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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晉語八
1、陽畢教平公滅欒氏
 

  平公六年〔一〕,箕遺及黃淵、嘉父作亂,不克而死〔二〕。公遂逐群賊〔三〕,謂陽畢曰:“自穆侯以至于今,亂兵不輟〔四〕,民志不厭,禍敗無已〔五〕。離民且速寇,恐及吾身,若之何〔六〕﹖”陽畢對曰:“本根猶樹〔七〕,枝葉益長,本根益茂,是以難已也。今若大其柯〔八〕,去其枝葉,絕其本根,可以少閒〔九〕。”

〔一〕 平公,悼公之子彪。六年,魯襄二十一年。

〔二〕 箕遺、黃淵、嘉父,皆晉大夫,欒盈之黨。盈父欒黶娶范宣子之女曰叔祁,生盈。黶卒,祁與其老州賓通,盈患之。祁懼,愬諸宣子,曰:“盈將為亂。”盈好施,士歸之。宣子執政,畏其多士,使城著,將逐之,箕遺、黃淵等知之而作亂。宣子殺遺、淵、嘉父、司空靖、邴豫、董叔、邴師、申書、羊舌虎、叔羆。

〔三〕 群賊,欒盈之黨。謂智起、中行喜、州綽、邢蒯之屬。逐之出奔齊。

〔四〕 陽畢,晉大夫。穆侯,唐叔八世孫、桓叔之父,晉亂自桓叔始。輟,止也。

〔五〕 厭,極也。已,止也。

〔六〕 速,召也。

〔七〕 本根,亂本,謂欒氏猶尚樹立。

〔八〕 柯,斧柄,所操以伐木。

〔九〕 閒,息也。謂滅欒氏而去其黨。

  公曰:“子實圖之。”對曰:“圖在明訓〔一〕,明訓在威權,〔二〕威權在君〔三〕。君掄賢人之後有常位於國者而立之〔四〕,亦掄逞志虧君以亂國者之後而去之〔五〕,是遂威而遠權〔六〕。民畏其威,而懷其德,莫能勿從〔七〕。若從,則民心皆可畜〔八〕。畜其心而知其欲惡,人孰偷生〔九〕?若不偷生,則莫思亂矣。且夫欒氏之誣晉國久也〔一0〕,欒書實覆宗,弒厲公以厚其家〔一一〕,若滅欒氏,則民威矣〔一二〕。今吾若起瑕、原、韓、魏之後而賞立之,則民懷矣〔一三〕。威與懷各當其所,則國安矣,君治而國安,欲作亂者誰與﹖”

〔一〕 訓,教也。

〔二〕 言既有明教,在威權以行之。

〔三〕 言不在臣。

〔四〕 掄,擇也。常位,謂世有功烈於國而中微者。

〔五〕 逞,快也。

〔六〕 遂,申也。遠權,權及後嗣。

〔七〕 言皆從君。

〔八〕 皆可畜養而教導之。

〔九〕 欲惡,情欲好惡。偷,苟也。

〔一0〕誣,罔也。以惡取善曰誣。謂欒書弒厲公,然民被其德,不以為惡。傳曰:“武子之德在民,若周人之思邵公。”

〔一一〕覆,敗也。宗,大宗也。謂殺厲立悼,以取重於國厚其家。

〔一二〕威,畏也。

〔一三〕瑕、瑕嘉;原、原軫;韓、韓萬;魏,畢萬之後:皆晉賢人有常位於國者。

  君曰:“欒書立吾先君〔一〕,欒盈不獲罪,如何〔二〕﹖”陽畢曰:“夫正國者,不可以暱於權〔三〕,行權不可以隱於私〔四〕。暱於權,則民不導〔五〕;行權隱於私,則政不行。政不行,何以導民?民之不導,亦無君也〔六〕,則其為暱與隱也,復害矣,且勤身〔七〕。君其圖之!若愛欒盈,則明逐群賊,而以國倫數而遣之,〔八〕厚箴戒圖以待之〔九〕。彼若求逞志而報於君,罪孰大焉,滅之猶少〔一0〕。彼若不敢而遠逃,乃厚其外交而勉之,以報其德,不亦可乎〔一一〕?”

〔一〕 先君,悼公。

〔二〕 言盈不得罪於國,為其母范祁所譖耳,如何可滅。

〔三〕 暱,近也。言當遠權為久長計。

〔四〕 以私恩隱蔽其罪,無以正國。

〔五〕 不可訓導。

〔六〕 與無君同。

〔七〕 復,反也。勤,勞也。反害于國而勞君身。

〔八〕 群賊,盈之黨。倫,理也。

〔九〕 箴,猶敕也。待,備也。

〔一0〕猶少,滅之恐少。

〔一一〕謂賂其所適之國,厚寄託之而勸勉焉。

  公許諾,盡逐群賊而使祁午及陽畢適曲沃逐欒盈〔一〕,欒盈出奔楚。遂令於國人曰:“自文公以來有力於先君而子孫不立者,將授立之,得之者賞〔二〕。”居三年〔三〕,欒盈晝入,為賊於絳〔四〕。范宣子以公入于襄公之宮〔五〕,欒盈不克,出奔曲沃〔六〕,遂刺欒盈,滅欒氏〔七〕。是以沒平公之身無內亂也。

〔一〕 祁午,中軍尉。曲沃,欒盈邑。

〔二〕 授以爵位而立之。

〔三〕 後三年也。

〔四〕 欒盈在楚一年而奔齊。魯襄二十三年,齊莊公使析歸父以藩載盈及其士納諸曲沃。夏四月,盈帥曲沃之甲因魏獻子以晝入絳。

〔五〕 襄宮完固,故就之。傳曰:“奉公以如固宮。”

〔六〕 傳曰:“晉圍曲沃。”

〔七〕 刺,殺也。傳曰:“晉人克欒盈于曲沃,盡殺欒氏之族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