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9年第1期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制度研究

作者:徐 健




  1.建立领导分管、部门协作的磋商管理制度。县级以上政府应由主要领导分管、统筹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与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密切相关的发改委、教育、劳动、财政、税务等行政部门也应由相关领导分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通过委员会或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共同推进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开展。
  2.建立学校与企业平等协作、有效互动的合作平台。应建立专门的工作联络机构,专人负责,专线联系,平等协商,对等交流。根据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生产的要求共同制定教师到企业实践计划,共同实施日常管理、实习指导及考核评定,分阶段、分步骤、分任务协同推进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开展,加强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细节管理,加大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内容改革,加快到企业实践教师职业能力的养成,拓展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有效性和长效性。
  3.创建学校与企业资源共享、利益共赢的运行模式。应利用学校与企业各自在设备、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在技术合作、人员交流、产品研发等利益双赢点上寻求对接,使教育部门倡导的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与企业内部的培训师培养制度有机融合,形成机制灵活、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校企合作运行模式。
  保障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法律法规。(1)要保证已出台的有关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2)应根据已出台的有关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政策文件,主要是《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制性政策,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出台更为具体的关于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相关法规细则与工作方案,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2.多渠道、多形式筹措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经费。(1)增加财政对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投入。根据教师到企业实践的需要,及时足额拨付人员及事业经费。此外,各级政府要将从企业职工工资中提取的教育培训费和城市教育附加费中属于职业教育的经费用于教师到企业实践。(2)设立教师到企业实践专项经费,将教师培训等关键性项目作为财政优先支持的领域。(3)争取行业企业经费支持。积极与行业企业部门进行项目合作开发,以争取行业企业的项目经费支持,用于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4)鼓励社会及个人捐资支持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开展。
  3.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考核评估。(1)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专项督察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法规和文件规定,重点对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开展与经费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2)实施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专项奖励制度。对在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经费奖励补助并授予相关的荣誉称号,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促进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广泛深入的开展。
  
  参考文献:
  [1]谭南周.企业实践:促进专业教师专业化成长[N].中国教育报,2007-04-03(10).
  [2]徐健.校企合作:教育与生产相结合的必然要求、实然状态与应然趋势[J].职业教育研究,2008,(3).
  作者简介:
  徐健(1969—),江苏海安人,江苏省海安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中学高级教师,主要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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