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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与粉笔





  钢笔头已生了锈,因为粉笔老不离手。拿粉笔不是个好营生,自误误人是良心话,而良心扭不过薪水去。钢笔多么有意思:黑黑的管,尖尖的头,既没粉末,又不累手。想不起字来,沾沾墨水,或虚画几个小圈;如在灯下,笔影落纸上似一烛苗。想起来了,刷刷写下去,笔遭圆,笔尖儿滑,得心应手,如蜻蜓点水,轻巧健丽。写成一气,心眼俱亮,急点上香烟一支,意思冉潮,笔尖再动,忙而没错儿,心在纸上,纸滑如油,乐胜于溜冰。就冲这点乐趣,好像为文艺而牺牲就值得,至少也对得起钢笔。
  钢笔头下什么都有。要哭它便有泪,要乐它就会笑,要远远在天边,要美美如雪后的北平或春时中的西湖。它一声不出,可是能代达一切的感情欲望,而且不慌不忙,刚完一件再办一件,笔尖老那么湿润润的,如美人的唇。
  可是,我只能拿粉笔!特别是这半年,因这半年特别忙。可以说是一个字没有写,这半年!毛病是在哪里呢?钢笔有一个缺点,一个很大的缺点。它——不——能——生——钱!我只瞪着眼着它生锈,它既救不了我,我也救不了它。它不单喝墨水,也喝脑汁与血。供给它血的得先造血,而血是钱变的。我喂不起它呀!粉笔比它强,我喂它,它也喂我。钢笔不能这个。虽然它是那么可爱与聪明。它的行市是三块钱一千字,得写得好,快,应时当令,而且不激烈,恰好立于革命与不革命之间,政治与三角恋爱之外,还得不马上等着钱用。它得知道怎样小心,得会没墨水也能写出字,而且写得高明伟大;它应会办的事太多了,它的报酬可只是三块钱一千字与比三块钱还多一些的臭骂。
  钢笔是多么可爱的东西呢,同时又是多么受气的玩艺啊!因为钢笔是这样,那么写东西不写也就没什么关系了。任它生锈,我且拿粉笔写黑板去者!

  载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益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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