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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篇問下第四
晉叔向問齊國若何晏子對以齊德衰民歸田氏第十七
 

  晏子聘于晉(1),叔向從之宴,相與語。叔向曰:“齊其何如?”晏子對曰:“此季世也,吾弗知(2),齊其為田氏乎(3)!”叔向曰:“何謂也?”晏子曰(4):“公棄其民,而歸于田氏。(5)齊舊四量:豆、區、釜、鐘(6),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7),釜十則鐘(8)。田氏三量,皆登一焉(9),鐘乃巨矣(10)。以家量貸,以公量收之(11)。山木如市,弗加于山,魚鹽蜃蛤,弗加于海。民參其力,二入于公(12),而衣食其一;公積朽蠹(13),而老少凍餒(14);國都之市(15),屨賤而踊貴(16);民人痛疾(17),或燠休之(18)。昔者殷人誅殺不當(19),僇民無時,文王慈惠殷眾,收卹無主,是故天下歸之,無私與(20),維德之授。今公室驕暴,而田氏慈惠,其愛之如父母,而歸之如流水(21),無獲民,將焉避(22)?箕伯(23)、直柄、虞遂、伯戲(24),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齊矣(25)。”叔向曰:“雖吾公室,亦季世也(26)。戎馬不駕(27),卿無軍行,公乘無人,卒列無長;庶民罷獘(28),宮室滋侈,道殣相望,而女富溢尤(29);民聞公命,如逃寇讎;欒卻、胥原、孤續(30)、慶伯,降在皁隸(31);政在家門,民無所依,而君日不悛(32),以樂慆憂(33);公室之卑,其何日之有(34)!讒鼎之銘曰(35):‘昧旦丕顯,後世猶怠(36)’,況日不悛(37),其能久乎(38)!”晏子曰:“然則子將若何(39)?”叔向曰:“人事畢矣,待天而已矣(40)!晉之公族盡矣。肸聞之,公室將卑,其宗族枝葉先落,則公從之(41)。肸之宗十一族,維羊舌氏在而已,肸又無子,公室無度,幸而得死,豈其獲祀焉(42)。”

(1) 孫星衍云:“左傳昭三年齊侯使晏嬰請繼室于晉。”張純一作“使于晉”,云:“‘使’從元刻,明本孫本俱作‘聘’。” ◎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嘉靖本、吳刻本皆無作“使”者,張校誤。

(2) 則虞案:長短經反經注引無“也”字。

(3) 孫星衍云:“左傳作‘陳氏’。” ◎則虞案:長短經同,又“乎”均作“矣”。

(4) 則虞案:左傳、長短經均無此九字。

(5) 則虞案:左傳“田”作“陳”。長短經“民”避唐諱作“人”,“田”亦作“陳”。

(6) 黃以周云:“元刻作‘鍾’,下同。”

(7) 蘇輿云:“左傳杜預注云:‘四豆為區,區斗六升;四區為釜,釜六斗四升。’登,成也。”

(8) 則虞案:考工記注:“四升為豆,四豆曰區,四區曰?,?十曰鍾。”廣雅同。韓非子外儲說:“晏子對景公曰:‘田成氏甚得齊民,其於民也,上之請爵祿行諸大臣,下之私大斗斛區釜以出貸,小斗斛區釜以收之,分斗斛區釜為四量。’”又見本書。

(9) 蘇輿云:“‘三量’,豆、區、釜。左傳杜預注云:‘登,加也。’加一,謂加舊量之一也,以五斗為豆,五豆為區,五區為釜,則區二斗,釜八斗,鐘八斛也。”

(10)蘇輿云:“‘巨’,左傳作‘大’。” ◎則虞案:長短經亦作“大”。“三量”者,豆、區、釜也,登一,各為五矣。五升為豆,五豆為區,五區為釜,是區為二斗五升,釜一斛二斗五升,鐘十二斛五斗,故曰“大”也。

(11)則虞案:長短經無“量”字,非。

(12)則虞案:長短經無“入”字。

(13)孫星衍云:“‘積’,左傳作‘聚’。” ◎則虞案:長短經亦作“聚”。

(14)孫星衍云:“‘老少’,左傳作‘三老’。” ◎盧文弨云:“‘少’,元刻作‘小’。” ◎則虞案:長短經亦作“三老”。

(15)孫星衍云:“左傳作‘國之諸市’,非。” ◎王念孫云:“案晏子本作‘國之都市’,‘都’‘諸’古字通,‘都市’,即‘諸市’也。國中之市非一,故曰‘諸市’,後人不知‘都’為‘諸’之借字,而誤以為‘都邑’之‘都’,故改為‘國都之市’。不知古所謂‘國’,即今所謂‘都’也(吳語注:‘都,國也。’呂氏春秋明理篇注:‘國,都也。’經傳皆謂‘都中’為‘國中’)。既言‘國’而又言‘都’,則贅矣。乃淵如反以為是,而以左氏為非,不過欲抑左氏以尊晏子春秋耳。不知所尊者乃俗改之本,非原本也。” ◎則虞案:長短經與左傳合,指海本已改作“國之都市”。

(16)劉師培校補云:“黃本‘屨’作‘履’,希麟續一切經音義十亦作‘履’,廣韻二腫引作‘屨’。” ◎則虞案:杜注云:“踊,刖足者屨也,言刑多也。”廣韻:“踊,刖者以之接足。”綿眇閣本無“而”字。

