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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九吳語
9、句踐滅吳夫差自殺
 

  吳王夫差還自黃池,息民不戒〔一〕。越大夫種乃唱謀〔二〕曰:“吾謂吳王將遂涉吾地,今罷師而不戒以忘我,我不可以怠。日臣嘗卜於天〔三〕,今吳民既罷〔四〕,而大荒薦饑,市無赤米〔五〕,而囷鹿空虛〔六〕,其民必移就蒲蠃於東海之濱〔七〕。天占既兆〔八〕,人事又見〔九〕,我蔑卜筮矣。王若今起師以會,奪之利,無使夫悛〔一0〕。夫吳之邊鄙遠者,罷而未至〔一一〕,吳王將恥不戰,必不須至之會也〔一二〕,而以中國之師與我戰〔一三〕。若事幸而從我〔一四〕,我遂踐其地,其至者亦將不能之會也已〔一五〕,吾用禦兒臨之〔一六〕。吳王若慍而又戰〔一七〕,奔〔一八〕遂可出〔一九〕。若不戰而結成〔二0〕,王安厚取名而去之。”越王曰:“善哉!”乃大戒師,將伐吳。

〔一〕 戒,儆也。

〔二〕 發始為唱。

〔三〕 日,昔日。卜於天,“天若棄吳,必許吾成,既罷弊其民,天奪之食,安受其燼”之言。

〔四〕 罷,勞也。

〔五〕 赤米,米之姦者,今尚無有。

〔六〕 員曰囷,方曰鹿。

〔七〕 蒲,深蒲也。蠃,蚌蛤之屬。濱,涯也。

〔八〕 兆,見也。

〔九〕 謂怨誹。

〔一0〕悛,改也。

〔一一〕罷,歸也。

〔一二〕不待遠兵。

〔一三〕中國,國都。

〔一四〕言從我而戰。

〔一五〕言吳邊鄙雖來,將不能會戰。

〔一六〕禦兒,越北鄙,在今嘉興。言吳邊兵若至,吾以禦兒之民臨敵之。

〔一七〕慍,怒也。

〔一八〕案:“奔”,公序本作“幸”。

〔一九〕使出奔也。

〔二0〕成,平也。

  楚申包胥使於越〔一〕,越王句踐問焉,曰:“吳國為不道,求殘我社稷宗廟,以為平原,弗使血食。吾欲與之徼天之衷〔二〕,唯是車馬、兵甲、卒伍既具,無以行之〔三〕。請問戰奚以而可〔四〕?”包胥辭曰:“不知〔五〕。”王固問焉,乃對曰:“夫吳,良國也〔六〕,能博取於諸侯〔七〕。敢問君王之所以與之戰者〔八〕?”王曰:“在孤之側者,觴酒、豆肉、簞食,未嘗敢不分也〔九〕。飲食不致味〔一0〕,聽樂不盡聲〔一一〕,求以報吳。願以此戰。”包胥曰:“善則善矣,未可以戰也。”王曰:“越國之中,疾者吾問之,死者吾葬之,老其老〔一二〕,慈其幼,長其孤,問其病,求以報吳。願以此戰。”包胥曰:“善則善矣,未可以戰也〔一三〕。”王曰:“越國之中,吾寬民以子之,忠惠以善之。吾修令寬刑,施民所欲,去民所惡,稱其善,掩其惡,求以報吳。願以此戰。”包胥曰:“善則善矣,未可以戰也。”王曰:“越國之中,富者吾安之,〔一四〕貧者吾與之,救其不足,裁其有餘〔一五〕,使貧富皆利之,求以報吳。願以此戰。”包胥曰:“善則善矣,未可以戰也。”王曰:“越國南則楚,西則晉,北則齊〔一六〕,春秋皮幣、玉帛、子女以賓服焉,未嘗敢絕,求以報吳。願以此戰。”包胥曰:“善哉,蔑以加焉,然猶未可以戰也。夫戰,智為始,仁次之,勇次之。不智,則不知民之極〔一七〕,無以銓度天下之眾寡〔一八〕;不仁,則不能與三軍共饑勞之殃;不勇,則不能斷疑以發大計。”越王曰:“ 諾。”

