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病(1),將死,鑿楹納書焉(2),謂其妻曰(3):“楹語也(4),子壯而示之(5)。”及壯,發書之言曰(6):“布帛不可窮,窮不可飾(7);牛馬不可窮,窮不可服;士不可窮,窮不可任;國不可窮,窮不可竊也(8)。”(1) 則虞案:白帖十、御覽一百八十七、記纂淵海四十一引皆無“病”字。 (2) 則虞案:說苑反質作“斷楹內書”。 (3) 則虞案:白帖引作“謂妻子曰”,御覽、記纂引作“謂妻曰”。 (4) 孫星衍云:“御覽作‘書記曰也’。” ◎則虞案:宋本御覽及記纂引作“楹記曰也”,作“楹”者是。說苑作“楹也語”。 (5) 則虞案:白帖作“視”,御覽、記纂皆作“示”。 (6) 王念孫云:“案此本作‘及壯發書(句),書之言曰’,今本少一‘書’字,則文義不明。白帖十引此重一‘書’字,說苑反質篇同。” ◎則虞案:白帖作“及子壯”,指海本重“書”字。 (7) 于鬯云:“謂如以布帛為束帶,不窮則有垂下者以為飾;窮則無飾矣。故曰:‘布帛不可窮,窮不可飾也。’” (8) 孫星衍云:“‘飾’、‘服’,‘任’、‘竊’為韻。‘任’字急讀。” ◎俞樾云:“案荀子哀公篇‘竊其有益,與其無益’,楊倞注曰:‘“竊”宜為“察”。’莊子庚桑楚篇‘竊竊乎又何足以濟世哉’,釋文:‘“竊竊”,崔本作“察察”。’蓋‘竊’與‘察’一聲之轉。廣雅釋詁曰:‘竊,著也。’釋訓曰:‘察察,著也。’是其聲近義通之證。‘窮不可竊’,當作‘窮不可察’,言窮極之則反無以察矣,故國不可窮也。” ◎于鬯云:“此‘竊’字意作本義解,說文米部云:‘盜自中出曰竊。’是‘竊’以盜竊為本義。盜竊者,非果為盜為竊也,凡行而私有所利者皆盜竊也。晏子之意,以為此輩國宜容之,故國宜使有可竊之處,而不可太察,太察則此輩無容足之地,或轉有甚於竊者。是即水清無魚之意,又如俗所云‘大網既舉憑魚漏,小穴難防任鼠窺’也(二句出袁枚小倉山房集)。故曰:‘國不可窮,窮不可竊也。’問下篇云:‘尊賢而不退不肖。’夫不肖曰不退,則其持論固未可以常道論之矣。” ◎于省吾云:“按‘窮不可察’,不詞甚矣。俞說殊誤。‘竊’應讀作‘踐’,古‘竊’字每與從‘戔’之字為音訓,爾雅釋獸‘虎竊毛謂之□貓’,注:‘竊,淺也。’釋鳥:‘夏?竊玄,秋?竊藍,冬?竊黃,棘?竊丹。’左昭十七年傳疏‘竊玄淺黑也,竊藍淺青也,竊黃淺黃也,竊丹淺赤也’,‘竊’即古之‘淺’字。說文:‘□,虎竊毛謂之□苗,竊,淺也。’按‘淺’‘踐’並諧‘戔’聲,詩東門之墠‘有踐家室’,傳:‘踐,淺也。’韓非子內儲說一‘臣之夢踐矣’,難四亦有此語,乾道本‘踐’作‘淺’,並其證也。此言‘國不可窮,窮則不可踐也’,外七第十五‘後世孰將踐有齊國者乎’,管子大匡‘不踐其國’,是均‘踐’與‘國’相屬為詞也。” ◎則虞案:說苑作“窮乎窮乎窮也”。是“不可竊”句,漢人已失其解,于說言之成理,可備一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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