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职业院校应树立“大职教观”

作者:周艳红 凌 云




  改革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实现不同办学层次阶段性与连续性的统一所谓阶段性是指职高、高职或高职本科开设的课程应根据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具有相对独立的完整性,能够使学生掌握一定水平的系统知识与成熟技能。所谓连续性是指每一办学层次在课程设置上都应从大职教体系的全局考虑,使低层次的课程能够成为高层次课程的基础,而不是盲目设置,试图在本层次内使整个职教课程教学“毕其功于一役”;高层次的课程设置也要考虑到低层次课程中已学过的内容,实现教学过程的高起点,而不是浪费资源,试图从职教内容的初级知识开始“重打鼓另开张”。这就要求每个职教办学层次改革与调整现有的课程体系,理顺关系。
  建立起适合大职教体系发展的评价氛围与政策环境职教一直作为普教的附属而难以获得大的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对职教的评价过低。由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低水平、凝固化定位,使望子成龙的学生家长很难甘心接受。提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评价当然需要对其办学优势进行广泛宣传,但更重要的是要扭转轻视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偏见,并应在就业政策与岗位定职等方面与普通高等教育一样看待。
  实现职教体系与普教体系的互通,增强大职教体系的发展活力强调大职教体系的独立性,并不是要再建立起一个封闭的办学体系。相反,应主张大职教体系的开放性与互通性,职教应当与普教有机地结合起来,打通人为设置的障碍,形成高等教育的整体。只有这样,职业教育才能与普通教育一样充满活力,接受职教学习与普教学习的学生身份不是永久固定的,具有不同特征与不同爱好的学生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应可以在职教与普教两个体系之间自由转换,从而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潜能。简言之,就是要建立普职“立交桥”,这座“立交桥”应是双向的,不仅可以由职教转向普教,也可以由普教转向职教。
  职业教育各办学层次应突出大职教体系的应用型特征与普通高等教育严格、统一的入学考试不同,高职教育应当把实际应用能力的测试提高到更重要的地位,并且应参照岗位工作的表现,有实际成果的可优先录取。大职教体系的升学考核应当灵活多样,并且应肯定推荐升学的合理性。黄炎培所设计的“学而习,习而复学”的职教培养过程必须要有多样化的升学方式做保证,否则就会有许多适合职教学习的人被拒之门外。要改变目前只有应届高职毕业生才能“专升本”的做法,向已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打开升学的大门。应在职教招生考试方面给职业院校以自主权,制定适合职教特点的多样化升学考核方式,这应成为建立与完善大职教体系的重要内容。
  新形势下的“大职教观”突破了传统的职业教育思维,是一种全新的理念,不只意味着建立大职业教育体系,更意味着人们职业教育思维的根本转变。因此,“大职教观”应成为我国职业院校可持续发展及新形势下推行各项职业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
  
  参考文献:
  [1]周兴儒.构建“大职教体系”的思考与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1999,(8).
  [2]董仁忠,石伟平.“大职教观”问题探微[J].职教通讯,2007,(3).
  [3]凡奇.建立大职教体系的思考[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作者简介:
  周艳红(1982—),女,湖南长沙人,200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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