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文艺学课程群教法改革新探

作者:蔡梅娟

明理论。这无疑加重了学生本就难以消化的理论负担,其教学效果可想而知。因此,教师应从“举例”这一最普通的环节上去寻求突破,尽量地借助现象来说明本质,哪些理论需要举例说明、需要举什么样的例子、举多少以及对例子阐释到什么程度,都要认真考虑,精心设计。使学生能够凭借感性化的媒介达到理性领悟的高度。
  案例教学不同于一般的举例教学,它是一种较为系统的举例,所举事例具有相对完整性、系统性以及操作示范性等特征。案例教学法并非适用于文艺学所有的知识点,但在方法论教学中却可以大显神通。学生借助案例分析,既可以准确、全面地领会理论的内涵,又可以学会运用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的操作方法。教师在对案例进行选择与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其典型性以及学生的接受特点,并为学生的参与留下余地。
  
  四、构建科学有效的能力训练体系
  
  在大学文艺学所有课程的教学中,对学生能力的训练都是一个薄弱环节。学生们普遍反映:学了一大堆理论,但面对具体的理论问题与文学现象时仍然束手无策。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教师对本学科所谓“能力”的内涵认识不够明晰,另一方面在于缺乏明确的操作思路。因此,必须构建科学有效的能力训练体系。
  首先,要明确文艺学课程群需要培养学生什么样的能力。抛开广义的能力不谈,一般来说,文艺学学科应主要培养学生的四种能力:一是审美感受能力,二是理论理解能力,三是理论运用能力,四是理论创造能力。我们通常所说的理论思辩能力其实是蕴涵在后三种能力之中的。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审美感受能力往往被忽视,而理论创造能力往往又被认为是对本科生过高的要求。实际上,审美感受能力是学生进入学科知识领域的一种奠基性的能力,不具备这种能力,就无法对以审美属性为本质属性的文学进行研究,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对理论的理解、运用和创新。而对于理论创造能力则应灵活地理解,可将其分为初级创造能力与高级创造能力。本科生起码应具备理论的初级创造能力,即能够提出具有一定新意的理论见解。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在2007年再次强调“希望培养本科生的创新能力”,而这一目标在本学科教学中只有通过培养学生初步的理论创造能力来践行。
  对于各门课程来说,上述四种能力的培养既是它们共同的要求,又在培养方向上各有侧重。如文学概论课应重点培养学生对基本理论的理解能力,文学批评课应重点培养学生的审美感受能力与运用理论评析文学作品的能力。而中国古代文论、西方文论、马列文论等课程则更应注意培养学生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进行一定的理论创新的能力。
  其次,要科学设置各门课程能力训练环节的比例、内容与形式。一是要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大致划分出能力训练环节所占的课时比例。这种比例的划分不是对知识传授与能力训练的机械切割,而是做到二者的合理搭配与穿插。对课时比例的规定有利于约束教师去有效地落实训练环节。二是根据各门课程的不同性质及其所处的学科结构点来设计能力训练的具体内容。既要尊重该学科的共同性质,又要体现不同课程的特殊要求。三是要采用灵活多样的训练方式,如通过对文学作品的解读与欣赏训练学生的审美感受能力;通过组织探讨式教学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与辨析能力;通过组织学生进行文学现象与文学理论的“互证”活动训练他们对理论的理解能力;通过组织学生参与案例分析、以书面形式评析文学作品等方式训练其理论应用能力。
  
  [责任编辑:陈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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