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商标中的语言文字仿冒

作者:郭思华




  名牌企业和厂家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以及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的投入才使其商品和服务拥有了广阔的市场和极高的知名度,其商品和服务的商标自然而然也就打上了名牌的烙印。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名牌商标就代表了一种高质量、高信誉和高品位,当然会引起消费者的注重和追求,成为其选择和购买商品和服务时的指路标。正是基于这点才导致仿冒商标制造者抓住消费者的这种心理进行商标的仿冒。因此可以说,对于商标制造者来说,消费者对于名牌的注重和追求心理是商标仿冒行为得以发生的心理动力和主要原因。
  
  三、商标语言文字仿冒的应对策略
  
  商标仿冒现象使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获得的服务并不是自己预想中的那种,给消费者带来或轻或重的经济损失甚至是身体、精神上的伤害,使名品企业或厂家被消费者误解,给名牌企业或厂家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和危害。同时也违背了诚信原则,严重扰乱了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稳定、健康、快速发展。不仅如此,如果仿冒商品涉及到出口贸易,也有损于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和竞争力,有损于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因此,就商标仿冒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了。以下是主要针对商标中的语言文字仿冒提出的几点建议:
  (1)对于消费者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在选择和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擦亮眼睛,仔细分辨其商标是否为仿冒的。首先是要看清商标文字的字形,小到每个字的笔画,大到字与字的排列顺序和组合情况,看有没有比记忆中的名牌商标多一画少一画,加一字减一字的,看有没有顺序颠倒或改变了某个或某些字的;其次是要读准商标文字的读音,特别要注意有没有与记忆中的名牌商标的读音相同、相近,但字形和语义不相同;最后是不能被语义上指称的对象和表达的概念所迷惑,要记住商标从本质上来说只是一种符号,是怎样的就只能是那样的,换一种表达方式也大不相同。若发现可能是仿冒的商标时要谨慎考察其来源,不要被其误导,更不要贪图一时的小便宜,如果发现确定是仿冒的商标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2)对于名牌企业或厂家来说,要加强自我保护。在为其商品或服务申请注册商标时要注意同时申请联合商标。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自己相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或在自己的同类不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例如,在申请注册“娃哈哈”这个商标时可以同时申请注册“哇哈哈”、“娃哈”、“娃娃哈”、“哈哈娃”等商标。这样的商标不以使用为目的,而是用来防御别人对自己的名牌商标的仿冒和威胁,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同时,在商标侵权发生后也就有了比较可靠的法律保障。另外,名牌企业或厂家还要加强其商标的显著性和独创性,加强防伪认证体系,尽量不给仿冒者留下空子。
  (3)对于立法、执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来说,要完善立法,为商标仿冒问题的解决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要完善仿冒商标和商标仿冒行为的认定体制,严厉打击和查处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秩序,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健康有序的良好环境。
  
  郭思华,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语言学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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