(17)則虞案:長短經作“人多疾病”。

(18)盧文弨云:“‘燠休’讀為‘嫗煦’。” ◎則虞案:左傳及長短經“或”上有“而”字,杜注:“痛念之聲也。”服虔云:“燠休,痛其痛而念之,若今時小兒痛,又母以口就之曰燠休,代其痛也。”

(19)孫星衍云:“自‘昔者’至‘慈惠’,左傳所無。” ◎則虞案:長短經亦無。

(20)王念孫云:“案以上下文考之,則‘無私與’上當有‘民’字,而今本脫之。”

(21)則虞案:長短經無“而”字。

(22)孫星衍云:“‘惠’、‘母’,‘水’、‘避’,為韻。” ◎蘇輿云:“‘無獲民,將焉避’,文義不明。當依左傳‘無’上增‘欲’字。” ◎則虞案:左傳、長短經“避”下有“之”字,綿眇閣本亦有“欲”字,當據補。

(23)黃以周云:“‘箕’,元刻作‘萁’。” ◎則虞案:元刻作“其”,綿眇閣本作“萁”。

(24)則虞案:杜注:“四人皆舜後,陳氏之先也。”又左昭八年傳:“寘德於遂,遂世守之及胡公不淫。”似即虞遂。

(25)劉師培校補云:“左傳同。疏引定本‘相’作‘祖’。” ◎則虞案:杜注:“胡公四人之後,周始封陳之祖,大姬其妃也。言陳氏雖為人臣,然將有國,其先祖鬼神,已與胡公在齊矣。”

(26)則虞案:左傳“曰”下有“然”字,“亦”上有“今”字。黃本複“公”字,奪“亦”字。

(27)則虞案:活字本、嘉靖本作“□”,綿眇閣本作“馬”,吳勉學本作“戎馬”。

(28)則虞案:左傳“獘”作“敝”。

(29)于省吾云:“左昭三年傳‘而女富溢尤’,注:‘女,嬖寵之家。’按‘女’讀為‘婦女’之‘女’,殊誤,‘女’‘如’古同字,師艅尊‘王女上侯’,□尊‘□從王女南’,‘女’即‘如’,魏三體石經春秋‘如’字亦作‘女’,均其例證。諫上第八‘民愁苦約病,而姦驅(乃‘匿’之訛)尤佚’,王念孫謂‘尤,過也,甚也,“尤佚”即“溢尤”’。按王說是也。‘溢’乃‘益’之後起字,‘溢尤’即‘益尤’,猶言‘益甚’,此言‘道殣相望而如富益尤’,乃承上文‘雖吾公室亦季世也’為言,謂道殣相望,民窮極矣,而公室則如富益甚也;言公室亦因奢侈而空虛,非真富也。” ◎則虞案:左傳“宮”上有“而”字,當據補。

(30)孫星衍云:“‘孤’,左傳作‘狐’,是。潛夫論:‘狐氏,晉姬姓也。’” ◎黃以周云:“‘孤’,元刻作‘狐’。” ◎蘇輿云:“拾補作‘狐續’,旁注‘孤績’二字,是盧見本‘續’並訛‘績’,此尚不誤。” ◎則虞案:指海本已改作“狐”。

(31)則虞案:杜注:“八姓,晉舊臣之族也。皁隸,賤官也。”

(32)則虞案:左傳無“而”字。

(33)孫星衍云:“說文:‘慆,說也。’‘說憂’即‘樂憂’。杜預注‘藏’,非。一說:詩‘日月其慆’,傳:‘慆,過也。’言樂過當憂。”

(34)孫星衍云:“‘行’、‘長’、‘望’,‘獘’、‘侈’,‘尤’、‘讎’,‘隸’、‘依’,‘憂’、‘有’,為韻。”

(35)孫星衍云:“韓非說林:“齊伐魯索讒鼎,魯以其鴈往。’左傳正義引服虔曰:‘疾讒之鼎,明堂位所云崇鼎是也。’” ◎俞樾云:“服說誠望文生義,惟言即崇鼎,此必有所本。廣韻一東有‘□’字,注云:‘饞□,貪食也。’竊疑此鼎本名‘饞鼎’,亦名‘□鼎’,蓋著貪食之戒。呂氏春秋先識篇曰:‘周鼎著饕餮,有首無身,食人未咽,害及其身。’□饞之鼎,與‘饕餮’同義。” ◎則虞案:俞說是。

(36)則虞案:杜注:“昧旦,早起也。丕,大也。言夙興以務大顯,後世猶解怠也。”

(37)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況曰”二字作“曰”字,綿眇閣本作“況日”。

(38)孫星衍云:“‘□’不成字,序云‘章為長’,疑即為此,則作長久也。左傳作‘能’。” ◎劉師培校補云:“黃本‘□’誤‘龍’。” ◎則虞案:“□”為“龍”之俗,實為“能”字之訛。蘇榮宮鐙之“龍”字作“□”,鍾龍高印“龍”字作“□”,與修能印信之“能”(□)及夏銅鼓之“□”(能)形近,故“龍”“能”因而致訛。“龍”俗作□(“專龍”之“龍”即如此),博洽若孫星衍劉師培且不識矣。此皆漢人書寫之誤也。

(39)則虞案:左傳無“然則”二字。

(40)則虞案:左傳無“人事”至“而已矣”九字。

(41)則虞案:左傳“公”下有“室”字,當據補。

(42)孫星衍云:““死’、‘祀’為韻。” ◎則虞案:左傳無“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