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侍于景公,朝寒,公曰:“請進暖食(1)。”晏子對曰:“嬰非君奉餽之臣也(2),敢辭。”公曰:“請進服裘。”對曰:“嬰非君茵席之臣也(3),敢辭。”公曰:“然夫子之于寡人何為者也(4)?”對曰:“嬰,社稷之臣也(5)。”公曰:“何謂社稷之臣(6)?”對曰:“夫社稷之臣(7),能立社稷,別上下之義(8),使當其理(9);制百官之序,使得其宜(10);作為辭令,可分布于四方(11)。”自是之後,君不以禮,不見晏子。(12)(1) 孫星衍云:“‘暖’,說苑作‘熱’。” ◎劉師培校補云:“治要及書抄百四十三引‘暖’作‘煖’,御覽八百四十九引說苑亦作‘公曰“請子進暖食於寡人”’,與今本臣術篇‘請進熱食’無‘公曰’二字者不同。” ◎則虞案:書鈔三十七引亦作“煖”。 (2) 孫星衍云:“‘奉餽’,說苑作‘廚養’,‘餽’與‘饋’通。” (3) 孫星衍云:“說文:‘茵,車重席。’說苑‘茵席’作‘田澤’者,言獵獸取裘,亦通。” ◎蘇輿云:“秦風毛傳云:‘茵,虎皮也。’廣雅云:‘□□謂之□。’司馬相如說‘茵從革’,漢書霍光傳作‘絪茵’。‘絪’‘□’並同義。” (4) 則虞案:說苑無“之”字,“何”作“奚”。 (5) 則虞案:說苑、治要無“嬰”字“也”字。 (6) 蘇輿云:“治要作‘公問社稷之臣若何’。” (7) 蘇輿云:“治要無‘夫社稷之臣’五字。” (8) 孫星衍云:“‘別’,說苑作‘辨’。” (9) 則虞案:說苑“當”作“得”。 (10)孫星衍云:“‘稷’、‘理’、‘宜’為韻。” ◎蘇輿云:“治要‘宜’作‘所’。” (11)則虞案:治要無“分”字,“方”下有“也”字,指海本已據補。 (12)則虞案:說苑下有“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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