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浅析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

作者:王静岩




  摘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将有大量的劳动力被从农业生产中释放出来,成为剩余劳动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当前情况下,应当通过农业产业化、发展乡镇企业、加大人力资本投入等途径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最终实现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变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途径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的根本问题。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出现是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现象,与二元经济结构密切相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应在二元结构消解过程中实现,二者是同步的、互动的、相伴的过程。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全局性问题。
  农业剩余劳动力是指特定的经济区域内,在某一特定时间和一定生产技术状况下,超过农业生产实际需要的那部分劳动力。农业剩余劳动力是一个动态的、相对的概念,随着耕地面积、农业机械化程度、农业科学技术应用程度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就是劳动力再利用的过程。
  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应该成为一个基本方针。在劳动力转移的具体措施上,应采取综合的、多元的、配套的方法,多层次、全方位地拓展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空间。在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原则上,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有效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活,有力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具体而言,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有以下几个。
  
  提高农业劳动力综合素质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最主要、最关键的措施是加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投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不仅要有制度安排,更需要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只有对人力资源进行投资,人力资源才能转化为人力资本。
  重视农村教育首先,应加大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目前,农村基础教育仍然薄弱,青少年失学现象仍很严重,政府应该向教育倾斜,特别是农村教育。因此,必须继续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基础教育办学模式,多渠道筹集教育基金,不断改善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保证适龄儿童充分入学。这样,既可以为以后接受职业教育、实现快速就业打下文化基础,又可以防止青少年因辍学而过早流入劳动力市场,最终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其次,要发展多层次、多类别的农村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劳动力需求的层次性与农业剩余劳动力素质的差别性,要求实施不同形式的职业教育,这是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的关键。要扩大农村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提升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让更多的农村青少年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提高接受职业教育的劳动力的比重。要在农村建立就业培训网络,以技术夜校、夜训班等形式进行岗前培训,使广大农民掌握必要的基本职业技能。在培训形式上,既可以由政府部门组织,也可以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组织。特别要提倡定向培训,使接受培训的人学成后有去处,用人单位有质量可靠的员工。再次,要关注农村女童的失学辍学问题。在基础教育中,女生的失学率较男生失学率要高,原因多来自于家庭方面,许多贫困家庭在对教育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后,一般会让女孩辍学进入生产领域。因此,政府应筹措资金,帮助贫困家庭的失学、辍学女孩重新回到学校。
  提高女性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女性人力资本水平的高低对整个社会发展的平均水平具有很大影响,因为女性担负着抚养下一代的任务,其综合素质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子女的素质,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综合素质。因此,要有重点地对15~50岁的女性劳动力进行扫盲和再培训,同时应着力提高贫困母亲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使她们能够享有生存权、发展权、接受教育权以及生殖健康权。
  增加农村医疗卫生投入目前,我国对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严重不足。由于经费很少,加上农村人口自身支付能力有限,许多农村卫生机构处于自生自灭状态,难以维持正常运转。因此,要充分认识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农村医疗卫生的现状,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政府要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投入的力度,加快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与完善的步伐,提高农村人口的健康水平。
  
  加快城镇化进程
  
  农村城镇化是实现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路径选择之一。尤其是在当前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前景不容乐观、大中城市吸纳劳动力能力减弱的情况下,只有加快城镇化进程,走小城镇建设的道路,才能有效地解决数以亿计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长期以来,我国对基础设施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致使我国城镇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要求。城镇的基础设施是城镇功能得以发挥的基础,任何一座城镇只有具备了必需的水电、道路、环卫、通信等基础设施,才具有吸引力和辐射力。城镇道路等基础设施是典型的“公共品”,其消费不具有排他性,私人是没有积极性投资建设的,所以政府必须承担起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当然,在政府对城镇基础设施加大投资力度的同时,也应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企业、个人与社区集体组织的投资积极性。
  形成合理的城镇规模结构城镇化不仅是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积聚的过程,也是城镇结构层次不断完善的过程。我国农村城镇化应走大、中、小城市并举和发展城镇的道路,中小城市要发展,大城市也要发展。要通过吸纳农村人口,使更多的中等城市发展为大城市,使更多的小城市发展为中等城市,与此同时,要大力发展以县城为中心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现阶段,我国的大中城市及小城镇在就业机会、收入水平与生活质量等方面仍存在着悬殊的差距,城市的积聚效益仍然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积极发展小城镇,使其中一部分升级为小城市;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发展大中城市,我国中等城市向大城市跃升的空间相当大。今后,城镇化政策的核心应从以控制城市规模为主转移到发挥城市积聚效益、形成合理的城市层级结构上来,适时调整城镇化方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情况区别对待,逐步形成城市发展的市场机制。
  
  寻找乡镇企业发展的新契机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作为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为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农民收入的增加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减轻就业压力开辟了新的路径。当前,由于乡镇企业发展面临许多问题,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受到制约。在新的环境下,必须对乡镇企业进行准确定位,以便寻找发展乡镇企业的新对策,进而保证乡镇企业持续发展,就业容量不断提高。
  改革乡镇企业产权制度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必须朝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前进。只有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才能在产权主体多元化、责任权力有限化和公司治理法人化的基础上迅速成长,发展壮大。根据我国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乡镇企业产权制度的现实选择应该是股份合作制,即农民以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信息、劳力等生产要素作为股份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是在改造原有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的优点构造出的一种更加有利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新的混合所有制形式,是一种制度创新。
  调整乡镇企业内部结构乡镇企业内部结构需要进行调整。乡镇企业应当改变以往第二产业比重过高的局面,大力发展面向农村、面向农业的第三产业。我国的广大农村是巨大的消费市场,无论是农业生产还是农民的日常生活消费,都需要庞大的服务体系来维持。发展面向农村、面向农业的第三产业具有广阔的前景。第三产业资本密集程度较低,对劳动力的需求大,更容易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乡镇企业无论在资金、技术还是在劳动者素质方面都无法与城市工业企业相比,所以乡镇企业应当把发展的重点放在针对农业生产的第三产业,避免与城市的产业结构同构化。相对城市而言,乡镇企业对农村市场更加了解,对农业生产的需求掌握更加及时,因而可以更好地为农业服务,进而起到沟通城市与农村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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