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8期
修辞的创造观
作者:朱 军
一、历史上的修辞观
在中国,“修辞”二字连用,最早见于《易经》中的“修辞立其诚”,这里的“修辞”和今天说的“修辞”并不完全一致。最早以“修辞学”命名,全面系统地论述修辞的是王易的《修辞学》。在这以后,修辞学发展很快,修辞学的研究范围也逐步扩大,并出现了几次繁荣。对于修辞的认识,各个时期也不尽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美辞观
这种观点在我国古代修辞学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说文解字》九篇上“彡部”说“修,饰也。从彡,攸声”。段玉裁注道:“修之从彡者,洒刷之也,藻绘之也”。“修”作“修饰”解,“辞”是“文辞”,“修辞”就是修饰文辞。修辞被看作是一种手段和技术,而“修辞学”仅仅就是研究修辞格。在西方的古典主义修辞学时期,情况也差不多。这种观点在我国二十世纪初修辞学第一次繁荣时期非常流行,王易的《修辞学》、陈介白的《新著修辞学》、郭步陶的《实用修辞学》、章衣萍的《修辞学讲话》等都持这种观点。他们都把修辞看作是一种技术或艺术,是加工、修饰语言、文字的技术或艺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前后张弓的《现代汉语修辞学》、朱星的《语言学概论》和张斌的《现代汉语》仍持这种观点。美辞观基本上是把修辞看作艺术修辞,没有把规范修辞放到应有的位置,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
(二)适切观
针对美辞观存在的缺陷,一些修辞学家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这其中尤以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提出的“修辞以适合题旨情境为第一义”为代表,[1]修辞学界称之为“就意修辞观”或“语辞调整说”,也叫“适切观”。《辞海·语言文字分册》也认为:“修辞,依据题旨情境来恰当地表现写说者所要表达内容的一种活动。”“适切观”是对美辞观的继承和发展,因而比美辞观更全面、更完整。这种修辞思想早在公元前几世纪就有了萌芽;我国春秋时期的孔子就说过“辞达而已矣”。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也说过:“风格的两个要点:一是清晰,二是适当。”[2]
(三)表达效果观
在实际的修辞活动中,很多修辞现象并不是适切观所能概括的,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表达效果观”。顾名思义,这种修辞观重视修辞的表达效果。胡裕树主编的《现代汉语》:“修辞是运用恰当的表达手段,为适应特定的情境,以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3]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和王德春主编的《修辞学词典》有类似看法。表达效果观考虑较为全面,但对好的表达效果的产生来源和过程缺乏有力的论证,且对怎样取得好的表达效果,各家说法莫衷一是。
(四)同义手段选择说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同义形式选择说”最具影响,同义手段选择说是随着一些修辞学家对作家文稿的原稿和修改稿的对比研究的重视而兴起的。什么叫同义手段?王希杰认为:“同义手段指某一零度形式同它的一切偏离形式(包括正偏离或负偏离,显偏离和潜偏离)的总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模式、关系矩阵、关系网络。”[4]张弓在《现代汉语修辞学》中曾涉及过同义形式的选择问题,但并不是从修辞本质的角度提出来的。张志公先生在《修辞学习》的创刊号上发表了《修辞是一个选择过程》,可以说是开了同义手段说的先河。吕叔湘《我对“修辞”的看法》也持类似看法。同义手段选择说将修辞问题形式化、模式化,使之更具有操作性,这是以往的修辞学理论所没有的。
上述修辞观都是从静态、共时的角度看待修辞,忽略了修辞活动动态、变化的一面,无疑是不全面的。我们认为修辞活动不仅是同义手段的选择,也是同义手段的创造。“同义手段选择”观,前人已有详细的论述和论证,本文主要论证“同义手段的创造”在修辞活动中的作用。因为修辞活动不仅是语言活动,和文学创作也是密切相关的,我们将从语言范畴和文学范畴两个角度阐述我们的观点。
二、语言范畴的“同义手段创造”
语言交际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不仅交际双方——表达者和接受者之间有矛盾,而且交际的内容和形式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同样的意义,可以用不同的形式表达,同样的语言形式,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意思。修辞活动存在于语言交际活动之中,同样充满着矛盾。表达者在许多语言材料中选择,既有对固有的同义关系的选择;又有对临时形成的同义关系的选择。许多语言单位在语言体系中不是同义关系,甚至是反义关系,但在言语表达中可构成同义关系,这种临时形成的同义关系,就不是同义手段选择,而是同义手段的创造。陈光磊在《修辞学研究什么》中曾说过:“在修辞过程中,炼字、删改等不见得只是对现行的‘平行的同义结构’作选择,也完全可以另施炉锤,进行创造,‘修辞学不但要指导人们从平行的同义结构中选择最恰当的一种表达自己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更重要是指导人们运用修辞规律去创造新的表达手段’。”[5]他认识到“创造”在修辞活动中的作用,但还没有上升到理论的高度。
我们再从语言系统的“聚合关系”和“组合关系”的角度来认识修辞中同义手段的创造。同一级语言单位的同义手段构成一个聚合体,表达者在修辞过程中首先要在聚合体中选择,再将这些语言单位进行组合,形成新的组合关系;即使是单独的词、单独的句子、单独的段落、单独的篇章,不直接和其它语言单位组合,它们也和整个语境形成一种组合关系。这种组合关系形成后又和其它同级的同义语言单位形成一个更大的聚合体。所以说在修辞活动中不仅存在着聚合关系,也存在着组合关系。而这种组合关系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依赖表达者的创造。以往的修辞观只意识到聚合关系的选择,而忽视了修辞活动中组合关系的创造,这是它们的局限。在修辞活动中,处处体现着组合关系的创造。同一个意思,既可以用这种组合关系表示,又可以用那种组合关系表示,表达者可以从聚合体中选择已有的一种组合关系,这就是同义手段的选择;如果表达者对已有的组合关系不满意,他就要去创造新的组合关系,这就是同义手段的创造。修辞贵在新、奇、变,从这个角度说,同义手段的创造显得尤为重要。
在语言的实际运用中,同义手段的创造也是无处不在。语言中的“语流义变”现象就是语义在语流中失去原来意义,变成另外一种意思。这种现象似乎是表达者无意为之,实际上是刻意创造的结果。如我们刻画热恋中的男女,要表达女方称赞男方的意思,可以从“你真好”这个同义聚合体中选择,也可以从“你真坏”这个同义聚合体中选择,配合男女恋爱特别的环境,形成一个新的组合关系,和“你真好”聚合体形成同义手段。本是反义关系,在这里成为同义手段,这就是表达者同义手段的创造。一些表达者还常常创造新词,或改变词的用法,以取得好的表达效果。如古人作诗非常讲究字眼(也就是今天说的炼字),字眼的创造性很强,如“红入桃花嫩,青归柳叶新”之“入”、“归”、“红杏枝头春意闹”之“闹”,“云破月来花弄影”之“弄”,这些词一般情况不这样使用,但在这里临时改变一下用法,形成新的组合关系,境界全出,这也是同义手段的创造;现代诗歌创作中语言的“陌生化”现象也是语言同义手段的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