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公飲酒,夜移于晏子(1),前驅款門曰(2):“君至!”晏子被元端(3),立于門曰:“諸侯得微有故乎?國家得微有事乎(4)?君何為非時而夜辱(5)?”公曰:“酒醴之味,金石之聲,願與夫子樂之。”晏子對曰:“夫布薦席(6),陳簠簋者,有人,臣不敢與焉(7)。”公曰(8):“移于司馬穰苴之家(9)。”前驅款門(10),曰:“君至!”穰苴介冑操戟立于門曰(11):“諸侯得微有兵乎?大臣得微有叛者乎(12)?君何為非時而夜辱(13)?”公曰:“酒醴之味,金石之聲,願與將軍樂之(14)。”穰苴對曰:“夫布薦席,陳簠簋者,有人,臣不敢與焉(15)。”公曰:“移于梁丘據之家(16)。”前驅款門,曰:“君至!”梁丘據左操瑟(17),右挈竽(18),行歌而出(19)。公曰:“樂哉!今夕吾飲也(20)。微此二子者(21),何以治吾國;微此一臣者,何以樂吾身(22)。”君子曰(23):“聖賢之君,皆有益友,無偷樂之臣,景公弗能及,故兩用之,僅得不亡(24)。”(1) 劉師培補釋云:“說苑正諫篇作‘景公飲酒,移于晏子家,前驅報閭曰“君至”’,則此書古本固有‘家’字。下文云‘移于司馬穰苴之家’,‘移于梁丘據之家’,則此文當有‘家’字明矣。” ◎陶鴻慶說同。 ◎則虞案:是也。御覽八百四十四引正有“之家”二字。 (2) 孫星衍云:“‘款’,說苑、御覽作‘報’。” ◎則虞案:說苑“門”作“閭”,是也。下云“玄端立于門”,先報閭,故晏子得及被服在門,此“門”字蓋為“閭”字之殘。 (3) 孫星衍云:“‘元端’,御覽作‘朝衣’。說文:‘,衣正幅。’‘端’與‘’通。” (4) 文廷式云:“微、猶無也,下文司馬穰苴語同。” ◎則虞案:說苑“事”作“故”,御覽四百六十八,又八百四十四,兩引亦作“故”。 (5) 則虞案:御覽八百四十四引“君”上有“今”字。 (6) 孫星衍云:“‘布’,御覽一作‘鋪’。” ◎蘇輿云:“廣雅:‘薦,席也。’釋名云:‘薦,所以自薦藉也。’” ◎劉師培校補云:“書抄百二十二、御覽三百五十五、四百六十八、七百九,並引‘布’作‘鋪’,下同。” (7) 則虞案:御覽四百六十八引“與”作“預”。 (8) 蘇輿云:“治要無‘曰’字,下同。” ◎則虞案:御覽八百四十四引作“公乃”。 (9) 孫星衍云:“史記列傳:‘司馬穰苴者,田完之苗裔也。’齊景公時,……晏嬰乃薦田穰苴。” (10)則虞案:說苑亦作“閭”。 (11)孫星衍云:“‘介’與‘甲’通。” (12)蘇輿云:“治要‘叛者’作‘兵’,下有‘大臣得微有不服乎’一句。” (13)蘇輿云:“治要‘夜辱’作‘來’,非。” (14)孫星衍云:“‘將軍’,說苑作‘夫子’,謬。” ◎王念孫云:“案此文本作‘願與夫子樂之’,與上文答晏子之言文同一例。後人以此所稱是司馬穰苴,故改‘夫子’為‘將軍’耳。不知春秋之時,君稱其臣無曰‘將軍’者。說苑作‘夫子’,即用晏子之文,治要所引正作‘夫子’。” ◎則虞案:指海本已改作“夫子”。 (15)則虞案:御覽四百六十八引“與”亦作“預”。 (16)則虞案:御覽四百六十八作“又移”,八百四十四作“公復移”。 (17)孫星衍云:“說苑‘左’作‘右’,下作‘左’。” ◎蘇輿云:“治要作‘擁琴’。” ◎劉師培校補云:“書抄一百十引‘瑟’作‘琴’,治要作‘左擁琴’,御覽四百六十八作‘左援琴’,八百四十四作‘左執琴’。此作‘操瑟’,‘瑟’疑‘琴’誤。” (18)則虞案:御覽八百四十四引“挈”作“擁”,楊本誤“擊”。 (19)孫星衍云:“御覽‘出’作‘至’。” ◎黃以周云:“元刻‘出’作‘去’,誤。一作‘至’,亦非。” (20)則虞案:說苑“飲”下有“酒”字。御覽四百六十八無“也”字,八百四十四無“今夕”五字。 (21)黃以周云:“元刻作‘彼’。” ◎則虞案:說苑、治要正作“彼”,指海本已據改。 (22)則虞案:御覽四百六十八作“微二子”,“臣”下無“者”字,“身”下有“也”字,八百四十四引作“無彼二子何以持國,無此一臣何以樂身”。 (23)王念孫云:“案‘君子曰’以下數句,治要及御覽人事部百九、飲食部二所引皆無此文。說苑有此文,而無‘君子曰’三字,疑後人依說苑增入,而又加‘君子曰’也。” (24)則虞案:指海本刪“君子曰”以下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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