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拨开神秘的雾霭,窥视人性的善恶
作者:徐 明
受到很好的照顾,和好心人生活在一起,然而她还是感到被舍弃。她心中明白,不管对活着的人还是死去的人,她这样想都是不公正的,都是忘恩负义的。有些日子,这使她很不好过,她会像一个孤苦无助的人那样绕着公寓走,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
这天早晨她醒来的时候,感觉到这大概又是一个这样的日子。她想:当然,事情一定是这样的!妈妈太漂亮,爸爸太聪明,我一点儿也配不上他们,这就是他们消失的 原因。那事故不是事故。如果他们爱我,他们就会把我放在汽车里带走,那么我现在也不会存在,也没有人不得不来照顾我了。对,就是这么回事。
这些日子里诺拉无法停止自己思想的翻腾,哪怕这些思想又残酷又不公正。这通常发生在头天晚上梦到什么东西的时候,然后她会一整天走来走去愁眉苦脸,会感到如此难过透顶和孤独凄凉,但她怎么也不能准确地回想起到底梦见了什么。
“诺拉!你好!”
达格来到她的房间,声音听上去既快活又兴奋。他两只手各拿着一个夹满奶油和杏仁蛋白糊的大圆面包。
“来!吃一个!”他说。
“谢谢!”
她拿面包的时候,他定睛看着她。“瞧,怎么啦?又垂头丧气了?”
“是的,你怎么知道?”
“打几里路外就能看出来。吃口面包吧,那就没事了。”
她照他说的话做,很快一切都像是好些了。这时候达格告诉她,他怎么又看到了那“不寻常的姑娘”——特姆波百货商店的收银员。每见一次,这姑娘就变得更加不寻常。
“听上去她很有趣。她到底什么地方这么与众不同?”诺拉问他。
达格把身体靠在壁炉上,眼睛空望着。“有些人就是无法形容。”
他犹豫了一下,咬掉面包尖尖,舔它的奶油。诺拉温柔地看着他。达格和他那无法形容的姑娘,你永远不知道她是不是真实存在着。
“你能把我形容一番吗?”
“你?”他看来很惊讶,“可你就是你呀!”
他们俩都笑起来。
“你那位无法形容的姑娘多大了?”
“很难说。大概是我们这个岁数,也许大一点儿,17岁上下。”达格16岁,诺拉再小几个月。
“你真想认识她,对吗?”
达格把两只充满疑问的大眼睛盯住她看,微笑着。“我不知道。我有你了,不是吗?”
[酷评经典]
惊悚和奇幻是这个时代的必然之音。技术革命带来无趣的机械世界,一切依照逻辑和法则都有理可循,于是人们反倒从文艺作品中寻找“尚未知”或竟“不可知”的小天地。
瑞典儿童小说家玛丽亚·格丽珀的《神秘的公寓》也走了谈玄说鬼的路子,书中主人公诺拉幼丧父母,寄居的亲戚新搬入一幢公寓,灵异事件便接连发生。神秘的脚步声、报废的闹钟突然倒走、墙内壁龛暗藏玄机,这些元素看似日本鬼片的寻常套路,在作者的画板上却褪去惊悚的血色,只剩了悬疑的黑白。格丽珀对于底线拿捏得当,知道怎么令人心惊而不胆战。毕竟是童书,不便像《聊斋志异》似的血淋淋出来唬人。
书中的悬念设置得丝丝入扣,即使放在成人推理小说中也不显幼稚。一般的推理、悬疑或者惊悚文学,往往在“心”与“术”之间难以平衡。大部分过于讲究办案技术,小说人物只是办案的工具和机器、作者推理的代言人,而性格和心理就当作末节不加理会了。柯南道尔写福尔摩斯,于冷静理性中偶尔也显出一点温情,虽然凤毛麟角,也算神来之笔。反观《神秘的公寓》,随着真相渐白,诺拉与神秘人同病相怜,她不遗余力地探求真相其实也是求己诸彼,读者见此,想必也与作者会心。
诺拉与外婆争吵一节是书中最接近人性的部分。诺拉发现全案的祸首为曾外祖母,便向外婆质询,两人各执一词,不欢而散。结果外公出面调停,说外婆“生怕不够高尚,一辈子都被这件事苦恼着”,那是因为曾外祖母总是向外婆灌输,她们是何等高尚。她们一直得这样想。她查问所认识的人,以及那些人所认识的人,然后和她们比较,总是得到同样的快活结论:她们比其他人更好。但内心深处,她一定对这一点有怀疑。诺拉最后明白“跟外婆要想谈出个结果来,那是没有意义的……只好让她去保持她的老样子”。年轻人总是有改变长辈的执念,有时掌握了真理便不依不饶,殊不知长辈如此为之,虽非正确,却有“不得不尔”的理由,有其环境和经历不可磨灭的原因,而年纪日长,已非朝夕能改,所以宽容和理解长辈怕也是年轻人成长的标志。格丽珀在童书中触及此点,确属慧眼独具。
(书评人 小 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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