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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篇雜上第五
晏子居喪遜畣家老仲尼善之第三十
 

  晏子居晏桓子之喪(1),麤衰(2),斬,苴絰帶,杖,菅屨(3),食粥(4),居倚廬,寢苫,枕草。其家老曰(5):“非大夫喪父之禮也(6)。”晏子曰(7):“唯卿為大夫(8)。”曾子以聞孔子(9),孔子曰:“晏子可謂能遠害矣〔一○〕。不以己之是駁人之非,遜辭以避咎(11),義也夫!”

(1)孫星衍云:“晏桓子名弱。” ◎則虞案:孫說本禮記雜記孔疏。

(2)孫星衍云:“左傳作‘縗’。說文:‘縗服長六寸,博四寸,直心。’”

(3)則虞案:家語、曲禮子貢問“菅”上有“以”字,非也。左傳無。楊本“菅”誤作“管”。

(4) 孫星衍云:“左傳作‘鬻’。”

(5) 則虞案:左傳、家語均無“家”字。杜注“其老曰”下,有“其家臣不解”云云。又注云:“故孫辭略答家老。”孔疏亦出“家老”。此作“家老”者不為誤。

(6) 于鬯云:“春秋時有大夫喪父之禮,則當時為大夫者必皆習用之,而晏子獨否,故其家老有是言也。夫小戴中庸記云:‘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孟子滕文公篇云:‘三年之喪,齋疏之服,?粥之食,自天子達於庶人,三代共之。’則烏有所謂大夫喪父之禮。大夫喪父之禮,即士禮也。大夫而有喪父之禮也,齊之末造也。乃晏子不欲斥大夫喪父之禮之非禮,曰‘唯卿為大夫’,轉自託於己非大夫為解,故孔子謂其‘不以己之是駁人之非’也。夫當時既習行大夫喪父之禮,則使晏子斥大夫喪父之禮之非禮,不啻概斥當世大夫矣,豈非招尤之道乎?故曰:‘晏子可謂能遠害矣。’明乎此義,而下文之義可通。從是知滕文定三年之喪,父兄百官皆不欲者,彼滕之父兄百官,亦習行大夫喪父之禮久矣,君既行之,大夫安得不行,故不欲也。而曰‘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蓋大夫既別有大夫喪父之禮,則諸侯自必別有諸侯喪父之禮,皆春秋之末造也。故孟子曰:‘諸侯之禮,吾未之學也。’豈非隱斥當時諸侯之禮之非禮與?” ◎則虞案:于說是也。自來論此禮者有二:鄭玄以大夫喪服禮逸,與士異者未得備聞,“惟卿為大夫”之對,乃平仲之謙,張融申其說,以士與大夫異者,皆亂世尚輕敘,鄭言謙者,不異於遠害,此一說也;王肅持異議,謂喪禮自天子以下無等,“唯卿大夫”者,諸侯之卿當天子之大夫,而大國上卿當天子之士,非謙詞也,又一說也。荀從王說,則“遠害”“遜辭”之義不可見。竊疑諸侯異政,喪禮遂毀,五月三易衰者有之矣,卿大夫惟魯孟惠伯期年猶毀,不能盡喪者,比比皆是。齊俗尚奢,輕簡喪服,必有其行,晏子矯之,或有其事。王肅有意難鄭,其言不足信也。夫墨子薄葬短喪,而晏子守禮勿愆,此事既見於左傳,諒不得謂之後世偽託。七略晏子入儒家,班志列之為首,蓋有見於此乎。

(7) 則虞案:左傳無“晏子”二字。

(8) 孫星衍云:“鄭氏注:‘此平仲之謙辭也。言己非大夫,故為父服士服耳。’左傳襄公十七年文同,又見家語。” ◎則虞案:孫氏云“鄭氏注”云者,見禮記雜記“大夫為其父母兄弟之未為大夫者之喪”下,鄭引“唯”作“惟”。

(9) 孫星衍云:“‘聞’,家語作‘問’。” ◎則虞案:以下文左傳無。

(10)則虞案:家語作“晏平仲”。左傳襄公十七年疏引家語作“能辟害矣”。禮記雜記疏引家語作“能遠於害矣”。

(11)劉師培校補云:“家語‘遜’作‘愻’,左傳襄十七年杜注云:‘晏子惡直己以斥論時失禮,故遜辭略答家老。’說本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