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优化校企合作环境增强深圳特区高职院校核心竞争力

作者:李利军




  摘要:虽然深圳特区的高职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政府部门与高职院校对高职教育实施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尚认识不足。为此,应进一步优化深圳特区校企合作的社会环境,以不断增强深圳特区高职院校的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深圳特区;高职教育;校企合作
  
  深圳特区的高职院校注重培养一线人才,或者说重在培养具有大学文化水平的能工巧匠,这就要求学校所教授的知识与企业的实际密切联系起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但是。目前深圳特区高职院校在与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深圳特区的高职高专院校主要有两所,其中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最为典型(2001年全国首家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实践教学基地优秀级评估:2003年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是唯一的各项指标获全优者:2006年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首批建设院校),笔者主要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校企合作的情况加以探讨。
  
  高职教育必须与企业建立紧密联系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发展的方向,这一点毋庸置疑,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取得成功,与加强校企合作是密不可分的。如英国的“三明治”制度、德国的“双元制”、美国的合作教育及日本的产学合作等,都强调企业与学校的合作。高职院校培养的不是研究型人才,而是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专业人才,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学生所学的知识必须与企业的生产实际实现“零距离”对接,加强校企合作是必由之路。另外,校企合作不仅是校企之间的双向互动合作。也是学校、学生、企业三方实现共赢的重要形式。具体而言,就是企业能够获得适合自己企业的应用型人才和人才(智力)储备:学校能够提高科研水平及专业的社会适应性:学生能够具备一定的职业能力。
  深圳特区的高职院校处于全国首个对外开放的窗口城市,要使学生毕业后能够将专业知识运用于实践,在较短时间内胜任企业的岗位要求,操作新颖、先进的生产设备,掌握最新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适应企业的文化,实施校企合作是必然选择。
  
  深圳特区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深圳特区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07届毕业生为例,截至2007年6月。已有543人实现了在校企合作单位就业,达到当年毕业生人数的47.01%(见表)。
  但是,深圳特区高职院校在与企业合作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与高职教育的内涵发展尚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
  校企合作形式较为单一 深圳特区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采用较多的形式就是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或校内实训室,或者根据企业需求建立临时合作班级。如“招商银行班”、“中国移动班”、“芒果班”等。
  校企合作内容较为单薄 校外实习基地多数只能供学生参观学习,缺乏有效的实习模式,包括严格的实习内容、实习要求及实习考核机制等。而根据企业需求建立的临时合作班级多数是在学校学习企业的一些简单技能,这些班级的学生多数仍要面临就业的风险(因为企业录用的人数有限,一般企业都采取淘汰制)。
  校企合作引入渠道较为混乱 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为例,截至2008年4月,已与企业合作建立了“五洲航运班”、“芒果班”、“招商银行班”、“中国移动班”。以上校企合作项目引人渠道各不相同,“五洲航运班”是由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的一个教师引入,“芒果班”由旅游管理专业的一个教师引入,“招商银行班”由经济系一位教师引入,“中国移动班”则由校团委引入。总的来看。缺乏一个正规的部门进行校企合作的管理工作。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较为混乱仍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为例,专业性较强的校企合作班管理起来还相对容易,比如“五洲航运班”只招收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的学生,由引入的专业教师作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负责合作班的管理、考核等:而“芒果班”与“招商银行班”招收的学生就跨了多个专业,如“招商银行班”招收的学生来自金融与证券、电算化会计、审计、税务、国际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及电子商务专业,管理起来相对困难:最为复杂的是“中国移动班”,招收的学生面向全校。任何专业、系部、学院的学生都可以参加,而组建这样一个合作班的前期准备工作、日常管理、学籍管理都没有专人负责,很多时候是临时找一个教师代替,显得相当混乱。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缺乏专人管理,导致企业与学校的沟通滞后、甚至无人与企业沟通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企业与学校进一步合作的信心,对毕业生就业也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高职院校有很多教师比较热心于专业建设,也愿意引入企业到专业建设中来,甚至还有办法把专业课程直接设在企业的车间、办公室,这对专业的发展无疑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而对于教师个人而言,则收获甚微。就目前而言。学校及其隶属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部门都没有出台相关的激励政策和奖励措施,对于教师个人引入的校企合作项目,多数只是高度关注。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回报,比如进行物质奖励、纳入个人年度工作量、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等,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就会自然产生,教师对校企合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就可想而知了。
  政府作用缺位校企合作不仅是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教学与生产的合作,也是生产、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合作,社会公益性意义很大,需要有效的政策保障。然而,目前深圳市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总体上仍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政府没有出台统一的保障措施。主要表现在:(1)政府没有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推进校企合作工作。导致很多项目难以在学校与企业之间充分开展,因为学校与企业的社会属性不同,两者存在利益追求的特性差别:(2)政府没有出台奖惩机制,对校企合作中的学校、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约束,从政策上对校企双方各自利益的保护不够;(3)政府没有建立具有权威性的、完整的标准,用以规范、指导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
  
  优化校企合作环境,构建和谐的校企合作平台
  
  对深圳特区的高职院校而言,最为重要的是如何构建一个和谐的校企合作平台,让教师发挥自身的潜力,创造专业与企业融合、资源与信息共享、培养与就业挂钩的良好局面,从而增强高职院校的核心竞争力。
  转变观念,思想重视校企合作要取得新的进展,必须转变观念,突破原有的思想禁锢与思维定势,将校企合作放到一个新的高度加以认识和理解。首先。深圳市政府要从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角度出发,深刻认识校企合作是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与智力支持的重要途径;其次,高职院校要从培养适用人才的高度及自身生存发展的角度出发,深刻认识校企合作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重要作用。校企合作的内容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展的,高职院校要在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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