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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篇雜下第六
靈公禁婦人為丈夫飾不止晏子請先內勿服第一
 

  靈公好婦人而丈夫飾者(1),國人盡服之,公使吏禁之(2),曰:“女子而男子飾者,裂其衣,斷其帶。”裂衣斷帶相望,而不止。晏子見,公問曰:“寡人使吏禁女子而男子飾(3),裂斷其衣帶,相望而不止者何也?”晏子對曰:“君使服之于內(4),而禁之于外,猶懸牛首于門,而賣馬肉于內也(5)。公何以不使內勿服(6),則外莫敢為也。”公曰:“善。”使內勿服,踰月,而國莫之服(7)。

(1) 黃以周云:“說苑政理篇作‘景公’。” ◎則虞案:御覽八百二十八引作“靈公”,“人”下無“而”字。

(2) 則虞案;元刻本“吏”作“史”,下同。

(3) 王念孫云:“案‘飾’下當有‘者’字,而今本脫之。上文‘女子而男子飾者’,是其證。此‘者’字與下‘者’字不同義,非複也。說苑政理篇有‘者’字。” ◎蘇輿云:“‘男子’一本作‘男’,非。” ◎則虞案:御覽“女子而男子飾者”兩“而”字皆作“以”。黃本“男”下無“子”字。指海本句末補“者”字。

(4) 則虞案:御覽“君”作“公”,無“使”字,誤也。

(5) 孫星衍云:“‘□’隸書作‘賣’,‘□’隸書亦如此。二字義通,未詳孰是。說苑作‘求買馬肉也’。” ◎盧文弨云:“‘賣’御覽作‘鬻’,此‘賣’當作‘□’,與‘鬻’同。‘內’御覽作‘市’,似非。” ◎王念孫云:“案‘賣’與‘鬻’同,字本作‘□’,從‘貝’、‘□’聲。‘□’古文‘睦’字。‘□’與‘賣’不同,‘賣’,莫邂反,字本作‘□’,從‘出’、‘買’聲。御覽引晏子正作‘鬻’,‘內’作‘市’,是也。‘懸牛首于門’,喻服之于內也,‘賣馬肉于市’,喻禁之于外也;則當作‘市’明矣。若云‘賣馬肉于內’,則義不可通。蓋涉上下文三‘內’字而誤。” ◎錢馥小學盦遺文卷三云:“□,□也。玩上下文義,自是‘賣’字,不當作‘□’。又御覽作‘鬻’,是‘賣’之假借字,則‘內’作‘市’為是。” ◎于鬯云:“懸牛首於門,今殺牛即禁殺馬也,而賣馬肉于內,民之殺馬必不止。” ◎黃以周云:“案既謂之賣,似非禁矣。‘懸牛首于門’,乃喻縣禁于外也;‘賣馬肉于內’,喻服之于內也。當從盧說。” ◎劉師培校補云:“呂氏春秋審分覽高注云:‘里諺所謂懸牛頭而賣馬脯。’與此文合,‘賣’字非訛。”

(6) 則虞案:說苑“何”作“胡”。楊本、凌本“勿”作“不”。

(7) 孫星衍云:“說苑政理篇用此文。” ◎盧文弨云:“御覽‘國’下有‘人’字,‘莫’下有‘之’字。” ◎王念孫云:“案‘踰月’本作‘不踰月’,‘不踰月’,言其速也,若無‘不’字,則非其旨矣。御覽引此正作‘不踰月’,說苑作‘不旋月’,文雖小異,而亦有‘不’字。” ◎則虞案:宋本御覽作“不環月”。指海本“踰月”上補“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