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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青年培训计划简介

作者:朱红娟 谢 敏




  摘要:青年培训计划是英国在20世纪80年代实施的一项专门针对离校青年的教育措施,这一计划的产生有着复杂的背景,与先前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方式相比有着明显的特点,是对长期以来英国职业教育与培训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
  关键词:英国;青年培训计划
  
  20世纪70~80年代,两个新出现且日益发展的问题引起了英国政府对青年教育与培训的重视,针对青年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改革以此为契机而展开。
  一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青年的失业问题日益严重。失业问题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国际经济形势恶化引起的,同时也受到政府政策以及英国经济自身存在的问题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试图通过培训提高青年的技能,以缓解严重的失业问题,从而青年失业问题便与职业教育与培训问题联系在一起。
  二是全球范围的科技革命蓬勃开展,带动了经济结构和技术结构的大变革,不仅影响了劳动力结构,而且对劳动者的技能提出了挑战。20世纪80年代早期,一篇名为《能力与竞争》的报告在英国引起极大的反响,这是一份有关英国三个最有力的经济竞争对手——日本、美国和前西德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调查报告。报告的结论指出,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投资与其出色的经济表现之间存在着强有力的联系。这篇报告中的许多建议使英国政府认识到职业教育与培训不是小事情,而是事关经济增长和繁荣的中心所在。
  在上述两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通过政府的力量使青年获得提高生活质量的必要技能就成为当务之急,英国的青年培训计划由此拉开序幕。从某种意义上说,青年的高失业率问题直接推动了英国新型技能培训的开展。
  经过各方讨论和协商,人力服务委员会于1982年4月宣布实施“青年培训计划”,一年之后正式开始运行。青年培训计划的基本形式如下:
  培训时间为12个月(从1986年起,培训时间延长为两年),培训对象为16~17岁、失业的学校毕业生以及部分已经就业的16岁青年。
  具体培训方式分为三种。方式一:主要由私有部门的雇主赞助,集中在工厂、办公室和其他工作岗位进行培训,这一方式提供了大部分的培训机会。方式二:培训由地方当局和志愿组织提供支持,如社区计划以及信息技术中心等。方式三:培训由人力服务委员会亲自安排。
  参加培训计划的青年每周可获得25英镑的津贴,在青年培训计划延长为两年后,在英国职工大会的坚持下,政府同意将第二年的培训津贴提高到每周35英镑。
  参与第一种培训方式的雇主为青年培训计划的管理代理人,他们每年可得到每参培人次1950英镑的补贴,包括100英镑的管理代理人费用、1300英镑的受训人员津贴以及550英镑的培训费用。第二、第三种培训方式均由人力服务委员会作为代理人进行管理。
  第一种培训方式的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在职培训)以及为期13周的脱产培训,一般在技术学院或培训学校进行。
  所有不同的培训项目都应该包括五种核心技能,即计算能力、通讯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信息技术能力、灵活的动手能力。
  几乎在青年培训计划实施的同时,政府还实施了一项新的创造就业的措施配合培训的进行,即1982年开始实施的“青年工人计划”。这一措施的规模不是很大,目的是通过工资补贴的形式鼓励雇主招收18岁以下的青年或是保留他们的工作。该计划为参与的青年每周提供15英镑的补贴,提供补贴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这一措施适用于所有第一年参加工作的18岁以下的青年,“青年培训计划”的参加者完成培训后即可参与到这一计划中来。由于这一措施与“青年培训计划”在人员的年龄上有重叠,影响了“青年培训计划”的开展,因此,自1984~1985年度起,“青年工人计划”不再针对16岁的中学毕业生,参与主体变为17岁的青年。1986年,“青年培训计划”由一年延长为两年,“青年工人计划”随之取消,而代之以“新工人计划”,这项措施主要针对18~20岁的年轻人,以适应新的“青年培训计划”。
