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是理 圣人循之




  下面再看北宋五子中的程颢和程颐。
  
  程颢、程颐是同胞兄弟,人称二程。他们用天道解释人性,用天道解释人世,更是直截了当。
  
  程颢与张载一样,也以天为宇宙之源,不过他所说的天不是气,而是理,即凌驾于自然界之上的一个抽象的大法,所以又称为“天理”,也称为“道”或“天道”。自此之后,以“理”或“天理”为道,成了二程和朱熹的共同观点。
  
  程颢认为,人性就其本质来说,是天道的体现,因此,只要遵循自身本笥,放任行去,也就是道。他说:
  盖“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本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其用则谓之神,基命于人则谓之性,率性则谓之道。
  其意是说:所谓“天”,就其本身而言,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可以称其为“易”;“易”也就是变易的意思,《周易》的“易”正出于此。就其变化规则和变化趁势而言,是万物遵循的轨道,所以可称其为“道”。就其功用而言,是变化莫测的神奇力量,所以可以称其为“神”。就其变化趁势在人身上的表现而言,是人的本性,所以可以称其“性”。人遵循自己的本性而行,也就是道。
  
  在程颢看来,天的变化趁势和变化规则“道”,是体现在任何事物之中的,在人身上的体现便是性,所以说循已之性行事便是道。从这个意义上说,道也就是性,性也就是道。所以他说:
  道即性也,若道外寻性,性外寻道,便不是。
  
  程颐比他的兄长程颢说得更明确。在他看来,天理、天道与人事是完全一致的。天理是本,是体,是人事的根由和源泉;人事是末,是用,是天理的功用和表现。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天理、天道是无形的,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是微者;具体的人事是有形的,可视可见,是显者。不过,既然道理是大法,那么它在天在人也就没有什么差别。程颐将天理与人事相统一的关系概括成了一句话,这就是“事理一致,显微一源”。他说:
  至显者,莫如事;至微者,莫如理。而事理一致,显微一源。
  
  有鉴于此,所以他认为,圣人是遵照着天理而行的;圣人遵照着天理行事,那就是道。他说:
  有有是理,圣人循而行之,所谓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