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窦宪





  仗势横行

  窦宪(?—92),字伯度,窦融之曾孙。祖父窦穆,父窦勋均以罪被诛。建初二年(公元77年),章帝立窦宪妹为皇后,拜窦宪为郎,稍迁侍中、虎贲中郎将;弟窦笃为黄门侍郎。兄弟亲幸,“赏赐累积,宠贵日盛,自王、主及阴、马诸家,莫不畏惮”。窦宪依恃宫掖声势,飞扬跋扈,强夺民产,就连明帝女沁水公主的园田也被他以贱价买了去。章帝过此园,得知内情,指责窦宪说:“今贵主尚见枉夺,何况小人哉!国家弃宪如孤雏腐鼠耳。”窦宪大为震惧。皇后为毁服深谢,良久乃得解,使以田园还给公主。章帝虽然赦免了窦宪的罪过,但也不委以重任。

  章和二年(公元88年),章帝卒。和帝十岁即位,“太后临朝”。下诏说:“侍中宪,朕之元兄,行能兼备,忠孝尤笃,先帝所器,亲受遗诏。”“今供养两宫,宿卫左右。”①从此,窦宪以侍中“内干机密,出宣诰命”。窦宪以前太尉邓彪为太傅,“令百官总己以听”。他欲行何事,令邓彪报告太后,“无事不从”。又推荐“累世帝师”的桓郁“授经宫中,所以内外协附,莫生疑异”。

  窦宪得势,往往仗势报怨。他派遣宾客杀了往昔考劾其父窦勋的韩行之子,以灵祭于窦勋坟地。都乡侯刘畅至京师奔丧时,私通于太后(即窦宪妹),窦宪怕刘畅分享宫省权力,遣人暗杀了刘畅,栽赃刘畅弟利侯刘刚,令侍御史与青州刺使考治刘刚等。后来被揭发,太后怒,禁闭窦宪于内宫。

  征伐匈奴窦宪惧诛,自求击匈奴以赎罪。这时北匈奴大乱,加之饥、蝗并发,南单于欲乘机吞并北匈奴,要求汉朝支持。群臣多以为“匈奴不犯边塞,而无故劳师远涉,损费国用,徼功万里,非社稷之计”。太后犹豫不定,征求征西将军耿秉的意见。他认为,“以夷伐夷,国家之利,宜可听许。”太后采纳其议。

  章和二年(公元88年)十月,拜窦宪为车骑将军,以执金吾耿秉为副,发北军五校、黎阳、雍营、缘边十二郡骑士及羌胡兵出塞。次年,窦宪、耿秉各将四千骑,与南匈奴左谷蠡王师子(名)万余骑出鸡鹿塞;南单于屯屠河,将万余骑出满夷谷;度辽将军邓鸿及缘边义从、羌胡八千骑,与左贤王安国万骑出稒阳塞,相约共会涿邪山。窦宪遣副校尉阎盘、司马耿夔、耿谭率左贤王师子、右呼衍王须訾等,精骑一万多,与北单于战于稽落山,大破之。北匈奴兵众溃散,单于奔逃,追至私渠比鞮海。斩名王以下万三千级,获马牛羊骆驼百余万头。于是北匈奴八十一部率众降者,前后二十余万人。窦宪、耿秉登燕然山,令班固作铭,刻石颂功,记汉威德。

  窦宪率师而还。由于北匈奴惊慌未定,窦宪派人向北匈奴单于宣明汉威,招降万余人。北单于遣其弟右温禺鞮王奉贡入于汉。窦宪嫌单于不亲自前来,奏请遣还其弟。

  ①《后汉书·和帝纪》。

  是年九月,遣中郎将持节到五原,拜窦宪为大将军,封武阳侯,食邑二万户。窦宪辞侯爵,受大将军印绶。旧制大将军位在三公以下。由于窦宪威权震朝廷,公卿希旨,奏宪位次“太傅下,三公上”。窦宪凯旋还京,朝廷大加奖赏。

  窦宪兄弟“竞修第宅,穷极工匠”。永元二年(公元90年),和帝下诏,以功封窦宪为冠军侯,并封其弟窦笃为郾侯。窦宪独不受封。七月,窦宪将兵出镇凉州。

  北单于以窦宪遣还其弟,复遣其子至居延塞。窦宪遣中护军班固行中郎将,与司马梁讽迎之。适值北单于被南匈奴击败,受伤逃走。班固等至私渠海而还。窦宪想乘北匈奴微弱,一举消灭之。于永元三年(公元91年),遣右校尉耿夔、司马任尚、赵博等出居延塞,击北匈奴于金微山,大破之,俘获甚众,北单于逃走,不知去向。

  被逼自杀窦宪荡平北匈奴后,威名大振,“窦氏父子兄弟并居列位,充满朝廷”。弟窦笃进位特进,窦景为执金吾、窦瓌为光禄勋。窦宪以耿夔、任尚等为爪牙,邓叠、郭璜为心腹,班固、傅毅典文章。刺史、守令多出其门。尚书仆射郅寿、乐恢并以忤意,相继自杀。由是朝臣震慑,望风承旨。窦氏骄纵,以窦景为甚。其奴客也仗势“侵陵小人,强夺财货,篡取罪人,妻略妇女”。因此,“商贾闭塞,如避寇雠。有司畏懦,莫敢举奏”。太后闻之,只是罢了窦景的官,还保留特进之位。

  窦宪居功自傲,横行无忌。永元四年(公元92年),受封为穰侯的邓叠与其弟步兵校尉邓磊、窦宪的贵婿射声校尉郭举等,相互交结,邓叠母与郭举得幸于太后,遂共谋杀害和帝。和帝知其谋,乃与近幸中常侍郑众定议,欲诛郭举等。因窦宪在外,恐其惧祸作乱,故忍而未发。不久窦宪、邓叠班师还京师。和帝诏使大鸿胪持节郊迎,赏赐将吏。窦宪到来,和帝幸北宫,令执金吾、五校尉勒兵屯卫南、北宫,闭城门,收诛邓叠、邓磊、郭举、郭璜,皆下狱诛,家属徙合浦。遣谒者仆射收窦宪大将军印绶,更封为冠军侯。窦宪与弟窦笃、窦景、窦瓖皆遣就国,和帝以太后故,不欲有诛窦氏之名,选严能相督察之。窦宪、窦景、窦笃至国,皆被迫自杀,受株连者也都免官还乡。

  窦宪征平北匈奴,使汉北边免受骚扰,也为东汉通西域创造了条件,故其功不可没。但他功高震主,终于被和帝逼迫自杀。范晔评窦宪,肯定其北征之功,并说:“而后世莫称者,章末衅以降其实也。”意思是,后人因其自杀也就不提其功。还称引东方朔“用之则为虎,不用则为鼠”之语,而寄寓悯惜之意。

  窦宪族子窦武,灵帝时为反宦官的领袖。本编第三十九章另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