教学带来新的面貌。我们体会在这六个字中,最重要的就是“管用”。如果学习语法能够使学生语言错误大幅度减少,语言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也就是说使学生真正尝到学的甜头、教师真正尝到教的甜头,那么就是付出一些辛劳的代价也是划算的、值得的。语法知识对人们阅读写作具有指导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自从科学的语法学诞生之后,仅凭感性领悟语法规律的时代便一去不复返了。在近现代,杰出的语言大师,例如鲁迅、毛泽东、老舍、钱钟书等都曾经学习、涉猎过语法学,这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明。至于具体到在中学教学语法是否“管用”,当然还有采用什么体系、突出哪些重点、运用何种方法的问题。
  我们理解所谓“精要”,是指讲授的语法知识要少而精,抽象的语法术语要尽可能地少,而“精要”的尺度实际也在于“管用”,我们要讲授那些真正能够满足中学生语法分析和表达需要的知识,对那些不大管用的知识则不必涉及,已有的也要舍弃。“精要”也并不是说在教材中讲述语法的内容越少越好、篇幅越小越好。我们知道,教学中的精讲往往是和多练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的。语法术语本身的难度是有定的,不通过通俗化的讲解和反复练习,又怎么能做到“好懂”?目前教材中的语法知识讲解太少,一个概念往往只有一句说明、一个例句,也没有配套的练习,只有干巴巴的条条,这就难怪学生不重视而且没有学习兴趣了。
  语法具有抽象性的特点,相对于文学的形象性来说,确实是难懂的。但是抽象的语法规律概括性强,作为思维模式和分析工具,学生一旦掌握将终生受益。怎样把抽象的规则化为“好懂”的知识,在“好懂”“管用”之间找到互通的桥梁,这正是语文教育工作者应该积极思考解决的问题。为使我们的语法教学真正贯彻“精要、好懂、管用”的原则,我们要采取一定的策略,进行语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从提高语法教学质量入手走出“淡化”的怪圈。
  
  二
  
  首先,我们认为,采取“灵活性”策略,选择更加实用的教学内容和分析方法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我们多年从事语法教学的经验来看,汉语教学语法中最管用的知识莫过于句子成分分析法,通过主、谓、宾、定、状、补六种句子成分(外加独立语)的分析,句子的构造便一目了然,进而可以检查成分是否多余或残缺、结构是否混乱、成分之间是否搭配,这对于学生理解课文、作文造句是有直接帮助的。上个世纪50年代的“暂拟中学教学语法系统”之所以得到广泛普及而影响深远,与句子成分分析法的采用是有直接关系的。句子成分分析在“精要”“好懂”方面也占有优势,主、谓、宾是骨干成分,定、状、补是修饰成分。抓住骨干,找出枝叶,句子的脉络就清楚了,而且在书本上就可以画线分析,使用方便,省时省力。
  目前的中学语文教材,在分析方法上游移不定,或成分,或层次,两种分析方法并存。在成分分析中,无形中增加“中心语”的概念,加大了分析理解难度。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层次分析进入中学语法教学,实践证明,这种分析手续烦琐、耗费篇幅,层层切分割裂了句子整体的结构和语义,对学生造句改错的实际帮助不大。其后果直接导致了80年代后出现的“淡化”呼声。
  从“精要、好懂、管用”的原则出发,可以考虑在中学阶段暂不运用层次分析来分析单句。将短语的基本结构类型教给学生后,使他们能够识别句子成分的构成就可以了,在中学阶段应重点学习并主要运用句子成分分析法。《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语法修辞知识要点中列出了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六种单句的成分和并列式、偏正式、主谓式、动宾式、补充式五种短语的结构,这正为传统句子成分分析的回归提供了契机。教学语法应该主要采用传统语法而不是形式主义语法,这在各国的母语教学,甚至在我国的对外汉语教学中都是如此。
  在我国,一些语法学者常以“不科学”为由诘难句子成分分析法,其实任何一种分析方法都有局限性,“科学”往往只是相对的,也要受实践的检验,“管用”就是一个重要的检验标准。现代语法学的发展也证明,传统句子成分分析法的“句本位”“找中心词”都不是缺点。在面临“淡化”危机的时刻,回归传统,恢复句子成分分析不失为良策,也是“精要、好懂、管用”原则的合理诉求。
  我们注意到,在人教版课标教材中(八年级下,75页),把一个句子的主语和谓语分开,又在主语的下面画双横线,定语标志圆括号在双横线之上,中心语下没有标志;谓语下面画单横线,宾语下面画波浪线,宾语的定语在单横线和波浪线之上。如此叠床架屋的分析,仅仅是为了追求层次性,实在是与“精要、好懂”的原则相背。可能编者也觉得繁琐,在“长单句的分析”(八年级下册,147页)中,又丢掉了主语和谓语的下画线标志。这种标记法实际远不如传统分析法将中心词划为主语谓语简单明了。
  这套教材在介绍语法知识时(八年级下,21页)说:“主谓句是由主谓短语构成的。”这种从词组本位语法观出发的定义对一个初中孩子来说是费解的,如同没有解释。在复句分类(九年级上,29页、36页)中,抛弃了将复句分为联合复句和偏正复句两大类的传统,改为“因果类复句”和“非因果类复句”两大类,这种分类从逻辑学角度看有一定道理,但是在整个语法学界持这种分类的人并不多见。如果连教师都对其中的道理感到生疏,那又怎么能降低学生的学习难度呢?总之,从“精要、好懂、管用”的原则出发审视中学语法教学,有一些内容确实是需要加以改进的,在这里需要采取灵活务实的态度,完全不必受专家语法的框框束缚,我们并不是说中学语法教学不要吸收新的科研成果,但是吸收哪些需要选择、需要过程,要先回归到稳固的基础上站稳脚跟,然后才谈得上进一步的创新发展。
  
  三
  
  其次,中学语法教学应采取“融入性”策略,将语法知识真正“融入”语文教学。目前语文教材中的语法知识显得与课文内容脱节,似乎与课文教学是两回事,是课文之外的附属品。实际上,语文课本中的现代作品都是精心遴选出来的,本身就应该是现代语法的典范,应该起到语法规范读本和教学语料库的作用。诚然,某些作品中也有少数旧时的、方言的语法现象,这只需甄别便无关大局。语法知识的学习和课文内容是完全可以融合在一起的。人教版课标教材七年级下册中的汉语词类表(实词)在词类举例中,分别摘录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最后一课》中的例句,从中标出各类词语,这样的做法效果就很好。学生不仅会感到亲切,也很容易理解。其实要是将词类表分散在相关课文的后面,作为练习题处理,画线后让学生说出这些词有什么共同点,再引出词类名称,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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