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弘羊的时代背景
桑弘羊(前152—前80),西汉洛阳(在今洛阳东北)人。
汉武帝时,由于大事兴作,巨款开支,弄得“财赂衰耗而不赡”,不仅使汉初七十年间的积蓄为之一空,“府库并虚”,而且广大农民由于繁重的赋税徭役和豪强、豪商的盘剥,日趋穷困,加上连年天灾,纷纷破产流亡。这种民穷财尽的困难局面如果继续发展下去,不仅使垂成的功业隳于一旦,还有可能使日趋尖锐的阶级矛盾更加激化,危及西汉封建统治。
此时,豪商大贾们却“乘上之急,所卖必倍”,“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甚至有“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利用汉初以来“开山泽之禁”的政策,操纵冶铁、煮盐、铸钱等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生产部门,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对皇朝构成严重的威胁。
面对此严峻的情势,汉武帝决心进行财政经济改革,从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起,开始重用“兴利之臣”,选用善于理财的人,任命他们主持全国财政经济工作,其中最受信任的是桑弘羊。
桑弘羊出身于洛阳商人。洛阳处于汉朝中心地区,自春秋战国以来就已发展为著名的工商业城市。桑弘羊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又受家庭经商的影响,所以从幼年时代就开始接触工商业业务,学到工商业知识,据说他能“以心计”,而不用筹码(当时一般商人用竹制成的筹码进行运算)进行运算。武帝刚即位的那一年(公元前141年),他被召入宫廷任侍中之职,那时,他才十三岁。侍中地位亲近,“得入禁中”,经常接近天子,参预议论朝政。其中有不少人如卫青、霍光,得到皇帝赏识,升迁至高位。担任此职的,多系显官、贵戚以及当时著名的文学之士。桑弘羊以商人子弟得膺此职,而历仕达二十余年之久,说明汉武帝对他特别重视。
桑弘羊的政治经济思想桑弘羊是具有法家思想的理财家。他强调厉行法治的重要性,主张设法奸禁。他以为:“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令严而民慎(惧),法设而奸禁。网疏则兽失,法疏则罪漏,罪漏则民放佚而轻犯禁。”①所以必须严刑峻法。“执法者,国之辔衔;刑罚者,国之维楫也。”②他认为汉武帝任用酷吏杜周、王温舒等以严刑峻法为治,是必要的。他说:“杜大夫(杜周)、王中尉(王温舒)之等,绳之以法,断之以刑,然后寇止奸禁。”③他对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推崇备至,说:“夫商君起布衣,自魏入秦,期年而相之,革法明教,而秦人大治。”④①《盐铁论·刑德》。
②《盐铁论·刑德》。
③《盐铁论·大论》。
④《盐铁论·非鞅》。
桑弘羊虽然推崇法治,但也常称引儒书,饰以儒术。他认为“仁”与“刑”并非对立,而是交互为用,“春夏生长,利以行仁,秋冬杀藏,利以施刑”⑤。他用四时的代谢说明“仁”“刑”二者之间相互为用的关系,颇有汉武帝杂霸王之道的气味。
桑弘羊还具有兴功利的思想。商鞅主张教耕战,实行重本(农)抑末(商)的政策。商鞅变法中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⑥桑弘羊则肯定商业活动,对于春秋战国以来以经商致富的子贡、陶朱公、白圭、猗顿都是非常赞扬的⑦,特别是他对法家先驱人物管仲重视发展工商业更是颂扬备至。他说:“《管子》云:‘有山海之货,而民不足于财者,商工不备也’”⑧又说:“《管子》曰:‘..无末利则本业何出?’”①桑弘羊认为,要使国家富强,必须本末并重,“农商工师,各得所欲。..工不出,则农用乖;商不出,则宝货绝;农用乏,则谷不殖;宝货绝,则财用匮。”②他还认为:城市的繁荣与工商业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经营工商业是积累财富的重要手段,并列举当时齐之临淄、赵之邯郸、楚之宛等“富冠海内”的名都,以说明之③。桑弘羊这种重视工商业发展的主张,就是他所说的“开本末之途”中的“开末”。
但是,桑弘羊所要开的末,并非豪商大贾所经营的工商业,而是指在封建国家控制下的工商业。他认为,封建国家必须干预经济事务,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工商业部门必须由封建国家牢牢地掌握在手中,对于阻挠封建国家干预经济事务的豪商大贾必须予以打击。他斥责豪商大贾为“不轨之民”,“困挠公利,而欲擅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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