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语言分析与文本解读
作者:邹兆文 胡志强
让我们先看两个课例。
其一:一次市级观摩课,课题是鲁迅的《灯下漫笔》。教师首先引导学生从中间切入,提炼出作者对中国历史高度概括的观点:中国历史不过是两种黑暗时代(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的循环。接着,教师与学生一起品读相关文字,把握作者的观点,归结出作者对暴力统治和国人奴性人格的批判。接下来,师生又一起体味作者的写作本文的情感态度,老师的观点是“对暴力统治是无情地揭露和批判,对百姓则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最后教师引导学生结合文本分析了鲁迅作品中的“立人”思想,教学顺利结束。
这堂课以其“教学层次清晰、教学结构严谨,教师驾驭课堂能力突出,课堂互动效果好”等优点获得了比较广泛的认可和好评,可笔者却对教师“怒其不争”的结论颇为不解,遗憾的是教师本人也并未加以详细解说。
其二:不久后笔者执教《灯下漫笔》。当问到作者对百姓的情感态度时,大多数同学都从容说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答案。笔者追问“怒”体现在哪里,则都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
再让我们看两份网上的相关教案。
其一:《灯下漫笔》教案(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郁宇星)
鲁迅对中国的历史、中国的百姓作出了如此理性的剖析,那么,在这剖析中,我们感觉到他对百姓的情感又是怎样的呢?
——同情,批判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其二:《灯下漫笔》说课简案(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网友来稿)
找出表现治世百姓心理的句子,品味鲁迅对治世百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复杂感情。
——“不像乱世那样朝三暮四,只要厘定规则,便‘万姓胪欢,天下太平’。”
奇怪的是大家观点竟如此一致,一致到都认为不成问题、不需要解说的程度,而我们以为问题可能恰好出在这里。
我们认为,《灯下漫笔》的主题和思想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作者思考中国历史,抨击封建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倾向,并对中国百姓的悲剧命运寄予了深切同情;二是作者思考国民性问题,揭示和批判国民的奴性人格和奴才传统。
对国民奴性人格和奴才传统的思考批判,是贯穿鲁迅一生的思想主题之一。中学教材中涉及到的作品就有《孔乙己》《阿Q正传》等。而针对这两课的典型批评中都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语。也许正是这种影响,使教师和学生都习惯成自然地延用其观点,并似乎都觉得没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其实这里并不是答案的对与错、见解的高与下的问题,最让人担忧的是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养成了不是从对具体的语言文字的感受、揣摩、分析中得出结论,而是从固有的观念出发来解读和阐释作品的错误习惯和方法。而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和我们语文教师的阅读教学观念及文本解读方法不当有着直接的关系。
我们认为本文对百姓流露的情感态度中,并没有明显的“怒”的成分。其基本依据如下。
第一、作者的确在思考国民性问题,批判国民的奴性人格和奴才传统。但并非批判就一定要愤怒。愤怒批判者,要么是有明确的罪大恶极的敌人在;要么就是不明真相,受了别人的蛊惑而陷入一种莫名的情绪中,不能自控。百姓并非敌人,且鲁迅也并非情绪化到不能自控的人。
第二、在鲁迅的笔下,中国百姓真是可怜之至了:“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吧,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了似的。”并且这种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这样社会下生活的百姓,渴望做稳奴隶,也是情有可原的吧?
第三、让我们设想百姓“争”一下结果会怎样?最大的可能是被统治者像踩死蚂蚁一样剿灭;其次是像黄巢、张献忠一样暴动,结果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动荡和苦难;最后只有极少数的幸运儿(如朱元璋)“革命”成功,一登大统,结果不过是做了改朝换代的工具,中国还是逃不脱两个时代循环的历史的怪圈。
以鲁迅的深刻的社会洞察力和人道情怀,他未必会鼓动百姓盲目地去“争”的,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从鲁迅不支持学生请愿的态度上得到佐证。
以上是基于常识的推断,也是我们的一种直觉。
其实,每一篇作品都是独立的生命体,阅读作品需要通过具体的语言分析来进行这种生命的叩问。分析作品,既要从整体来把握,适当地,也需要进行超文本的链接以求佐证,但最重要的还是要立足文本,细致地揣摩语言,寻找透视文本的语言钥匙,由表层的语义深入到文本的肌理,与作者进行深层次的精神对话。
问题是如何找到这样的语言的钥匙,深入分析作品的呢?笔者在执教时进行了三点尝试。
一、“还原分析”
福建师大的孙绍振教授认为,鉴赏作品时,“我们都不应该把对象和艺术形象的一致性作为方法的出发点,相反应该从艺术形象中,把作家创造的、想象的成分从中分析出来”,“也就是想象未经作者处理的原生的状态,原生的语义,然后将之与艺术形象加以对比,揭示出差异、矛盾来”,是为“还原分析”。
就《灯下漫笔》而言,就可以找出这样的矛盾:本文作于民国时期,作者论及的历史也多为封建社会,这时期已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奴隶”,作者似乎更应该用“奴才”来替换文中的“奴隶”。换一换行吗?
当然不行。“奴隶”是从生产关系、社会地位等外在特征来定义的,而“奴才则是从心理因素等内在特征来描述的概念。奴隶之为奴隶,完全是被迫的;奴才之为奴才,则更多是主动趋附。用“奴才”,则批判的力度要大得多;用“奴隶”,则同情的意味增加许多,而“怒”的味道就消解掉许多。
二、言语形式分析
言语作品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的属性,内容借形式来体现,一定的言语形式成就一定的言语内容。教师们一般常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来推敲词语和句式,进行言语的形式分析,多能收到较好的效果,其实对作品篇章结构和语言风格的分析也可以纳入对作品言语形式的分析范畴。
笔者执教时,曾就本文的结构安排设问:作者为什么要从兑换现银的生活小事写起?文章为什么不直接从灯下阅读历史写起,写“我”像狂人一样,从字缝里读出中国历史的真相,这样岂不简洁有力得多?
这当然可以说是一种行文的笔法,所谓“直写事实,以小见大”“由此及彼,涉笔成趣”等等。这些,各种资料多有论述,却不是我这里想要谈的。我提示同学们注意,作者所引出的结论用了怎样的语言来表述:“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这里的“我们”都包括谁?对了,当然也包括作者本人!而且作者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去兑换现银,还“非常高兴”,“更非常高兴”,“沉垫垫地坠在怀中“,似乎这就是他的“性命的斤两”,而倘在平时,钱铺子少给他一个铜元,他是“决不答应”的。请注意,这段文字真正味道在于:思想深刻如鲁迅,也“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如果说鲁迅被蒙蔽一时,那么他清醒之后,会不会“争一争”,去要回该他的三折现银呢?决不会!怎么要得回来呢?!所以,这样写最深刻的地方在于它写出了当时中国,这种奴隶心态的普遍存在,就连鲁迅先生也不能完全免疫。
直接从灯下阅读历史写起当然来得干脆,但其深刻性就差多了。
三、寻找“缝隙”
复旦大学教授陈思和认为,作品背后“有一个完整的理想的模型,但是作家没有能力把这个模型全部写出来”,“有的作家把作品改来改去,就是因为达不到他想要达到的这么一个完整的境界。这就有一个差距,所谓‘缝隙’就暗示了这种差距的存在。‘缝隙’里隐藏了大量的密码,帮助你完善这个故事”。那么,《灯下漫笔》的文本“缝隙”又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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