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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魯語上
2、曹劌諫莊公如齊觀社
 

  莊公如齊觀社〔一〕。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正民也。是故先王制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二〕。終則講於會,以正班爵之義〔三〕,帥長幼之序,訓上下之則〔四〕,制財用之節〔五〕,其閒無由荒怠〔六〕。夫齊棄太公之法而觀民於社〔七〕,君為是舉〔八〕而往觀之,非故業也〔九〕,何以訓民?土發而社,助時也〔一0〕。收?而蒸,納要也〔一一〕。今齊社而往觀旅,非先王之訓也〔一二〕。天子祀上帝〔一三〕,諸侯會之受命焉〔一四〕。諸侯祀先王、先公〔一五〕,卿大夫佐之受事焉〔一六〕。臣不聞諸侯相會祀也,祀又不法〔一七〕。君舉必書〔一八〕,書而不法,後嗣何觀?”公不聽,遂如齊。

〔一〕 莊公二十三年,齊因祀社蒐軍實以示客,公往觀之也。

〔二〕 賈侍中云:“王,謂王事天子也。歲聘以志業,閒朝以講禮,五年之間四聘於王,而一相朝。相朝者,將朝天子先相朝也。”唐尚書云:“先王,謂堯也。五載一巡守,諸侯四朝。”昭謂:以堯典相參,義亦似之;然此欲以禮正君,宜用周制。周禮:“中國凡五服,遠者五歲而朝。”禮記曰:“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謂此也。晉文霸時亦取於此也。

〔三〕 終,畢也。講,習也。班,次也。謂朝畢則習禮於會,以正爵位次序尊卑之義也。

〔四〕 帥,循也。

〔五〕 謂牧伯差國大小使受貢職也。

〔六〕 其閒,朝會閒也。

〔七〕 太公,齊始祖太公望也。

〔八〕 舉,動也。

〔九〕 業,事也。

〔一0〕土發,春分也。周語曰:“土乃脈發。”社者,助時祈福為農始也。

〔一一〕?,拾也。冬祭曰蒸,因祭社以納五穀之要,休農夫也。月令曰“孟冬祀于天宗,大祀于公社及門閭”也。

〔一二〕旅,眾也。

〔一三〕上帝,天也。

〔一四〕助祭受政命也。

〔一五〕先王,謂若宋祖帝乙、鄭祖厲王之屬也。先公,先君也。

〔一六〕事,職事也。

〔一七〕不法,謂觀民也。

〔一八〕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