〔一〕 申包胥,楚大夫王孫包胥也。

〔二〕 徼,要也。

〔三〕 行,猶用也。

〔四〕 以,用也。

〔五〕 謙也。

〔六〕 良,善也。

〔七〕 取貢賦也。

〔八〕 問政惠所行。

〔九〕 觴,爵名。豆,肉器。簞,飯器。

〔一0〕致,極也。不極五味之調。

〔一一〕不盡五聲之變。

〔一二〕敬長老。

〔一三〕此小惠,未遍,故未可用。

〔一四〕不專取也。

〔一五〕裁,謂有餘則稅之。

〔一六〕西、南、北,皆以中國言之。

〔一七〕極,中也。

〔一八〕銓,稱也。

  越王句踐乃召吾大夫〔一〕,曰:“吳為不道,求殘吾社稷宗廟,以為平原,不使血食。吾欲與之徼天之衷,唯是車馬、兵甲、卒伍既具,無以行之。吾問於王孫包胥,既命孤矣〔二〕;敢訪諸大夫,問戰奚以而可?句踐願諸大夫言之,皆以情告,無阿孤,孤將以舉大事〔三〕。”大夫舌庸乃進對曰:“審賞則可以戰乎?”王曰:“聖〔四〕。”大夫苦成進對曰:“審罰則可以戰乎?”王曰:“猛〔五〕。”大夫種進對曰:“審物則可以戰乎?”王曰:“辯〔六〕。”大夫蠡進對曰:“審備則可以戰乎?”王曰:“巧〔七〕。”大夫皋如進對曰:“審聲則可以戰乎?”王曰:“可矣〔八〕。”王乃命有司大令於國曰:“苟任戎者,皆造於國門之外〔九〕。”王乃命於國曰:“國人欲告者來告〔一0〕,告孤不審,將為戮不利〔一一〕,及五日必審之〔一二〕,過五日,道將不行〔一三〕。”

〔一〕 五大夫,舌庸、苦成、大夫種、范蠡、皋如之屬。

〔二〕 命,告也。

〔三〕 阿,曲從。

〔四〕 審賞,賞不失勞。聖,通也。

〔五〕 能罰則嚴猛也。

〔六〕 說云:“別物善惡。”昭謂:物,旌旗,物色徽幟之屬。辯,別也。

〔七〕 備,守禦之備。巧,審密不可攻入也。

〔八〕 聲,謂鉦鼓進退之聲,聲不審則眾惑。

〔九〕 國門,城門。

〔一0〕三君云:“告不任兵事也。”昭謂:告者,謂有善計策,及職事所當陳白者也。不任兵事,則下所謂眩瞀之疾、筋力不足以勝甲兵者是也。

〔一一〕不審,謂欺詐非實也。

〔一二〕使熟思計之也。

〔一三〕道,術也。過五日則晚矣,軍當出也,故術將不行。

  王乃入命夫人。王背屏而立,夫人向屏〔一〕。王曰:“自今日以後,內政無出,外政無入〔二〕。內有辱,是子也;外有辱,是我也。吾見子於此止矣。”王遂出,夫人送王,不出屏〔三〕,乃闔左闔,填之以土〔四〕,去笄側席而坐,不掃〔五〕。王背檐而立,大夫向檐〔六〕。王命大夫曰:“食土不均,地之不修,內有辱於國,是子也〔七〕;軍士不死,外有辱,是我也。自今日以後,內政無出,外政無入〔八〕,吾見子於此止矣。”王遂出,大夫送王不出檐,〔九〕乃闔左闔,填之以土,側席而坐,不掃〔一0〕。

〔一〕 屏,寢門內屏。王北向,夫人南向。

〔二〕 內政,婦職。外政,國事。

〔三〕 禮,婦人送迎不出門。

〔四〕 閉陽開陰,示幽也。

〔五〕 笄,簪也。去笄,去飾也。側,猶特也。禮,憂者側席而坐。

〔六〕 說云:“檐,屋外邊壇也。”唐尚書云:“屋梠也。”昭謂:檐,謂之樀。樀,門戶掩陽也。 案:“屋梠也”原作“屋名也”。發正卷一九:“唐云‘屋名’,‘名’疑‘梠’之誤。說文:‘楣,秦名,屋邊聯也。齊謂之檐,楚謂之梠。梠,桷也。’又云:‘●,梠也。檐,●也。’唐據說文,故以‘檐’為‘屋梠’。”今據改。

〔七〕 均,平也。修,墾也。

〔八〕 內,國政。外,軍政。

〔九〕 示當守備。

〔一0〕示憂戚無飾也。

  王乃之壇列〔一〕,鼓而行之,至於軍〔二〕,斬有罪者以徇,曰:“莫如此以環瑱通相問也〔三〕。”明日徙舍,斬有罪者以徇,曰:“莫如此不從其伍之令。”明日徙舍,斬有罪者以徇,曰:“莫如此不用王命。”明日徙舍,至於禦兒,斬有罪者以徇,曰:“莫如此淫逸不可禁也。”

