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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晉語六
6、范文子論外患與內憂
 

  鄢之役,晉伐鄭,荊救之〔一〕。大夫欲戰,范文子不欲,曰:“吾聞之,君人者刑其民〔二〕,成,而後振武於外〔三〕,是以內和而外威〔四〕。今吾司寇之刀鋸日弊〔五〕,而斧鉞不行〔六〕。內猶有不刑,而況外乎﹖夫戰,刑也〔七〕,刑之過也〔八〕。過由大〔九〕,而怨由細〔一0〕,故以惠誅怨〔一一〕,以忍去過。〔一二〕細無怨而大不過,而後可以武,刑外之不服者。今吾刑外乎大人〔一三〕,而忍於小民〔一四〕,將誰行武﹖武不行而勝,幸也〔一五〕。幸以為政,必有內憂。且唯聖人能無外患,又無內憂,詎非聖人,必偏而後可〔一六〕。偏而在外,猶可救也〔一七〕,疾自中起,是難。盍姑釋荊與鄭以為外患乎〔一八〕。”

〔一〕 荊,楚也。

〔二〕 以刑正其民 。

〔三〕 成,平也。

〔四〕 威,畏也。

〔五〕 刀鋸,小人之刑。弊,敗也,日敗,用之數也。

〔六〕 斧鉞,大刑。不行,不行於大臣也。

〔七〕 言用兵猶用刑。

〔八〕 刑殺有過者也。

〔九〕 由大臣也。

〔一0〕怨望者由小細民。

〔一一〕誅,除也。

〔一二〕忍以義斷。

〔一三〕外者,刑不及也。

〔一四〕忍行之於小民。

〔一五〕幸,徼倖也。

〔一六〕詎,猶自也。偏,偏有一。

〔一七〕在外,外有患也。

〔一八〕釋,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