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8期
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实践和探索
作者:邱秋云
(二)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在接纳学生实习的过程中,企业得到了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的机会;在接受学生实习的同时,企业得到了顶岗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如2005年,我校物业管理专业毕业生30多人到康景物业公司实习三个多月,实习结束后,有近30人与康景物业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成为该公司的员工。
校企双方在合作中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也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高职院校利用自身优势,特别是优秀人才资源优势和教学设备设施优势,为企业提供信息、理念、技术,为企业职工提供继续教育。企业骨干到学校兼课。通过双方的合作,以潜移默化的方式,促进企业转化为学习型企业,培养了员工的素质,提高了企业竞争力。企业在支持学校教育的过程中,宣传、树立了自身形象,提高了企业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提高了学校的办学能力
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要求教师具有“双师型”素质。要实现这一目标,校企双方合作组建专兼职教师队伍,开展互兼互聘,同时,学校专业教师定期到合作单位锻炼,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通过校企合作办学达到调整学校教师的合理结构,从总体上减少学校教师人数及降低教师培训培养成本,降低学校的教育成本支出。开展校企合作,充分利用合作企业作为实习基地,整合校企双方的教育资源,共同参与人才的培养,学校可减轻对实训基地建设的投入,节约了教育成本。
实行校企合作,学校修订教学计划时,可依靠合作单位的信息反馈,加强岗位职业技能的针对性教学及学生的实践锻炼,弥补了课堂教学的不足,培养了学生适应社会的需求,提高了就业率,提高了学校的竞争力。
校企合作在我国高职教育发展中虽然不是一个新话题,但给高职院校办学带来新的机遇。校企合作不仅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也强化为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校企合作的成效依然是制约高职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探索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新模式的同时,我们也深切的感受到需要加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与义务,为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提供完备的政策保障。
作者简介:
邱秋云(1968—),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管理系辅导员,在职研究生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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