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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篇雜下第六
景公睹晏子之食菲薄而嗟其貧晏子稱其參士之食第二十六
 

  晏子相景公,食脫粟之食(1),炙三弋、五卯、苔菜耳矣(2)。公聞之,往燕焉,睹晏子之食也。公曰:“嘻!夫子之家如此其貧乎(3)!而寡人不知,寡人之罪也(4)。”晏子對曰:“以世之不足也,免粟之食飽(5),士之一乞也(6);炙三弋,士之二乞也;五卯,士之三乞也。嬰無倍人之行,而有參士之食,君之賜厚矣!嬰之家不貧。”再拜而謝。

(1) 孫星衍云:“初學記、後漢書注‘食’作‘飯’,說文:‘粟,嘉穀實也。’蓋米之有稃者為粟,脫粟免粟,言出于稃而未舂也。” ◎劉師培校補云:“‘食’,當作‘飯’,書抄一百四十三、一百四十四並引作‘飯’。御覽八百四十九、八百六十七兩引作‘飲’,‘飲’即‘飯’訛。史記平津侯傳云:‘食一肉脫粟之飯。’是其證。” ◎則虞案:劉說是也。白帖二十八、御覽八百五十皆作“飯”。

(2) 孫星衍云:“詩傳:‘弋,射。’說文作‘隿’,‘繳射飛鳥也’。言炙食三禽。‘耳矣’,前文作‘而已’,與此音相近。” ◎盧文弨云:“‘弋’,見夏小正傳,‘弋’也者,禽也。‘卯’,一作‘卵’,疑‘卵’是,即雞子也。” ◎王念孫云:“案‘耳矣’者,‘而已矣’也,疾言之則曰‘耳矣’,徐言之則曰‘而已矣’。凡經傳中語助用‘耳’字者,皆‘而已’之合聲也,說見釋詞。” ◎洪頤愃云:“‘五卵’,謂鹽也。內則‘卵鹽’,鄭注:‘大鹽也。’‘苔’一作‘茗’。” ◎孫頤谷云:“張淏雲谷雜記引此作‘食脫粟之飯,炙三弋,五卯、茗菜而已’,以為飲茶之始,御覽茗事中亦載此文,則知‘苔’字誤。” ◎孫詒讓云:“夏小正云:‘十二月鳴弋。’金履祥(通鑑前編)孔廣森(大戴禮補注)並謂即‘鳶’之壞字,則固不中膳羞。禮經說庶羞,亦未聞有‘炙弋’,且炙弋必以三為數,又何義乎?盧說殆不可通。竊疑此‘弋’當為‘樴’,儀禮鄉射禮記、聘禮記說脯,並云‘五膱’。鄉射鄭注云:‘膱,猶脡也。’聘禮注云:‘膱,脯如版然者,或謂之挺,皆取直貌焉。’鄉飲酒禮‘脡’作‘挺’,注云:‘挺,猶膱也。’釋文云:‘“膱”,本又作“樴”。’蓋‘膱’、‘樴’與‘杙’、‘弋’形聲義並近,(
說文木部云:‘樴,弋也。’爾雅釋宮云:‘樴謂之杙。’)故互通。炙脯同為肉物,亦得以樴計數,固其宜矣。‘苔菜’,陸羽茶經引亦作‘茗菜’,此唐本已作‘茗’之塙證;然周時必無茗飲,竊意‘苔’字未必誤也。”

(3) 則虞案:御覽八百四十九引“嘻”作“噫”,“其”作“甚”。

(4) 則虞案:御覽引作“而寡人之罪”。

(5) 俞樾云:“按上云‘食脫粟之食’,此云‘免粟之食飽’,免即脫也。廣雅釋詁:‘免,脫也。’錢氏大昕養新錄曰:‘免,與脫同義。’引論衡道虛篇‘免去皮膚’為證。謂‘去’即‘脫去’也,而未引晏子此文,失之。”

(6) 俞樾云:“案‘乞’當作‘既’,說文皂部:‘既,小食也。’論語曰:‘不使勝食既。’今論語作‘氣’,此省作‘乞’,古字並通。‘士之一既’,猶云‘士之一食’;下文‘二乞’、‘三乞’,並同,故曰:‘嬰無倍人之行,而有參士之食也。’” ◎洪頤訛云:“三‘乞’字皆當作‘气’。說文‘氣’作‘气’,‘餼’作‘氣’。此復借‘气’為‘餼’,故下云:‘有參士之食。’” ◎蘇時學云:“‘乞’疑與‘吃’通,三乞,蓋猶三餐果腹之意,作如字解亦可。” ◎則虞案:御覽八百四十九引三“乞”字皆作“足”,蓋草書形近而訛,“足”字義自顯明,不煩辭費矣,當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