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当前我国药价为何虚高

作者:吕嘉戈

薄弱的中国药企在与外国药企的竞争中更加举步维艰。
  流通领域:药品招标命比纸薄
  自2000年7月试点以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作为“一项过渡性措施”已经“过渡”了近5年,但在好多地方药品招标采购的目的并没有达到,反而出现了诸多问题。那么,这项旨在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减少以致杜绝药品流通环节腐败的政策为何经常遭人诟病且有失效之势呢?
  1.互相“串标”实现“双赢”
  互相“串标”,你中这个药,我中那个药,“实现双赢”,已是行内公开的秘密。还有一种常见操作,招标看起来激烈,其实,“竞争对手”都是志在必得的中标方买通了的——即使真是竞争对手,在给药品留下足够的“回扣空间”这一点上,彼此都心照不宣,谁也不会主动破坏这一“潜规则”。
  2.出尔反尔先“抑”后“扬”
  目前只要是证照齐全的药物生产、代理机构,都可以参加投标,但个别生产代理机构在投标中故意压低价格,中标后把一些机构挤出市场,当医院采购时又借口没货,制造招标市场混乱,趁机抬价……在这些手段操纵之下,许多药品的中标价都要高于平价药店零售价。
  3.药品招标招蜂引蝶
  过去,药企、药品供应商“公关”的对象只是医院的院长、药房主任、临床医生、药剂科科长等。现在实行药品招标,本意是加强招标采购的公开透明,但由于大量管理机构的介入,导致环节陡增、人员庞杂,招标办、卫生局等相关领导全都被列为“公关”对象。这样实质上是增加了药企的行贿成本,使药价不降反升,最终由消费者来承担!
  医院:泰然自若应之有方
  医院掌控着药品到达消费者或患者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在现行的医药并未分离的医疗体制下,药品行业是绝对的买方垄断市场,因此医院手握着市场主动权,具有最强势的地位,药企、中间商和消费者都需唯其命是从。针对药品降价的政策,它当然有其“强势”的处理方法,并把负担“倒逼”给药企和中间商,当然,最终埋单的是消费者!
  1.置之不理
  实施药品招标采购措施后,药品价格呈大幅下降趋势,但大部分医院并不执行“顺加作价”,即按实际进价加15%销售,而是不论药品的中标价降至多低,除非国家定价相应调整了,否则仍按国家规定的批发价加上15%的进销差率卖给患者。这样由于国家定价调整与招标价格并不同步,消费者并没有得到因药品招标而应得到的让利和实惠。
  2.“鱼肉”卖方
  当药品中标后,如果国家及时调整了相应药品的价格,医院也有“铁腕”政策应对。如果低于中标价,则由中标企业贴补差价;如果高于中标价,则差价的收入归医院所有,否则就不进货。由于药品供给市场存在过度竞争,而且药品的替代性也比较强,因此药企或中间商只有被迫接受。
  3.你降我弃
  目前常用药大约有7000多种,涉及的规格有数万个。一般来说,政府的降价政策所涉及药品的种类仍为少数,同时还有很多同类的药物可以替代。而且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或者患者对于药品降价的具体信息并不十分了解。这样的话,如果医院为了保持或扩大其利润空间,或者医生为了收取回扣等私人利益,那么他们在开药时就会有个权衡,就是不给病人开这些降价的药物,如此病人怎么会享受到降价的好处呢?
  
  解决虚高药价之道
  
  从表面上看由于政府药品定价机制的不合理导致医药产业链各个环节有很大的“回扣”空间,经过层层“盘剥”致使药价虚高,最终由消费者为其埋单。值得一提的是医院是药价虚高的直接发动者,它占领了医药产业价值链的制高点。再向深层次探究,医院为何要这么做?除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的利欲熏心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正是它使医院只能通过药品的销售来维持生存,使药品销售与医疗机构和医生之间发生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进而出现了医疗腐败和药价虚高现象,可以说一切都是“体制惹的祸”。因此要彻底解决药价虚高,政府除了要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外,更重要的是要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否则一切降价措施都只是隔靴搔痒。
  治标之道:成立药品定价中心,充当“智囊”
  目前正在筹备中的药品定价中心由国家发改委具体负责筹建,主要组成人员包括药学专家、经济学家、临床专家等,编制人数将达到30人左右。主要职能是对我国药品价格进行充分核定,针对药品的具体价格给出一个以合理成本为基础的建议,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参照国外的模式,药品注册部门也要参与到药品定价环节。因为在药品注册的同时,它们已经知道该药品的原材料生产成本。另外对广大患者的常用药、抢救用药等重要药品,可通过召开听证会、电子交易平台等措施公开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要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从而增强药品定价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另外,针对药品招标过程中的“改头换面”现象,采用差比定价方法加以规范,按照差比价定价原则,同种药品不管怎样变换规格、剂型或包装材料,其价格波动区间都被锁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新葫芦装旧药”的变相涨价现象将逐渐消失。
  治本之道:坚持“国进民进”,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医疗卫生体制,包括医疗服务的供给方式和医疗保障方式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用一句话概况就是逐步商业化、市场化。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及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减少,使它们都成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独立经营意识的利益主体,从而提高了机构运转效率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也满足了富裕阶层的医疗服务需求。
  但体制变革也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后果,主要表现为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它们直接导致了消极的社会与经济后果。它不仅影响到国民的健康,也带来了诸如贫困、公众不满情绪增加、群体间关系失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于是中国医疗卫生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备受质疑,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与一般消费品不同,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或准公共品性质。具有公共品性质的服务是营利性市场主体干不了、干不好或不愿干的,而且医疗领域的供需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很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的现象。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平及提高卫生投入的效率,必须要破除“市场迷信”,要坚持“国进民进”,不断完善决策程序,加大医疗投入以及建立医疗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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