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明确校企双方职责 实现高职产学合作教育最优化

作者:李 芹




  摘要:高职院校产学合作教育是培养企业一线需要的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径,要实现培养目标,必须加强校企双边活动,履行各自在产学合作教育中应承担的职责,即高职院校要根据企业所需全面提升办学与服务质量,企业则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全程参与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过程。
  关键词:高职院校;企业;产学合作教育
  
  产学研结合的方式主要有四种:产学研合作办学、产学研合作育人、产学研合作就业与产学研合作教育。产学研合作教育(cooperation education)也称产学合作教育,是产学研结合的最佳形式,是一种校企联合、企业全面参与人才培养的教学模式,是培养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径。高职产学合作教育是企业、高职院校在各自不同利益基础上寻求共同发展、谋求共同利益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一种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和高级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理想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能同时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的专业优势与企业的生产优势,将传授知识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取实践经验为主的生产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把学生真正培养成为具有良好适应性的、动手能力强的、综合素质高的专门人才。
  不少高职院校对产学合作教育之路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说效果还不甚理想,毕业生的理论知识不深,实践能力不强,社会认可度较低等已成为共识。究其原因,除了高职生本身文化基础相对薄弱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外,不能否认校企双方在育人过程中职责不清或职责未尽是导致合作教育效果不好的主要原因。因此,明确校企双方的职责,实现高职产学合作教育最优化的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探讨。
  
  高职院校在产学合作教育中的职责
  
  发达国家产学合作教育的实践表明,产学合作教育能有效培养应用型人才,加速科学技术的转化与应用,为经济发展服务。社会赋予高职院校的职能决定了高职与企业的联系紧密,高职院校要成功办学不仅要积极寻求企业的参与,同时也要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主动为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产学合作教育的产学双方都是办学主体,学生要靠学校与企业两个育人环境来培养,学校与企业对学生的质量都要负责,但产学合作教育研究的是教育,是人才培养问题,而企业搞生产经营才是本行,这就决定了学校在产学合作教育中应始终处于主动地位,要主动站在企业的角度观察、分析、处理问题,主动适应企业的要求,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调动企业参与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保持产学合作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
  主动为企业培养所需人才为企业培养、输送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合格人才是高职院校对企业最大的贡献,也是应尽的基本职责。要使培养的人才适应企业需要,学校就要摆正位置,主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所需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找准办学方向,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培养目标,制定合适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专业计划的制定、教学计划的安排、教材的编写与讲授以及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等,应尽可能地邀请企业中实践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的同行参与,使学生在合作教育实践中理论知识得到巩固、实践能力得到提高、整体素质符合企业的需要,真正成为毕业就能上岗的企业所需的“职业人”。
  主动为企业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提供支持与服务企业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除产品质量外,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一条重要的生命线。但企业往往忙于生产而无暇顾及人才与技术的储备,学校则可利用自己在这方面特有的优势,弥补企业之不足,为企业的产品更新与技术创新服务,此举定会深受企业欢迎,提高企业参与产学合作教育的积极性。
  针对企业实际需要,主动与企业联合开发研究课题针对企业在生产、管理工程项目当中遇到的难以解决的技术性问题,学校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科研优势,积极主动地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就该问题进行课题研究,一起攻克生产技术难关,借助科研成果为企业改进技术设备和生产流程,为企业生产节约成本、赢得利润。当然,学校也可通过此举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增加科研的针对性,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赢得更多的资金投入。
  主动开设各类讲座,为企业员工培训提供服务学校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智力优势、技术优势为合作企业员工开设有关企业经营管理与生产技术方面知识的讲座,传播新思想、新信息、新技术、新工艺。同时也可开展各类培训性讲座,如可以对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对生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的认识、技术与管理水平,增强其素质和适应性,帮助企业营造科技氛围与学习环境,增加企业的竞争能力。
  在合作企业建立技术咨询室,主动做好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学校可以利用自己的智力与技术优势在合作单位建立技术咨询室,选派高水平教师轮流驻厂,做好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这样不仅可以随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密切校企关系,也可以使学校更加了解企业第一线的用人、生产与技术应用情况,并据此调整教学计划,补充新知识、新技术,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与时代性。
  主动为合作企业开展义务宣传活动学校可以在多种场合,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合作企业先进的办厂理念、优质的产品、良好的信誉等。具体有如下途径:(1)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2)教师通过产学合作教育取得各类科研成果,如撰写的著作、科研论文与研究报告等;(3)在学校自办公开发行的各类刊物上介绍企业;(4)开展各种与开放式产学合作教育相关的知识讲座等。
  
  企业在产学合作教育中的职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学合作教育需要通过企业、社会及高职院校间的伙伴关系来实现,企业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没有企业的参与,学校自己闭门造车,制定出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很难满足企业的要求。企业的参与,不能简单地停留在校企联谊、企业资助的层面上,也不能只是单纯地为学生安排实习与就业,而是要全程参与学生的培养过程。只有这样,产学合作教育才能走向深入,培养的人才才能真正满足社会与企业的要求,达到产学合作教育的目的。
  参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是面向企业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因此在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上,企业有很大的发言权。高职院校在申报与设置某一专业时,首先要考虑并主动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了解行业、企业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其发展变化;其次要深入行业、企业及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研,了解该专业人才需求的大致情况;再次要成立企业专业顾问委员会,广泛征求有关行业、企业专家的意见,商讨人才培养规格、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即学生应达到的知识、能力与素质标准。
  参与专业教学计划与课程体系的设计专业教学计划与专业课程的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与人才培养的质量。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最终要通过教学计划的制定与相应课程的实施,这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一环。因此,学院各专业在制定和修改专业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时,都应及时召开各专业顾问委员会议,听取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让其与学校专业教师共同负责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与调整。专业的课程设置、实验安排、实训实习次数及时间的确定、考试的组织与毕业设计的要求等都应由校企双方共同研究决定。为了适应合作企业的特殊用人需要,在校企合作教育实施过程中常常需要开发新课程,如有关企业文化、企业管理、企业项目的课程等。该课程与教材的开发方案、具体内容及教学过程等也都应有企业专家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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