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网络用语和隐语产生背景之比较

作者:宋兴晟 冯志英




  隐语产生的客观因素比较简单,主要是由于行业或职业的需要,大体上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为了掩人耳目、逃避惩罚。因为犯罪团伙所从事的活动大多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所以他们在商量事情的时候,必须使用别人听不懂的“黑话”才能既达到目的又不被发现。
  另一类是为了适应竞争的需要。诸行百业都有自己的独门技术与秘而不宣的信息,要想在竞争中生存下去,与自己人商量一些比较关键的事情的时候,就得回避别人,如果有外人在场,就只能使用隐语。这是隐语产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二)主观因素
  网络用语产生的主观方面的因素有以下方面。
  首先,使用者的文化水平较高。网络用语的使用者大都受过高等教育,文化水平比较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大部分网民至少具有两个共同特征:一是懂英语。因此在网络用语中出现大量的英文单词或英文缩写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这种类型的网络用语对于不懂英文的人而言是不可能看懂的,更别提使用了。二是懂电脑。网络用语有很多是关于电脑和网络的,这些网络用语充分体现了电脑玩家的苦乐酸甜。
  其次,使用者大多思想比较前卫,比较容易并且愿意接受新鲜事物。在这种背景下,诸如粉丝(fans)、纲丝(郭德纲的fans)、凉粉(张靓颖的fans)这类新潮而前卫的表达法很快就被网民接受了。
  再次,使用者大多受到过流行文化的熏陶和洗礼。这些流行文化的代表包括以金庸的武侠小说为代表的群侠印刷媒体文化;以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为代表的网络爱情文学;以“超级女生”为代表的电视媒体娱乐文化;以周星驰主演的《大话西游》为代表的无厘头电影媒体文化等。关于这些内容的网络用语占了网络用语的很大一部分,是网民们津津乐道的永恒话题。
  隐语形成的主观因素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使用者的文化水平较低。隐语的使用者大多为手艺人、生意人、黑社会集团、犯罪团伙等。这部分人大多没有多少文化,因此隐语当中有很大一部分词语是关于低级趣味的以及法律禁止的内容。
  二是使用者的警惕性很高。隐语的使用者不是出于狭隘的小集团利益的考虑,就是为了逃避法律的打击,因此,创造和使用隐语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保密。
  结语
  通过对网络用语和隐语产生背景的详细比较,笔者认为,可以有如下认识:网络用语和隐语都是一种建立在自然语言基础之上的人工语言,严格来说都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方言,有固定的使用场合,有适用的使用群体。应该给予网络用语和隐语以更多的宽容,只要其能够满足群体内部的使用需求,不必过分苛求规范化,因为它们毕竟不属于共同语。
  
  参考文献:
  [1]曹聪孙.网络语言和隐语[N].今晚报,2002-10-03.
  [2]顾晓鸣,李叙.网解词典[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
  [3]郝志伦.汉语隐语论纲[M].成都:巴蜀书社,2001.
  [4]刘海燕.网络语言[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
  [5]刘中富.秘密语[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7.
  [6]齐沪扬.传播语言学[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
  [7]曲彦斌.中国隐语行话大辞典[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
  [8]孙常叙.汉语词汇[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56.
  [9]于根元.中国网络语言词典[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10]姚喜双,郭龙生.媒体与语言[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11]钟敬文.海语·秘密语分册·总序[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4.
  [12](日)真田信治.社会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
  宋兴晟(1977—),男,山西大同人,硕士,天津商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语言学、应用语言学、对外汉语教学。
  (本文责任编辑:王恒)
  (本栏责任编辑:杨在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