  无论是“青年工人计划”还是“新工人计划”,“青年培训计划”的学员都有资格参加,这两项措施的实施给予受训人员对未来工作以一定的安全感,在工作有保证的前提下,他们可以比较安心地接受培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青年培训计划”的实施。
  “青年培训计划”由人力服务委员会负责,可以说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系列青年劳动力市场措施的继承。许多人对它进行研究和讨论时,将其归入治理失业措施的范畴,实际上,“青年培训计划”与那些措施有着极大的区别。与之前的各种就业措施相比,“青年培训计划”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培训。人力服务委员会培训部门的一位代表强调:“青年培训计划”是一个培训项目,而且是一项广泛的基础培训,是从学校转向工作的一座桥梁,其所追求的是灵活性、适应性以及向新技术转移的能力,以便适应技术迅速变革所导致的未知就业。“青年培训计划”试图成为一项永久性的措施对所有毕业生进行培训,成为覆盖就业者和失业青年的一个综合性项目。它试图影响企业培训劳动力的方式,同时将有计划的工作实践与脱产培训(或是继续教育)联系起来。由此可以看出,“青年培训计划”的实施不仅要解决目前的失业问题,更要保证青年未来的就业,其主要目的是根本改善青年培训,而不仅仅是让青年远离失业登记,这也就意味着“青年培训计划”不单是一项失业治理措施,更是一种技能培训方式。
  “青年培训计划”作为一种技能培训方式,是对长期以来英国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一次重大改革,与先前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方式相比有着明显的区别。
  第一,“青年培训计划”得到了政府财政的有力支持。很久以来,在多数情况下,英国的职业培训费用是由雇主支付的,高额的培训费用影响了雇主对青年进行培训的积极性。以学徒制为例,英国学徒的报酬比较高,学徒第一年的工资为成年人工资的50%,到最后一年则增加到大约成年人工资的90%。而在德国,这一比率分别为30%、40%。这样,在整个学徒期间,英国青年可获得大约成年人工资的75%,而德国青年只能获得成年人工资的30%~35%。在雇主看来,每周抽出一天的时间进行培训,相当于为四天的工作支付一周的工资,但仍不能保证学徒将来会留下来为自己工作,这个代价不免昂贵了些。因此,越来越多的雇主不愿对工人进行培训。虽然英国在1964年颁布并实施了《企业培训法》,但是企业培训委员会体制之下的培训主要依赖于税收,雇佣工人的企业承担培训工人所需的经费。企业培训委员会一般以维持培训费用与补助费的收支平衡为原则,企业在承担一定的财政支出的同时,政府才对符合一定标准的企业支付补助金。缺少政府的资金支持,培训的开展受到了影响,尤其是对一些小企业而言,虽然交纳了税款,但由于本身规模太小,因而得不到任何培训拨款,培训也就无从谈起了。“青年培训计划”与以上的方式均不同,政府拨出大量财政资金用于该项计划,每一位参与进来的雇主每招收一名青年培训者就可得到1950英镑的培训补贴,大大减少了雇主本身的费用开支。据估计,政府花在特殊就业措施方面的费用大约是20亿英镑,其中一半用在了“青年培训计划”上。政府大量的资金支持提供了培训所需的大部分费用,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也解除了他们的顾虑,对“青年培训计划”的顺利开展和不断完善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第二,“青年培训计划”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这一特点最初体现在政府的计划草案中,政府最初计划取消那些失业却拒绝参加培训的青年获得补助金的资格,但由于有关组织和团体的坚决反对而被迫放弃,但是政府仍然对这样的青年实施一定的惩罚,即扣掉他们6个月的补助金,相当于其应获补助总额的40%。到1988年,根据新的社会保险法,政府坚决取消了对16~17岁青年的补助金,同时给那些等待培训机会的青年提供补贴,每周15英镑,时间为8个月。因此,尽管政府或有关部门并没有明文规定毕业而没有找到工作的青年必须参加“青年培训计划”,但是在取消补助金之后,参加“青年培训计划”是他们得到国家资金资助的唯一机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青年培训计划”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而在此之前对毕业生进行的任何培训都不具有这种性质,一般采取自愿参加的形式,特别是学徒制培训还带有一定的排斥性,排斥年龄较长者,尤其排斥大多数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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