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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晉語五
5、靈公使鉏麑殺趙宣子
 

  靈公虐,趙宣子驟諫〔一〕,公患之〔二〕,使鉏麑賊之〔三〕,晨往,則寑門辟矣〔四〕,盛服將朝,早而假寐〔五〕。麑退,歎而言曰:“趙孟敬哉〔六〕!夫不忘恭敬,社稷之鎮也〔七〕。賊國之鎮不忠,受命而廢之不信,享一名於此,不如死〔八〕。”觸庭之槐而死〔九〕。靈公將殺趙盾,不克〔一0〕。趙穿攻公於桃園,〔一一〕逆公子黑臀而立之,實為成公〔一二〕。

〔一〕 虐,厚斂以雕牆,支解宰夫之屬。

〔二〕 患,疾也。

〔三〕 鉏麑,力士。賊,殺也。

〔四〕 辟,開也。

〔五〕 不脫冠帶而寐曰假寐。

〔六〕 言夙興敬恪。

〔七〕 鎮,重也。

〔八〕 享,受也。殺之為不忠,不殺為不信,故得一名。

〔九〕 庭,外朝之庭也。周禮“王之外朝三槐,三公位焉”,則諸侯之朝三槐,三卿位焉。

〔一0〕魯宣二年秋,晉侯飲盾酒,伏甲將攻之,盾覺而走,故不克。

〔一一〕趙穿,晉大夫,趙夙之孫、趙盾從父昆弟武子穿也。桃園,園名。 案攷異卷三引汪繩祖說:“穿謚武子未見所出,疑‘武子’即‘之子’之誤。”發正卷一一說:“‘武子’當作‘之子’。”

〔一二〕逆,迎也。迎於周也。黑臀,晉文公子、襄公弟成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