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有北郭騷者(2),結罘罔(3),捆蒲葦(4),織履(5),以養其母,猶不足,踵門見晏子曰(6):“竊說先生之義,願乞所以養母者(7)。”晏子使人分倉粟府金而遺之(8),辭金受粟(9)。有閒,晏子見疑于景公,出奔〔一○〕,過北郭騷之門而辭。北郭騷沐浴而見晏子曰(11):“夫子將焉適?”晏子曰:“見疑于齊君,將出奔。”北郭騷曰(12):“夫子勉之矣!”晏子上車太息而歎曰(13):“嬰之亡豈不宜哉!亦不知士甚矣。”晏子行,北郭子召其友而告之曰(14):“吾說晏子之義,而嘗乞所以養母者焉(15)。吾聞之,養其親者身伉其難(16)。今晏子見疑,吾將以身死白之(17)。”著衣冠,令其友操劍,奉笥而從(18),造于君庭(19),求復者曰:“晏子,天下之賢者也;今去齊國,齊必侵矣〔二○〕。方見國之必侵,不若死(21),請以頭託白晏子也(22)。”因謂其友曰:“盛吾頭于笥中,奉以託。”退而自刎(23)。其友因奉託而謂復者曰(24):“此北郭子為國故死(25),吾將為北郭子死。”又退而自刎。景公聞之,大駭,乘馹而自追晏子(26),及之國郊,請而反之。晏子不得已而反,聞北郭子之以死白己也(27),太息而歎曰(28):“嬰之亡,豈不宜哉!亦愈不知士甚矣(29)。”(1) 蘇輿云:“疑當作‘北郭騷乞晏子米’。” ◎則虞案:原文自通,不必校改。 (2) 孫星衍云:“姓北郭,名騷。” (3) 孫星衍云:“今本‘罘’作‘果’,據呂氏春秋訂正。說文:‘□,兔罟也。’徐鉉曰:‘隸書作罘。’” ◎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楊本俱作“果”。 (4) 孫星衍云:“‘捆’當為‘□’,說文:‘絭束也。’玉篇始有‘捆’字,‘口袞切,織也,抒也,纂組也。’呂氏春秋作‘梱’。案‘□’正字,‘梱’借字,‘捆’俗字。” (5) 孫星衍云:“呂氏春秋作‘織屨履。’,注:‘一作萉履。’” ◎黃以周云:“‘履’,盧校作‘屨’。” (6) 孫星衍云:“說文:‘踵,一曰往來兒。’” (7) 則虞案:呂氏春秋士節、御覽四百七十九引無“者”字,藝文類聚八十三引作“託以養母”,御覽八百四十引亦作“託”。又士節下有“晏子之僕謂晏子曰‘此齊國之賢者也,其義不臣乎天子,不友乎諸侯,於利不苟取,於害不苟免,今乞所以養母,是說夫子之義也,必與之。’”一段。 (8) 則虞案:楊本“倉粟”作“食粟”,誤。 (9) 則虞案:御覽“辭”上有“騷”字。 〔一○〕孫星衍云:“藝文類聚作‘奔’。” ◎則虞案:御覽四百七十九引“奔”上有“乃”字。 (11)孫星衍云:呂氏春秋“見”上有“出”字。 (12)則虞案:呂氏春秋“騷”作“子”。 (13)則虞案:黃本無“歎”字。 (14)黃以周云:“元刻作‘北子’,脫‘郭’字。” (15)則虞案:呂氏春秋“說”上無“吾”字,“母”下無“者”字,說苑無“焉”字。 (16)孫星衍云:“高誘注呂氏春秋:‘伉,當。’玉篇:‘去浪切。’說苑、藝文類聚作‘更’。” ◎王念孫云:“案‘養其親者’,本作‘養及親’,養及于親,則德莫大焉,故必身伉其難也。今本‘及’作‘其’,即涉‘伉其難’而誤。藝文類聚人部十七、御覽人事部百一十,引此並作‘養及親’。呂氏春秋士節篇、說苑復恩篇同。” (17)則虞案:說苑無“死”字。 (18)孫星衍云:“今本脫‘笥’字,據呂氏春秋增。” ◎蘇輿云:“舊刻無‘笥’字,音義有,而此仍未補,今正。” (19)則虞案:說苑、藝文類聚三十三、御覽八百四十引皆作“遂造公庭”。御覽四百七十九“造”作“告”。 〔二○〕蘇輿云:“‘侵’上疑有‘見’字。” ◎則虞案:呂氏春秋作“去則齊國必侵矣”,說苑作“今去齊國,齊國必侵矣”,類聚、御覽四百七十九作“去齊,齊國必侵”,御覽八百四十作“去齊,敵必來侵”,皆無“見”字。 (21)俞樾云:“案‘方’乃‘與’字之誤。‘與’本作‘□’,隸書‘方’字作‘□’,相似故誤也。‘與見國之必侵,不若死’,曰‘與’,曰‘不若’,正相應,今誤作‘方’,則不可通矣。” ◎則虞案:俞說非是。“方”乃“臣”之訛。御覽八百四十引正作“臣”,是其證。“死”上呂氏春秋、說苑、類聚、御覽四百七十九引皆有“先”字,當據增。 (22)則虞案:說苑作“請絕頸以白晏子”。 (23)孫星衍云:“今本作‘奉以退’,據呂氏春秋作‘奉以託’,藝文類聚作‘乃自殺’。‘刎’當為‘歾’,荀子彊國篇‘是猶欲壽而歾頸’,楊倞注:‘歾,當為刎。’非也。呂氏春秋離俗篇退而自歿’,說文:‘歾,終也,或作“歿”。’” ◎則虞案:元刻以下各本皆作“奉以退”。 (24)則虞案:呂氏春秋作“其友因奉以託,其友謂觀者曰”。“奉”下當補“以”字。“奉以託”者,奉頭以託獻諫于君也。“復”不當作“觀”,上云“求復者”,北郭子未在君前;此云“謂復者”,其友告復者也,又何來觀者耶。 (25)則虞案:“此”字當據呂氏春秋刪。 (26)孫星衍云:“‘馹,說文:‘驛傳也。’呂氏春秋作‘驛’,高誘注:‘驛,傳車也。’說苑作‘馳’。” (27)則虞案:呂氏春秋作“北郭騷”。 (28)則虞案:當據呂氏春秋刪“太息而歎”四字。 (29)孫星衍云:‘呂氏春秋士節篇、說苑報德篇用此文,說苑作‘嬰不肖,罪過固其所也。而士以身明之,哀哉’。文視此多劣。” ◎劉師培校補云:“御覽引作‘晏子曰“士以身明人者也”’。據說苑報德篇亦有‘而士以身明之’句,疑御覽所引七字,或‘甚矣’下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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