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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篇雜上第五
景公慚刖跪之辱不朝晏子稱直請賞之第十一
 

  景公正晝,被髮,乘六馬,御婦人以出正閨(1),刖跪擊其馬而反之(2),曰:“爾非吾君也(3)。”公慚而不朝。晏子睹裔款而問曰(4):“君何故不朝?”對曰:“昔者君正晝(5),被髮,乘六馬,御婦人以出正閨(6),刖跪擊其馬而反之,曰:‘爾非吾君也。’公慚而反,不果出(7),是以不朝。”晏子入見。景公曰:“昔者寡人有罪,被髮,乘六馬,以出正閨,刖跪擊馬而反之,曰:‘爾非吾君也。’寡人以天子大夫之賜,得率百姓以守宗廟,(8)今見戮于刖跪,以辱社稷(9),吾猶可以齊于諸侯乎?”晏子對曰:“君勿惡焉(10)!臣聞下無直辭(11),上有隱君;(12)民多諱言(13),君有驕行(14)。古者明君在上,下多直辭(15);君上好善,民無諱言。今君有失行,刖跪直辭禁之(16),是君之福也。故臣來慶。請賞之,以明君之好善;禮之,以明君之受諫(17)。”公笑曰:“可乎?”晏子曰:“可。”于是令刖跪倍資無征(18),時朝無事也。

(1) 孫星衍云:“爾雅釋宮:‘宮中小門謂之闈,其小者謂之閨。’” ◎蘇輿云:“治要‘閨’作‘門’,下同。”

(2) 孫星衍云:“‘跪’,足也。荀子勸學篇:‘蟹六跪而二螯。’說文‘跪’字作‘足’,刖足者使守門是也。‘擊’,御覽一作‘繫’。” ◎蘇輿云:“治要無‘其’字,與下文一律。” ◎則虞案:黃本亦作“繫”。

(3) 則虞案:御覽四百二十八引無“爾”字。

(4) 孫星衍云:“‘款’,說苑作‘敖’,誤。”

(5) 蘇輿云:“‘晝’,各本誤‘畫’,拾補作‘晝’,注云:‘“畫”訛。’今從拾補改。”

(6) 則虞案:說苑無“以”字。

(7) 孫星衍云:“今本作‘公慚而出反不果’,據御覽訂正。” ◎黃以周云:“元刻作‘而出反’,誤。” ◎則虞案:楊本與元本同,凌本“果”下又有“出”字。

(8) 王念孫云:“案‘天’字後人所加,‘以子大夫之賜,得率百姓以守宗廟’,猶宋穆公言“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也。後人不解古書文義,乃妄加一‘天’字,‘天子’‘大夫’並稱,斯為不倫。說苑正諫篇有‘天’字,亦後人依俗本晏子加之,治要正作‘子大夫’。” ◎黃以周云:“元刻本脫‘率’字。” ◎于鬯云:“‘以天子大夫之賜’,或謂諸侯之立,必天子使大夫命之,故景公為是言。然‘大夫’二字究當省,其義終可疑。故王念孫雜志據群書治要無‘天’字,謂此‘天’字後人所加,‘以子大夫之賜,得率百姓以守宗廟’,猶宋穆公言‘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也。說較近之。案:宋穆公語見左隱三年傳,又襄十三年傳,楚共王亦言‘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於地’,與宋穆語同,而其稱大夫則微異。隱傳上文云:‘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則‘大夫’,專指孔父也。襄傳上文云‘楚子疾,告大夫’,又下文云‘莫對’,則‘大夫’不專指一人,乃總稱也。王以‘天’字而為後人所加,則‘子大夫’專指晏子,故舍楚共而用宋穆;然玩下句‘得率百姓以守宗廟’,專指晏子而言,義或未備也。且說苑正諫篇亦有‘天’字,則此‘天’字殆不必後人所加,而為後人傳寫形誤則有之矣。‘天’蓋當作‘夫’,與晏子言故稱‘夫子’,指晏子也。景公稱晏子為‘夫子’,前後不勝舉證,‘大夫’亦總稱也,景公言以晏子及眾大夫之賜,得率百姓以守宗廟,則於文義為備,於辭令為宜。治要自脫落一‘夫’字耳,猶賴今本及正諫篇存一‘天’字,有跡可案,奈何因而抹之。孫星衍音義解此章‘刖跪’云:‘刖足者,使守門是也。’其說甚確。觀下文‘倍資無征,時朝無事’,亦足見是賤者刖跪為守門,賤者明不在大夫之列,正惟刖跪不在大夫之列,故言眾大夫之賜,於下文‘今見戮於刖跪以辱社稷’之語,不病也。” ◎則虞案:指海本已刪“天”字。

(9) 孫星衍云:“‘見戮’,言戮辱。” ◎蘇輿云:“治要‘辱’作‘羞’。”

(10)則虞案:說苑“勿”作“無”。

(11)蘇輿云:“治要‘聞’下有‘之’字。” ◎則虞案:說苑亦有“之”字。指海本據增。

(12)孫星衍云:“‘隱’,御覽作‘墮’,是。一作‘隱惡’。” ◎蘇輿云:“一本作‘隱惡’,是也,與下‘驕行’對文。治要作‘惰君’。” ◎則虞案:說苑作“上無隱君”,御覽四百五十五引說苑作“上無隱惡”,是也。指海本改“惰君”,非。

(13)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言”作“曰”,吳懷保本作“言”。

(14)則虞案:御覽四百二十八無“民多諱言”,下句作“民多驕行”,與此異。

(15)則虞案:說苑“多”作“有”。

(16)蘇輿云:“治要作‘而刖跪禁之’。” ◎則虞案:說苑作“而刖跪有直辭”,御覽四百二十八作“刖跪直禁”,指海本補“而”字。

(17)孫星衍云:“‘善’、‘諫’為韻。”

(18)孫星衍云:“說苑作‘正’。” ◎則虞案:御覽引無“無征”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