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试析高职院校注册制招生与培养
作者:王银霞
首先,在课程计划的实施与课程的选择上,学校要给予充分的考虑和安排。注册生课程培养体系由四个课程计划构成,每一课程计划中课程的安排及选择都必须经过科学的思考。第一年预科课程计划不仅要为高职人才较全面的发展提供高中阶段基础文化课的补偿教育,而且还应提供有利于后三个课程计划开展的通识课程,如社会学、伦理学等。第二、第三年开展的基于工作的课程计划、基于合同与用户培训的课程计划及学位证书课程计划,要根据不同的培养目的与要求、使用不同的方法选择课程,如参考同类院校课程的设置、征求专家及专业领域教师的意见等。
其次,在教师的选聘和使用上,学校要根据不同课程计划的目的做出多样的选择。要有担任预科课程与通识课程教学的教师,有担任基于工作的课程计划和基于合同与用户培训课程计划教学的专业(职业)教师,也要有从公司和用人单位聘请的担任实践技能课教学的教师,还要有从大学聘请的担任学位证书课程教学的教师。高职院校在教师的选聘上一般要求有学位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而且往往对后者的要求(专业实践与应用能力)更高,从大学聘请教师可以弥补这方面的欠缺,满足有志于继续深造求学学生的需求。
再次,在学生咨询与指导方面,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给出中肯的意见和正确的引导,要尊重学生,不要强制性地否定学生的学习计划。尽管有些学生进入学校后对自己的定位偏高,理论知识与实际经验相对丰富的教师也不应该打击学生,瞧不起学生,而应该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使学生对自己做出正确的定位,选择适合的课程计划,进而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
最后,培养方式的变化对教育部门和各校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教育部门要采取重视的态度,相应的职能部门应认真对待,做好各自的工作,严守各自的职责,在对教育结果考核的同时,结合其他管理途径对各校进行教育过程的监督。学校不仅要根据自身特色使用科学的方法对课程做出合理选择与安排,还要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针对注册制“宽进严出”的原则,严把质量关,严格实行学年学分制的管理,加强对教学实施过程、教学结果的检查与监督。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已占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在下一个五年规划中,国家将投入100个亿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高职院校将迎来一个大发展的机遇期。因此,对高职院校相关问题的讨论与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显得很有必要,注册制模式将会在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逐渐完善起来。
参考文献:
[1]杨德广.现代高等教育思想探索[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185-191.
[2]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
[3]万秀兰.美国社区学院的改革与发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331-334.
作者简介:
王银霞,女,安徽黄山人,浙江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学院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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