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高校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的若干特点
作者:侯 锐
术上予以监测,使教学管理与督导工作相互补充,相互影响,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标。能结合自己的教学科研背景认真总结专业教育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人才培养方面的新思路,并就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思想观念的变革与创新、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等问题建言献策,对提高教学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2.院级教学督导行为属于本学科的同行层面,监督指导更具体
院级教学督导主要是通过深入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设计等环节进行评议督促,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给予指导和建议。其中,教学指导作用应该是教学督导工作的核心,特别是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的核心。而能够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指导”并非易事,至少要使指导与被指导之间有可以沟通的语言,有可以讨论问题的学术背景平台等,而学院的教学督导人员可以具备这些条件。教学督导人员根据讲课教师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如教学内容重点是否突出、概念是否准确、组织是否科学、逻辑是否合理等,与讲课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并提出建议,必要时可以做示范性讲解。要做到态度热情,似与朋友谈心,而不摆专家的架势,使讲课教师感到真情的帮助、温暖的关怀、有效的指导,共同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学院教学督导人员要经常到教学第一线听课,而后及时对教师的教学做出评价,及时交换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教改建议。对青年教师的成长进行更加细致的指导,针对有异议的教师,帮助他们找出教学工作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法与措施。
3.院级教学督导行为属于本学科的非官方层面,评估意见更客观
教学评估是高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评估,可以消除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使被评估者明确自己的状态、地位及与目标的距离,并能产生一种主动向目标逼近的力量。教学督导人员通过到课堂和实验室听课观摩,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艺术、教书育人、课堂秩序等方面进行评估,进而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做出结论性的评价。教学评估的价值在于客观,要求评估者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把自己把握的被评估者的状态,按照标准全面、真实地给予评价,不带有任何偏见,不掺杂任何个人的感情因素,一切用事实、数据说话,而不是根据道听途说,主观臆断来判断。
实事求是地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做出客观评价,是一个十分敏感、十分困难、也是十分复杂的问题。院级教学督导人员实施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在保证客观性上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是教学督导人员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的评估,属于非官方层面,他们比较超脱,不掺杂教学以外的因素,对教师的评价容易客观、公正;二是教学督导人员都是本学科本专业很有经验的专家、教授,甚至是老专家、老教授,在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对教师的评价令人信服;三是教学督导人员与教师接触的时间多、场合多,听取学生的意见比较广泛,对教师了解较为全面,可以保证更客观地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量化。
三、院级教学督导工作方法的特点
院级教学督导工作有别于学校一级的督导,应该更具有微观、可操作性的特征,更注重实际层面。通过“督”与“导”,真正促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真正使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中发挥重要作用。学院督导与被督导双方在人际情感上、工作空间上、学科专业上的零距离,使得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的方法上呈现出与校级教学督导不同的一些特点。
1.院级教学督导双方人际情感上的零距离,更应注重以人为本的彰显
院级教学督导机构在组成上均为本院在职或退休教师,他们就工作或曾经工作在这个集体中间,有些学术上的亲缘关系,具有天然的“亲情”,具有人际情感上的零距离。而督导与被督导地位的不同,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本身又具有“对立”的属性。在这样的背景下实施教学督导,显然应该通过进一步强化“亲情”来弱化“对立”,在“统一”的方面多做文章,进一步拉近督导与被督导之间的距离,使得教学督导工作的效能得到最大的发挥。而以人为本、以情感人,就是督导工作方法中应该突出的基本理念。反之,板着一幅六亲不认的面孔督导,得到的不是严格、认真的赞誉,而是与督导初衷相背离的结果。
教学督导活动只有在督导人员与教师双方密切配合、统一协调下,才能产生预期的良好效果。督导人员和教师应建立起和谐、宽容、平等、合作、信任的关系。在这方面,院级教学督导人员自然条件是具备的,面对广大教师,力戒以检查大员的身份出现,而是扮演同一家人的角色,在和谐气氛中把工作做好。
坚持以人为本,以帮助提高为切入点,加强院级教学督导人员与教师的沟通。教师既是被督导的对象,又是教学的主导,他们处在教学第一线,有自己对教学的见解。因此,院级教学督导人员在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督导时,一定要本着学习的态度,去了解教师教学的真实情况。如可采用事先由教师自己确定听课时间的方式,让他把自己感觉最佳的教学场景展现出来。要热情地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充分的肯定,发现好的典型和好的教学经验,要给予热情鼓励,充分评价成绩,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发现教学上存在的问题,要以谈心的方式,启迪点化,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批评不徇情。真正做到“督要严格,评要中肯,导要得法,帮要诚恳”,使教师心悦诚服地接受指导,不断改进教学。
院级教学督导人员要以荣辱与共的精神境界开展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大力宣传和反馈教师们在教学活动中的闪光点,总结和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与教师一起探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共同促进本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在工作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从教师角度出发,提倡换位思考。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教师那种渴望被社会承认和肯定,被他人尊重,从而实现自我价值的积极性,把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做得更加有声有色。
2.院级教学督导双方工作空间上的零距离,更应注重以导为主的突出
教学督导的根本目的是帮助、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水平。院级教学督导人员与被督导教师平常工作在同一个空间,甚至同一个教研室或学科组,具有工作空间上的零距离。沟通上的便利,使得互相之间了解的程度较高,督导人员对本院每位教师教学和学术水平一般都有比较准确的把握,存在的不足也了如指掌。因此,他们的注意力应该放在如何使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的教学水平得到提高上来。在这种背景下的教学督导工作,应该“导”优于“督”,以督促导,督中有导,以导为主。正如教育部原副部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周远清教授在为北京理工大学龚绍文教授所著《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入门——大学施教学初步》一书所写的序中所倡导的:在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中“要重视老教师的传、帮、带的作用。老教师不但要作‘督导员’、‘裁判员’,更要作‘教练员’。恐怕后者是更重要的,更受青年教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