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国外高校评估中整改阶段的工作及启示

作者:方鸿琴 李志宏

在这些方面整改的结果,该报告和小组报告一同作为下一轮再认证的背景材料;(整改)监督报告(monitoringreport)——当需要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特定的方面必须做出带有具体要求的整改时,就需要采用此类报告,若院校未能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认证委员会就会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督促(如进一步加强对院校整改工作的监督,或是提前下一轮的再认证等);(整改)应急报告(contingency report)——当认证委员会认为院校某些环节的变化或事件的发生对院校会有“重大”的负面影响时(如学校财政情况出现严重问题),将要求院校通过该报告详细解释所发生的变化,以及院校是如何对这些变化的环节或发生的事件进行相应整改的。3.院校达到部分认证标准。为此认证委员会对院校采取以下几种行动:①“挂牌(placed on notice)”,此时,校方会被告知原因,作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成效形成报告递交认证委员会,若在之后的核查中通过,则整改成功,反之,则归入下一类(即“察看”);②“察看(probation)”,此时,委员会将告知原因,并确定下一轮再认证的时间(两年内),要求其届时必须提供已进行彻底整改的证据。③“提供新证据(show-cause)”。此时,院校将被要求在一年之内提供充分的证据来保证该院校的认证状态,委员会还将委派一个检查组到校园实地考察并验证报告的内容。④“取消认证资格(withdrawal ofaffiliation)”或“拒绝通过认证(denial of affiliation)”。当认证委员会检查组对院校进行校园实地考察后,认为院校确实没有达到认证标准,就可能做出“取消”或“拒绝”的决定。在实践中,前两种结果占绝大多数,仅有少数院校得到第三种结果。
  可见,美国高等教育认证中的院校整改工作,从制度到具体的执行和监督均显示出其认证机构和被认证院校对所需整改的重视与落实。
  
  三、澳大利亚高校审核中整改阶段的工作
  
  澳大利亚的高校审核工作由“澳大利亚大学质量审核署(AUQA)”进行,其成立于2000年3月,主要职责是对自我认证机构(主要指大学)和州(或自治领)负责认证的机构的质量保障体系进行周期性审核,并向公众提供相应的审核报告以及相关信息。
  在AUQA的大学审核中,审核主要涉及两大方面的内容:机构实现内在目标情况和符合外部法规的情况。AUQA的审核报告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赞扬(Commendations)特色和值得肯定的方面;建议(Recommendations)AUQA发现的大学有待改进的方面;确认(Affirmations)大学在自评报告中已经发现的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审核报告(AuditReport)公布以后,AUQA会给出18-24个月的时间,要求大学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进展报告(Progress Report)。在该报告中,大学应明确依照审核报告所要采取的行动措施,具体包括:(1)针对建议或确认所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显著进步; (2)针对建议或确认所制定的详细计划;(3)针对建议或确认未进行整改的原因。AUQA要求该报告尽可能具体细致,明确大学做了些什么和解决了哪些问题。AUQA还将安排负责审核该大学的专家组成员(组长和AUQA工作人员)审阅该报告,但不会公开发表评论。在整改阶段,AUQA会就(整改)进展报告草案的某些方面与大学进行探讨,并可能要求大学做一些必要的改进。大学方面有义务将(整改)进展报告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同时需向AUQA提供相应的网址,以便AUQA在其官方网站上建立链接,该报告的公示时间至少为12个月。
  
  四、启 示
  
  综上,国外在高等教育评估中对整改阶段工作的重视与较为明确的整改程序、内容及监督激励措施的安排,或许能为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整改工作提供一些启示。
  1.在QAA院校审核的整改阶段工作中,我们不难看到,其整改工作侧重于改进院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的有效性,与院校审核的主旨、审核要点紧密联系。这从近年来英国院校审核实例所反映的主要整改内容的统计中亦可得到明确的印证。对于我国的高教评估而言,借此促进各院校建立内部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也正是评估工作20字方针所期望的。就当前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来说,就是要通过评估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内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自我评估的长效机制,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2.上述国家高教评估中整改阶段的工作均很好地体现了形成性评估的特点。通过整改阶段的工作,有效地将评估中的相关信息输出反馈,用于被评院校的工作改进,从而使得评估工作不只是局限于证明功能。从实践意义上讲,对整改工作的重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形成性评估最有力的表现。从这一点上讲,对整改工作重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评估工作的效用和意义能否有效实现,参评院校能否通过评估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学生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更好的保障。
  3.整改工作在整个评估过程中的定位以及整改的具体步骤、要求和时限均十分明确,对整改进展和效果的评价激励机制相对完善,这些都为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对院校整改情况的合理监督提供了有效保障。针对我国当前的评估整改工作,在评估结论后的整改报告之外,可将整改进展报告纳入监督手段,借此更好地反映整改状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完善监督激励机制,如建立回访机制。
  此外,整改工作中,院校方面应有较高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而评估工作在各方面的机制安排上也应注重对院校在这方面的培养。如在整改时,院校方面通过“行动计划”,针对审核报告中给出的肯定与建议,逐个给予明确的答复,将相应的措施、执行方式、执行期限、资源的配置、具体的负责人等做出明确安排,并在此后通过“进展报告”反映整改成效。而评估机构通过要求获得校方整改工作的进展报告,以进一步有效地监督和促进院校的改进与建设工作,既是对学校的负责,也是对评估报告及结论的负责,更是对政府(在政府委托情形下)与社会的负责。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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