〔一〕 壇在野,所以講列士眾誓告之處。

〔二〕 軍,所軍之地也。

〔三〕 環,金玉之環。瑱,塞耳也。問,遺也。通,行賂以亂軍。

  王乃命有司大徇於軍,曰:“有父母耆老而無昆弟者,以告〔一〕。”王親命之曰:“我有大事,子有父母耆老,而子為我死,子之父母將轉於溝壑〔二〕,子為我禮已重矣〔三〕。子歸,歿而父母之世〔四〕。後若有事,吾與子圖之。”明日徇於軍,曰:“有兄弟四五人皆在此者,以告。”王親命之曰:“我有大事,子有昆弟四五人皆在此,事若不捷,則是盡也〔五〕。擇子之所欲歸者一人。”明日徇於軍,曰:“有眩瞀之疾者,以告。”王親命之曰:“我有大事,子有眩瞀之疾,其歸若已〔六〕。後若有事,吾與子圖之。”明日徇於軍,曰:“筋力不足以勝甲兵,志行不足以聽命者歸,莫告。”明日,遷軍接龢〔七〕,斬有罪者以徇,曰:“莫如此志行不果〔八〕。”於是人有致死之心。王乃命有司大徇於軍,曰:“謂二三子歸而不歸,處而不處〔九〕,進而不進,退而不退,左而不左,右而不右,身斬,妻子鬻〔一0〕。

〔一〕 六十曰耆,七十曰老。

〔二〕 轉,入也。

〔三〕 重矣,去父母而來也。

〔四〕 歿,終也。

〔五〕 捷,勝也。

〔六〕 若,汝也。已,止也。

〔七〕 上下皆龢。

〔八〕 果,勇決也。

〔九〕 處,止也。

〔一0〕鬻,賣也。

  於是吳王起師,軍於江北〔一〕,越王軍於江南。越王乃中分其師以為左右軍〔二〕,以其私卒君子六千人為中軍〔三〕。明日將舟戰於江,及昏,乃令左軍銜枚泝江五里以須〔四〕,亦令右軍銜枚踰江五里以須〔五〕。夜中,乃命左軍、右軍涉江鳴鼓中水以須〔六〕。吳師聞之,大駭,曰:“越人分為二師,將以夾攻我師。”乃不待旦,亦中分其師,將以禦越〔七〕。越王乃令其中軍銜枚潛涉〔八〕,不鼓不譟以襲攻之,吳師大北〔九〕。越之左軍、右軍乃遂涉而從之,又大敗之於沒〔一0〕,又郊敗之〔一一〕,三戰三北〔一二〕,乃至於吳。越師遂入吳國,圍王臺〔一三〕。

〔一〕 江,松江,去吳五十里。

〔二〕 傳曰:“越子伐吳,吳子禦之笠澤,夾水而陳。”在魯哀十七年。

〔三〕 私卒君子,王所親近有志行者,猶吳所謂賢良,齊所謂士。

〔四〕 須,須後命。

〔五〕 踰,度也。

〔六〕 夜中,夜半也。中水,水中央也。

〔七〕 不知越復有中軍,故中分其師以禦之。

〔八〕 潛,默也。涉,度也。

〔九〕 軍敗奔走曰北,北,古之背字。

〔一0〕沒,地名。

〔一一〕郊,郭外。

〔一二〕三戰,笠澤、沒、郊。

〔一三〕王臺,姑蘇。 案:“王臺”,公序本作“王宮”。正文同。

  吳王懼,使人行成,曰:“昔不穀先委制於越君〔一〕,君告孤請成,男女服從。孤無奈越之先君何〔二〕,畏天之不祥,不敢絕祀,許君成,以至於今。今孤不道,得罪於君王,君王以親辱於弊邑。孤敢請成,男女服為臣御。”越王曰:“昔天以越賜吳,而吳不受;今天以吳賜越,孤敢不聽天之命,而聽君之令乎?”乃不許成。因使人告於吳王曰:“天以吳賜越,孤不敢不受。以民生之不長〔三〕,王其無死!民生於地上,寓也〔四〕,其與幾何〔五〕?寡人其達王於甬句東〔六〕,夫婦三百,唯王所安,以沒王年〔七〕。”夫差辭曰:“天既降禍於吳國,不在前後,當孤之身,寔失宗廟社稷。凡吳土地人民,越既有之矣,孤何以視於天下!”夫差將死,使人說於子胥〔八〕曰:“使死者無知,則已矣;若其有知,吾何面目以見員也!”遂自殺。

〔一〕 不言越委制於吳,謙而反之。

〔二〕 言越先君與吳有好。

〔三〕 長,久也。

〔四〕 寓,寄也。

〔五〕 言幾何時。

〔六〕 達,致也。甬句東,今句章東海口外洲也。 案:札記引段玉裁據困學紀聞說,“海口”當作“浹口”。

〔七〕 夫婦各三百人以奉之,在所安可與俱者。 案:“俱”,公序本作“居”。

〔八〕 說,告也。

  越滅吳〔一〕,上征上國〔二〕,宋、鄭、魯、衛、陳、蔡執玉之君皆入朝〔三〕。夫唯能下其群臣,以集其謀故也〔四〕。

〔一〕 在魯哀二十二年冬十一月。

〔二〕 上國,中國也。

〔三〕 玉,圭璧也。

〔四〕 集,成也。言下其群臣,以明吳不用子胥之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