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知识分子、通识教育与人类前途
作者:李亦园
发展,还是要服从“进化”的规律。
关键在此,文化固然能让我们适应环境,但是环境什么时候会变迁,我们却不知道,人类虽然较其他生物能知觉、预视到21世纪的到来,大部分的人却未察觉到我们的文化已经像大角鹿一样特化了。我们的文化已经几乎发展到死胡同里去了,种种自然环境的变迁,生态的不均衡,种种新的发明,已经反过来限制了人类的发展。别的不说,单指人类特别依赖石油这件事来说,就是一种特化的现象。台北市今天假设没有石油,我们几乎没有办法生存下去;反之,住在嘉义、住在台南的人,他还可以找柴火来烧。这些燃料不是永远用不完的。也许一个世纪以后就用完了。这是人类文化特化现象最明显的例子,更不用讲人类其他种种的发明。比如药物的发明,药物帮助人类去除很多疾病,但是药物又倒过来引起了很多新的疾病。使我们这个种族本身,又受到另外一种的限制。药物的发明,几乎也是一种特化的现象。又如原子的发明,核子燃料的发明,这都是一种特化。人类看得到21世纪,却看不到人类文化的进展也是一种特化的过程,这非常危险。人类如果继续特化下去,很可能没有22世纪的到来!
第三个论题,要从“人类与文化”的“生物面”,慢慢深入到“文化面”的层次。以一个复杂的例子来说明。人类社会种族与种族间的矛盾冲突,也是我们文化发展的一个“特化”情形。这种种的矛盾冲突,大部分是因为没有跳出自己的文化立场来看问题。例如今天的西方社会,对自己的成就非常骄傲。他们以为自己的科技超越了所有,代表了人类文化先进的一部分。这种错误的观点,就是因为不曾特别去理解关怀人类400万年文化的发展过程。西方文化不过300年的发展,较诸人类400万年的历史,实际上非常地短。假如人类发展到公元3 000年的话,观点就会不同了。从人类的文化史来看,西方社会当然不是人类永久的主流文化,他只是个很短的主流文化。
人类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过程是所谓的“产食革命”,能把自然界的东西变为人类所有,驯“野生”为“家生”。如果不能把野生的动植物变成家庭驯养、种植的,那么人类永远是处在蛮荒的阶段。这个阶段的重要程度绝对不比现代科技发展逊色,它是这么关键。但是在这“产食革命”的过程中,西方的种族对此毫无贡献,世界上有7个所谓产食革命的中心,没有一个是出现在西方;在那个时代的文化发展过程中,西方绝不是文化主流,也非文化发展关键。我们并不知道,公元3000年究竟是哪一个民族会成为文化的主流。从长远看来,人类文化是全人类共同合一的文化,绝非特定某一民族的文化,绝没有哪个民族较优秀。
比如说最早的7个产食中心,有一个是位于今天的伊拉克。大家都知道伊拉克的萨迭姆是坏蛋,但他的国家却是最早的文明发源地之一。在伊拉克的北边,土耳其的南边,两河流域最上游的地方,是最主要的一个豢养动物、种植植物的地方,大概在距今1万年前,开始种植现在的大麦和小麦,最后养马和羊。第二个产食革命出现的中心,是在黄河流域。种植小米和一种黍类植物,开始养牛、及其他也许包括鸡鸭一类的动物。第三个中心,是在长江流域以南,到今天的中南半岛一带。这一带种植稻米,猪也是在这个地方出现的。东非洲,是产食革命另一个主要发生地,他们种植高粱,豢养东非洲的牛。这是四个旧世界的产食革命。
一般人总以为,新世界在白人移入以前,是完全没有文明的。这是错误的。新大陆在白人移入以前,有3个重要的种植中心。第一个就是墨西哥的玛雅文化,玛雅文化的贡献是种植玉米,他们也种南瓜、种豆子。此外,他们豢养一种旧世界没有的东西——火鸡。其次,玛雅以南,在秘鲁一带有所谓“印加文化”。印加文化发展什么呢?他们种植现在的番薯、红薯及树薯。他们也豢养两种旧世界没有的动物:美洲鸵及美洲羊。番薯在人类食物史上是很重要的,麦子、稻子都需要很好的环境才能生长,番薯却对生长环境不苛求。它在湿地、沙地都能生长,饥荒时是救命的关键。这是印加人的一大贡献。
附带补充一点,长江以南种的块根植物是芋头,所以是Local的植物。番薯才是400多年前移入的外来者。所以用“芋仔”比喻外省人,番薯比喻“在地人”,在人类学家眼中是很可笑的。因为芋头才是本地植物,番薯反而是外来者。
言归正传,第七个产食革命的中心,在密西西比河流域,他们种植一种很特别的植物——向日葵,向日葵的葵花子摘下来磨成粉做馒头很好吃。当地的印地安人,就是种植向日葵。
以上的叙述,目的在以实例说明:种植作物,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很重要的关键。在此进程中,现代的西方人对此毫无贡献,他们当时还处在野蛮时代。所以,不能说哪一个时代是文化的主流。人类的文化常因环境而变迁,公元3000年,说不定文化的主流会在非洲大陆。我们必须了解,能有现今的西方主流文化,是奠基于早期的七个产食中心;是因为他们共同的文化贡献,才有现今的文化。这样的一个观点,是现代知识分子所应具备的。
在此我要插入一个小故事,是有关人类前途的探讨。1万年前,在小亚细亚开始了大麦、小麦和种植。一直到今天,小亚细亚的南边还采得到两种小麦的野种:Emmet和Ancin。1万年前的当地人就是采这两种野种小麦回家培植,慢慢变成家生的小麦,再逐渐繁衍出几百种不同的品种,Emmer的染色体有7对,Ancon的染色体是14对,而当初最早的家生小麦的染色体竟然有21对之多11万年前当然不可能有像台大农化系的实验室,居然能够把两种小麦的原种交配繁殖成家生的小麦,这是非常神奇的。家生和原生的小麦最大的不同,在于野生的小麦成熟后,麦子的穗粒会一颗一颗地掉落在地,那么一天不过捡收几千粒麦子。但是家生的小麦成熟后,麦子的穗粒不会一颗一颗地掉落下来,便可以很轻易地用刀石割下来收成。为什么野生的小麦必须掉麦粒呢?因为野生的小麦必须自我繁殖,借风的力量把成熟的麦粒送到远方来繁殖下一代。反观家生的小麦不需要靠自己的力量来达到繁殖韵目的。人类把家生的小麦带回选种,再重新种植,借此小麦可以散播到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无须凭借风力散播,这就是关键所在。
我们为什么将植物的繁殖叫做cultivation?因为culture与cultivate是起于同语源的,只是一个是名词,另一个是动词。所谓家生的小麦是因为已经“人工化”,完全掌握在人类的“文化”控制下,除非经由人类协助,否则无法自行繁殖。相同地,动物在经过人类豢养之后,也会失去野外求生的能力。家生的小麦虽不用自力繁殖,但依赖人类的结果,就是整个被人类所控制;野生的植物对人类较无助益,却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散布开来。由此可以窥出一个很重要的观念:人类种植植物,是把它家生化了。人类自从下地、制造工具、开始有了文化以后,是否也把人类本身家生化了?我们掌控家生植物在我们能力所及的范围内,是否也把我们种族自身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