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语文课堂教学不遵循教学逻辑的原因分析

作者:张正耀

性的统一”的要求?正是由于分类不清,所以它给不少语文教师以教学上的误导。目前语文课堂教学中所出现的“语文味”淡化甚至丧失的情况比比皆是,学科特点的不明显,学科教学目标与任务的无谓虚化,教学中一些混乱现象与这种编排体系有很大关系。
  教师遇到的困难还在于,所编入教材的文章单纯地从人文内容出发,而缺少对其知识内容的考虑。仍以文言文为例,教材中所人选的文言文篇目数量是不少,但除了对文章中的一些字词进行了解释以外,基本没有系统的文言文基础知识梳理与训练的内容,这显然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不利于培养学生和使学生形成“阅读浅易的文言文”的能力,而这些在教师和学生看来都是一些基本的内容,教师不教、学生不学是不放心的,去教、去学,又不知道哪些要教、要学,哪些不要教、不要学。
  对于绝大多数教师来说,教材作为课堂教学所用之“本”,其科学性、逻辑性是不能有丝毫含糊的。这上面出了问题,就会谬种流传,贻害无穷,要想教师的课堂教学完全遵循规律几乎是不可能的。
  
  原因之三:评价标准的单一与片面,使教师深陷泥淖。
  
  新课程标准中,对语文教学的评价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与实施的过程中,说是“规定”也好,“意见”也罢,都没有得到真正的执行。细究起来,导致新课程评价标准的流于“空谈”,成为“一纸空文”,原因又是多方面的。首先,执行的阻力来自学校。学校对教学效果的现有评价制度,着眼点主要在学生的考试成绩上并以此来考核评价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的效果也主要看考试成绩。其次,受制于考试改革。高考制度及其考试内容与形式的改革,对教学的评价产生着直接的影响。再次,实施的压力来自学生和家长。由于普遍存在着对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和宣传工作不够到位的现象,广大的家长对新课程并没有最直接的感受,家长所关心的仍是孩子的学习成绩;学生按理说是新的评价标准的受益者,但他们也不积极,原因很简单,这些评价方法与手段,在未来的高考中有没有作用,他们是清楚的,现实告诉他们,新的评价体系和方法只是“水中之月”“镜中之花”,可望而不可及。
  在这样的背景与氛围中,我们的语文教师左右为难,步履维艰。虽然知道要采取“多元评价”,但这样的评价不具有“权威”性(权威的评价只认考试成绩),搞与不搞没有区别;虽然知道要进行“全面性评价”,但由于这样的评价没有实际的功效(现实是考试不这样考),不进行也罢;虽然知道要实行“发展性评价”,但这样的评价在未来的高考中并没有直接的作用(既不会加分也不会被作为高校录取的门槛)。为什么“考什么教什么”、“不考什么就不教什么”、“只教所考的”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其症结就在这里。在很多时候,语文教师明明知道语文课是与数学等自然学科的课是有根本的区别的,但为了应付考试,他们怎么能不去搞违背语文教学根本规律的“题海战术”呢?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有哪一所学校、哪一个教师在带领学生进行高考复习时,还会去搞教学改革,还能进行新课程形态下的语文教学的呢?
  背负着沉重的思想包袱,戴着束缚手脚的枷锁,我们的语文教师在课堂教学之路上艰难行进,苦苦摸索,辛勤耕耘。我们的背负太多,我们的责任太大,我们既要承担课程意义上的学科教学的任务,我们又要肩起培养祖国未来的历史重任。面对各种责难,正视多种苛求,我们只能苦笑,只有叹息,抬起头看一下身后挥舞的鞭影,然后低头苦干、无怨无悔,因为我们无可奈何,我们别无选择。
  
  张正耀,江苏省语文特级教师现居江苏兴化。本文编校: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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