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试论高职学制改革的若干问题
作者:袁玉娟
关键词:高职教育;学制;改革
高职教育学制由三年逐渐过渡为二年,凸显了高职教育的职业特色,是目前我国高职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学制缩短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缩短了人才培养周期,使高职教育更能适应社会不断变化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使高职教育的定位更为明确,可防止盲目地向本科教育靠拢,有利于高职院校办出自己的特色;此外,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减少个人的教育投资,使更多的人有能力、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但是,将三年学制压缩为二年,必然牵涉到许多方面的问题,势必会在培养目标、办学方向、课程与教学等各个领域引起相应的变化。
培养目标的变化
“所谓培养目标就是在国家总的教育目的的指导下,各级各类教育对受教育者的发展方向、内容及应达到的规格所提出的要求。”①高职教育的学制由三年改为二年,学制的缩短会带来受教育者发展方向与素质规格的变化。我国高职教育学制改革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缓解我国目前人才的结构性失衡,满足对生产第一线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这一性质和任务决定了高职院校在改制后“应将课程目标定位为培养中级技术类人才。这既有利于突出职教特色,又有利于突出‘高等性’,适合高职教学,且是两年制能够达到的目标”。②而且依据社会需要,高职院校更应关注社会急需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尤其要关注受教育者技能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能力的获得。这就要求毕业生既懂技术应用,又懂技术服务,从而将科学技术更迅速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也是高职学制改革的初衷之一。
要在两年的时间内完成对技术人才的培养,这些技术人才应具备怎样的素质规格呢?这是培养目标的关键所在。教育作为一种有意识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不仅要向受教育者传授知识,使其形成某种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受教育者良好的综合素质。改革以后的短学制下所培养的技术型人才,在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态度三维度之间的比重较之三年制的高职人才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高职院校更着重强调从事生产实践所需的操作技能或分析、解决技术问题能力的培养,更加注重与工作岗位密切相关的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把发展学生的与岗位相关的职业能力及态度放在各项教育工作的首位。因此,职业技能在素质规格的三个组成维度中所占的比重增加了。
总之,二年制高职课程目标的设定应该面向整个职业,把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与应变能力作为课程目标的基本要素,即以职业能力分析为基础,面向整个工作过程,把从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态度有机地整合在一起,把职业标准与能力要求转化成课程目标,形成“基本素质—职业能力—岗位技能”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模式。在培养职业能力的同时,要特别强调培养关键能力与基本素质,使学生既掌握做事的本领,又学会做人的态度,既有迅速上岗的能力,又有面向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
办学方向与办学模式的变化
现行的三年制高职主要是实行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学校职业教育。二年制高职应在此基础之上,吸取非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的长处,尽快树立以技能培训为主,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的办学观。要把二年制高职建设成为一个开放的教育培训体系,就要实现学生的无障碍入学,为广大学生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并为学生提供他们所需的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态度的教育与培训。要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为获得相应学分或相应证书,可以自主选择修习的专业,自定学习进度,考核合格以后学校给予相应的学分或证书。因此,二年制高职应密切注视社会经济发展与职业发展动向,以就业为导向开展教育与培训。与此同时,还要立足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服务的需要,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和回归教育,为建设真正意义上的学习型社会和实现个人的终身学习提供发展平台。
目前,三年制高职大多实行“招生—教学—就业”办学模式。学生在入学以后,一般用两年半左右时间学习职业知识、技能、态度,最后半年实习、找工作。高职教育学制改为二年后,学生在校时间缩短了1/3,学习时间也随之缩短。因此,要求高职院校在办学模式上加以必要的改革,以保证学生充分的在校学习时间,确保学生在两年内能掌握从事职业工作必要的知识、技能和态度。显然,传统的以教学为中心的“招生—教学—就业”办学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亟需实行以就业为中心的“就业—招生—教学”办学模式,如“订单式”培养模式。如果采取“订单式”培养模式且有较高的履约率,就会减少就业过程中的时间消耗,二年制学制下的高职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只比三年制减少半年,这样就不会因学制改革给高职院校的教学与管理带来过大的冲击。但是,如果不能有效采取“订单式”培养模式或者合同履约率较低的话,就业无着的学生就会提前半年找工作,那么二年制学制下的高职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就比三年制减少一年,对于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专业来说可能影响不大,但对专业性较强、技术含量较高的专业而言,可能会影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与提高。
“订单式”培养模式将学生的就业环节前移至招生阶段,与招生过程合并进行,以“销”定“产”,量出为入,可以减少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时间消耗,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至于大幅度减少,也可以减少招生过程中的盲目性,提高就业率,确保充分就业,还可以拉近企业与高职院校的距离,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因此,这种以就业为导向的“订单式”培养模式不失为两年制高职的一种好的办学模式。
课程的变化
课程始终是教育工作的核心,是连接宏观培养目标、中观办学方向与微观教育教学实践的唯一途径。因此,我国高职教育的学制改革最终要落实到课程的变化上。学制改革带来的课程变化主要体现在课程内容的变化、课程模式的变化与课程实施的变化三个方面。
(一)课程内容的变化
高职教育的学制改变使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发生了变化,这就使得二年制高职不可能再简单沿用三年制高职的课程内容,而需开发新的课程内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我国传统的三年制高职因为发展时间不长,经验不足,缺乏自主开发职业课程内容的能力,因此,很多高职院校都是照搬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科中心型的课程内容。这种课程过于强调知识体系的内在逻辑性与完整性,所占课时量大,很不适合高职教育强调职业能力培养的特点,尤其不适合二年制高职这样一种短期的教育培训体制。即使一些三年制高职院校尝试进行了新的注重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课程内容的开发,也是针对三年制高职的,不适合二年制高职。因此,二年制高职自主开发新的课程内容势在必行。
针对二年制高职学制短的特点,我们的任务是要开发最有效的课程内容,培养学生的职业技术与技能。在开发课程内容时不能再以学科为中心,而应以能力为中心。能力中心型的课程是以职业能力为基础,将形成某项职业能力所需的知识、技能、态度等课程内容要素按职业能力本身的结构方式进行组织。职业能力及其结构方式是根据职业分析和工作任务分析得到的。可以采取工作任务分析和工作规范分析两种课程开发模式进行课程内容的开发与组织。工作任务分析课程开发模式是按照工作任务的总体要求组织胜任该工作所必需的知识、技能与态度等。工作规范分析课程开发模式则是按照工作规范中每个操作步骤的具体要求组织和排列相应的知识、技能、态度等。通过这种模式开发出来的课程内容,更有利于培养学生顶岗作业的能力,与传统的学科中心编制的课程内容是有很大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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