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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篇雜下第六
景公瞢五丈夫稱無辜晏子知其冤第三(1)
 

  景公畋于梧丘(2),夜猶早,公姑坐睡(3),而瞢有五丈夫(4)北面韋廬(5),稱無罪焉。公覺,召晏子而告其所瞢。公曰:“我其嘗殺不辜,誅無罪邪(6)?”晏子對曰:“昔者先君靈公畋(7),五丈夫罟而駭獸(8),故殺之,斷其頭而葬之(9)。命曰‘五丈夫之丘’,此其地邪(10)?”公令人掘而求之(11),則五頭同穴而存焉(12)。公曰:“嘻(13)!”令吏葬之。國人不知其瞢也(14),曰:“君憫白骨(15),而況于生者乎,不遺餘力矣,不釋餘知矣(16)。”故曰:君子之為善易矣。(17)

(1) 則虞案:此與文王葬?骨略似,見新書諭城篇。

(2) 孫星衍云:“‘畋’,文選注作‘田’,御覽作‘遊’。爾雅釋丘:‘當途,梧丘。’” ◎則虞案:說苑作“畋”,宋本御覽三百九十三、又三百九十九均作“田”。孫云“文選注”者,見江文通上建平王書注。釋名云:“當塗曰梧丘。梧,杵也,與人相當忤也。”

(3) 孫星衍云:“說文:‘睡,坐寐也。’” ◎則虞案:御覽兩引皆無“姑”字,文選注作“夜坐睡”,此亦沿說苑增入,凌本自“坐”字截,誤。

(4) 孫星衍云:“文選注作‘見一丈夫’。”

(5) 孫星衍云:“‘韋廬’說苑作‘倚廬’,文選注作‘徙倚’。” ◎蘇輿云:“文選注見上建平王書。但彼作‘倚徙’,音義誤倒。” ◎于省吾云:“管子法禁‘隱行辟倚’,注‘倚依也’,是作‘倚廬’義猶相仿。文選注作‘倚徙’,蓋不解‘韋廬’之義而改之也。‘韋廬’即‘依廬’,‘韋’與‘依’一音之轉,皆詣部字。說文‘褘,許歸切’,呂氏春秋慎大‘親郼如夏’,注‘郼讀如衣,今兗州人謂殷氏皆曰衣’,是‘郼’之讀衣,猶‘韋’之讀依矣。‘衣’‘依’字通,古籍習見。” ◎則虞案:南宋本說苑作“倖廬”,日本關嘉晏子纂注云:“通雅解此‘倖廬’曰:‘唐人以撮口不快為都廬。’此言悻悻都廬也。”長孫元齡云:“廬,寄也。詩‘公劉盧旅’,齊語‘出廬於曹’,左氏閔二年‘立戴公,以廬為曹’,共為寄寓之義。蓋景公出獵,宿葦廬,夢五丈夫也。‘韋廬’,即行宮帳殿之類。”

(6) 則虞案:說苑“誅”上有“而”字。御覽三百九十六引作“我其嘗殺無罪歟”,乃節引。

(7) 孫星衍云:“文選注作‘出畋’,御覽作‘田’。”

(8) 則虞案:文選注作“有五丈夫來駭獸”。御覽兩引作“五丈夫駭獸”。

(9) 孫星衍云:“御覽作‘故並斷其頭’。‘葬’,御覽作‘埋’。” ◎王念孫云:“案既言斷其頭,則無庸更言殺之,‘殺之’二字後人所加也。說苑辯物篇有此二字,亦後人依俗本晏子加之。文選上建平王書注引作‘悉斷其頭而葬之’,御覽人事部五作‘斷其頭而葬之’,人事部四十作‘故并斷其頭而葬之’,皆無‘殺之’二字。” ◎則虞案:指海本刪“殺之”二字。

(10)則虞案:說苑作“其此耶”,御覽三百九十九作“豈此耶”,今作“此其地耶”者,後人所改。

(11)孫星衍云:“文選注‘令’作‘命’。御覽作‘掘其葬處求之’,下有‘果如其言’,非。”

(12)孫星衍云:“‘穴’,文選注作‘孔’,廣雅釋言:‘竅,孔也。’‘孔’即‘穴’。”

(13)孫星衍云:“‘嘻’,‘譆’省文。” ◎則虞案:御覽三百九十九作“公嘉之”。

(14)孫星衍云:“‘瞢’一本作‘夢’,非。此書多以‘瞢’為‘夢’。”

(15)孫星衍云:“文選注作‘公今厚葬之,乃恩及白骨’。”

(16)孫星衍云:“‘知’,說苑作‘智’。”

(17)孫星衍云:“說苑‘君子’作‘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