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国际化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作者:杜钢建




  摘要:汕头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国际化改革的行动旨在全国率先形成具有国际化特色的法学专业。主要集中在“师、语、书、生、向、业”六要素的改革,即师资队伍、双语教学、教材图书、学生活动、专业方向、毕业去向的国际化。在这六方面均有量化的指标要求,并且已经达到的指标在全国法学院中名列前茅。经过多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国际化法学人才培养的6字模式。
  关键词:国际化;法学;培养模式
  
  汕头大学法学院的国际化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于2007年申报了教育部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按照教育部对项目的要求,在招生、人才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试点经验;通过建设,50%以上的专业课采用英语教学。2006年11月教育部组织的汕头大学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期间,评估组专家对于法学院的国际化改革探索给予了较高评价。现将我们的试点和建设汇总如下,望与同行专家讨论。
  
  一、“师、语、书、生、向、业”六要素的国际化改革行动
  
  汕头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国际化改革的行动旨在全国率先形成具有国际化特色的法学专业。主要集中“师、语、书、生、向、业”六要素的改革:师资队伍、双语教学、教材图书、学生活动、专业方向、毕业去向的国际化。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现有的国际化法律人才数量稀少,知识结构不够完整,远远不能满足世界经济发展的国际化和一体化趋势的需要与发展。正是基于这种紧迫现状,汕头大学法学院以国际化改革为核心,展开了一场既迎合国际潮流又立足自身优势、融改革与发展于一体的法学学科建设行动。对于我国法学教育的推进及法律实践的发展而言,我们认为,形成国际化特色的法学教育模式意义重大:其一,顺应形势与潮流的发展,开设特色法学方向课程。其二,打造特色法学教学团队,全面提升教研水平。其三,培育国际化法学人才,促进学生走向海外。其四,创设一个具有国际化特色的法学教育品牌。学科建设始终以“国际化”为核心,从师资队伍、双语教学、教材图书、学生活动、专业方向、毕业去向等方面层层推进稳妥发展。
  我们的发展目标是:到2011年基本实现法学专业的“师、语、书、生、向、业”6字的国际化改革——师资队伍国际化、双语教学国际化、教材图书国际化、学生活动国际化、专业方向国际化、毕业去向国际化。
  从2005年以来,我院实施的“师、语、书、生、向、业”6字的国际化改革指标大致如下:
  (1)师资队伍国际化的程度2005年10月以前为40%,2007年12月为65%。
  (2)双语教学国际化的程度2005年10月以前为25%,2007年12月约为60%。
  (3)教材和图书国际化的程度2005年10月以前约为20%和1%,2007年12月为50%和30%。
  (4)学生活动国际化的程度2005年10月以前约为10%,2007年12月约为20%。
  (5)专业方向国际化的程度2005年10月以前约为20%,2007年12月专业方向为70%。
  (6)毕业去向国际化的程度2005年10月以前约为1%,2007年12月毕业去向约为15%。
  
  二、国际化专业方向和课程体系
  
  法学院在国际化发展过程中始终把探索符合国际标准的课程体系作为头等任务来抓。根据专业课程改革的实际需要,引进相关的具有国际背景的教师团队。
  1,开设符合国际标准的专业课程
  为了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专业人才,法学院于2004年秋制定的2005级法学本科课程教学计划,突出国际化和职业化特点,专业调整为英美法学、国际法学、争议纠纷解决、律师实务等四个方向。
  2005年我院在全国率先开设英美法学方向系列课程,其中有比较法学与英美法律制度、英美行政法、英美合同法、英美侵权法、英美财产法、英美法学思潮、英美知识产权法等;率先开设争议纠纷解决方向系列课程:包括仲裁理论与实践、调解理论与实践、谈判理论与技巧、世界贸易组织仲裁案例分析、鼓动声辩理论与技巧等。为了积极发展谈判技巧、仲裁和争议解决的课程和教材,我院设置了“长江谈判技巧及争议解决中心”,广泛开展与国内仲裁单位、国外权威学府的合作,邀请美国Fulbright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开设了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争议解决课程总监David Sandborg教授主讲的“调解理论与实践”、Andrew Lee博士主讲的“谈判技巧”、美国培普丹大学Randy Lowry教授主讲的“谈判和争议解决”培训工作坊、原中国外经贸部条法司司长张月姣(法学院)教授主讲的“世贸的争议解决机制”:开设了Loraine Brennan教授主讲的“国际商业交易”等课程。课堂侧重于全英文教学,倡导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互动性与参与性培训。2005级国际化课程的设置主要偏重英美法系,这是法学课程体系国际化改革的第一步。
  随着条件的逐步成熟,2006年我们对2005级课程计划进行了调整,主要有以下特点:
  (1)在全国率先设置了全新的日本法学方向课程。我们开设日本法学课程有两点考虑:一是为了拓展学生的就业出路。二是为了扩大学生的法学视野,使法学院的课程知识结构更加宽泛化。
  (2)在全面参考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开设的日本法的课程有:日本宪法、日本民法和日本商法等20多种。
  2,课程体系的国际化改革扩大了学生的选择空间
  汕头大学法学院的课程体系国际化改革采取了以下措施:
  (1)逐步增加选修课学分数的比例。2004级法学专业课程计划中23门必修课学分为66学分,选修课学分为16学分。2005级课程体系改革后,21门专业必修课的学分为61学分,选修课的学分为26学分,扩大了选修课学分比例。2006级16门专业必修课的学分为38学分,选修课的学分为4l学分。
  (2)逐步增加选修课的数量。2003级法学专业的选修课只有28门,2004级选修课增加到57门,2005级选修课增加到73门,2006级选修课增加到106门。
  (3)逐步提高选修课的质量要求。我院在提高选修课质量方面主要采取的措施:一是不断增加国际化的课程,开设符合国际标准的新课程。2005年新增16门符合国际标准的新课程,2006年新增30门符合国际标准的新课程。二是逐步提高选修课的全英或全日及双语教学的要求。随着加快引进具有国际背景的教师团队工作的进展以及现有教师外语水平的提高,双语教学的课程门数和课堂外语教学质量在迅速提高。
  
  三、大力提升全英或全日及双语专业教学
  
  汕头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全英或全日及双语课程的门数及其在专业课程中所占比例较高。
  法学本科2005级课程计划中94门课程有47门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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