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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的障碍分析
作者:王静岩
关键词: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障碍
我国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与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经济落后地区相对于经济发达地区而言,前者具有强大的劳动力流出推力,后者具有较强的劳动力流入拉力。作为经济活动要素的劳动力与非人力要素一样,通过转移或流动实现其最佳配置是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客观要求。因此,以推力—拉力机制为杠杆的劳动力转移与流动无论对于流动主体还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都具有内在必然性。
农业劳动力的非农化与城镇化不仅具有客观必然性,而且对于我国经济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一个现代化的发达社会必须具备发达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出现与流动的加剧,启动并加速了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从经济发展进程来看,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是现代化的本质,如果成功地完成这种转移,传统经济就会转变为现代经济。
从我国经济发展战略与经济发展环境来看,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但重要,而且紧迫。首先,人力资源兼具生产与消费双重功能。人力的生产功能是一种动态存量,其功能的实现是有条件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在既定的人力生命周期内如不及时开发利用,其效用就会降低以至消失;而其消费功能则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所以,及时地开发利用人力资源就会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巨大动力,否则就会成为一种破坏力量。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将取决于能否有效地开发利用丰富的人力资源,特别是能否有序地转移利用好总量达三、四亿之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资源。其次,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良好机遇是短暂的。一方面,我国人口正在迅速老化,2000年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广大农村地区也将在21世纪初期陆续进入老龄化社会,适龄劳动人口比重的下降与劳动力年龄结构的老化,将大大降低我国在国际市场上人力资源丰富廉价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印度、巴基斯坦、越南等周边国家具有与我国相近的国情和丰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一旦周边国家潜力发挥出来,就将成为我们强大的竞争对手。因此,一定要抓住机遇,把国际需要与我国劳动力资源优势有效地结合起来,利用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与价格比较上的优势参与国际竞争,将农业剩余劳动力优势变为劳动密集产品优势,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
近年来,我国农业劳动力流动的趋势已经明确地表现出来,但是农业劳动力的流动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劳动力过剩以及由农民向城市居民转变的问题,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问题急迫而艰巨。因此,找出那些最重要的导致农业劳动力流动障碍的原因,提出克服这些障碍的对策,对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影响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障碍,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大、素质低
农业劳动力绝对数量大劳动力数量首先取决于社会人口的数量,其增长速度与规模直接受社会人口再生产速度与规模的影响。我国人口的迅速增长导致农业劳动力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增加。随着经济的发展,会有一部分农业剩余劳动力进行转移。但由于人口继续增加,每年农村还将新增大量适龄劳动力,加上农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在农村会产生一批剩余劳动力,其数量越积越多,难以实现剩余劳动力的快速转移。
农业剩余劳动力素质低我国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不高,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缺乏最重要的人力资本。由于多年来高积累、低消费的经济政策,过分看重物质资本积累,忽视人力资本积累对经济增长的作用,造成了人力资源丰富而人力资本严重短缺、农业剩余劳动力素质不高、劳动力严重过剩的困境。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格局严重制约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农业劳动力素质偏低加剧了劳动力过剩首先,劳动者把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时间用在生产上,增加了劳动供给;其次,未受过较高程度教育和培训的劳动力创新能力较差,很难开拓新的就业门路和工作机会,无法创造出更多的岗位需求。
城镇吸纳空间不大
目前我国城市吸纳劳动力的空间不大,城镇劳动力也存在过剩现象,能提供的就业机会有限。由于城镇劳动空间的狭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所需资金的投入也受到限制。因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同时也是以资金为主的生产要素同步流动的过程,增加就业的前提是必须对转移产业增加投资,如扩大再生产所需的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的资金开发的投入。据测算,乡镇企业每增加一个劳动力就业需投资0.8~1.2万元,国有企业则更高,个别行业甚至高达10多万元。如果按每人平均1万元计算,新增1000万个城镇就业岗位,就需1000亿元以上的资金投入。所以,当城镇企业发展不景气时,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必然受阻。长期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严重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与提高其整体素质的“瓶颈”。城镇化水平滞后不仅使第二、第三产业难以形成聚集效应,制造业“小而全”、“大而全”、布局分散、重复建设等问题难以解决,而且使地区经济的“增长极”难以形成,就业潜力巨大的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能量难以释放,城乡就业矛盾难以缓解,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受到阻滞。城镇化水平滞后使传统农业国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难以改变,现代文明的进程被大大拖延。因此,我国有必要加快城镇化的步伐,这是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变、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主要引擎和重要特征,同时也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
乡镇企业吸纳能力下降
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以“离土不离乡”方式吸纳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实现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有序转移,为减轻就业压力开辟了新的路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明显下降,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加上经济全球化力量的影响,乡镇企业所面临的来自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导致企业效益下滑,减缓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能力减弱的原因,除了市场竞争要求乡镇企业必须不断提高自身技术装备水平这一较为正常的因素以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制约因素:
农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制约(1)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与城市企业相比,乡镇企业的总体实力无论在企业整体素质还是在产品竞争力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随着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及各类混合所有制企业进入市场,乡镇企业原有的灵活机制已不再具有任何制度优势,不少乡镇企业仍旧维持传统的集体经济模式,导致企业缺乏动力机制。(2)资金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剧。一方面,国有银行体系商业化后,银行的风险意识明显增强,更加重视信贷质量,对乡镇企业贷款表现出“惜贷”现象。另一方面,国家清理整顿农村金融市场,在近期内减少了乡镇企业的直接与间接融资渠道,使乡镇企业投资来源渠道变得狭窄。(3)发展空间缩小。随着短缺经济时代的结束与消费选择时代的到来,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工业生产结构体系日趋合理与完善,一方面使乡镇企业低技术素质和含量的产品失去了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原来为城市大工业拾遗补阙的生产机会也随之丧失,发展空间逐步缩小。(4)缺少吸引高技术人员的环境。由于乡镇企业建设立足于农村或乡镇,相对于大中型城市而言,社会发育程度低、福利待遇差,不具备吸纳高层次科技人才的社会环境,在激烈的技术和人才竞争面前相对于城市大企业处于不利地位。(5)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不到位,乡镇企业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1997年颁布的《乡镇企业法》制定了许多扶持乡镇企业的优惠条款,但是由于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条例,这些法律条款缺乏可操作性。相反,由于乡镇企业承担着支援农业的义务,不少地方插手乡镇企业,导致企业负担日趋刚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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