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之役,晉伐鄭,荊救之〔一〕。大夫欲戰,范文子不欲,曰:“吾聞之,君人者刑其民〔二〕,成,而後振武於外〔三〕,是以內和而外威〔四〕。今吾司寇之刀鋸日弊〔五〕,而斧鉞不行〔六〕。內猶有不刑,而況外乎﹖夫戰,刑也〔七〕,刑之過也〔八〕。過由大〔九〕,而怨由細〔一0〕,故以惠誅怨〔一一〕,以忍去過。〔一二〕細無怨而大不過,而後可以武,刑外之不服者。今吾刑外乎大人〔一三〕,而忍於小民〔一四〕,將誰行武﹖武不行而勝,幸也〔一五〕。幸以為政,必有內憂。且唯聖人能無外患,又無內憂,詎非聖人,必偏而後可〔一六〕。偏而在外,猶可救也〔一七〕,疾自中起,是難。盍姑釋荊與鄭以為外患乎〔一八〕。”
〔一〕 荊,楚也。
〔二〕 以刑正其民 。
〔三〕 成,平也。
〔四〕 威,畏也。
〔五〕 刀鋸,小人之刑。弊,敗也,日敗,用之數也。
〔六〕 斧鉞,大刑。不行,不行於大臣也。
〔七〕 言用兵猶用刑。
〔八〕 刑殺有過者也。
〔九〕 由大臣也。
〔一0〕怨望者由小細民。
〔一一〕誅,除也。
〔一二〕忍以義斷。
〔一三〕外者,刑不及也。
〔一四〕忍行之於小民。
〔一五〕幸,徼倖也。
〔一六〕詎,猶自也。偏,偏有一。
〔一七〕在外,外有患也。
〔一八〕釋,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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