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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龍第十一
 



  公孫龍者、平原君之客也、好刑名、以白馬為非白馬、或謂子高曰、子高孔穿之字孔箕之子伋之元孫此人小辨而毀大道、子盍往正諸、子高曰大道之悖。天下之校枉也。吾何病焉。或曰雖然、子為天下故往也、子高適趙、與龍會平原君家、謂之曰僕居魯、遂聞下風、而高先生之行也、願受業之日久矣、然所不取于先生者、獨不取先生以白馬為非白馬爾、誠去非白馬之學、則穿請為弟子、公孫龍曰、先生之言悖也、龍之學、正以白馬非白馬者也、今使龍去之、則龍無以教矣、今龍為無以教、而乃學于龍、不亦悖乎、且夫學于龍者、以智與學不逮也、今教龍去白馬非白馬、是先教也、而後師之、不可也、先生之所教龍者、似齊王之問尹文也、齊王曰、寡人甚好士而齊國無士、尹文曰今有人於此、事君則忠。事親則孝。交友則信。處鄉則順。有此四行者。可謂士乎。王曰善。是真吾所謂士者也。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為臣乎。王曰所願不可得也。尹文曰使此人於廣庭大眾之中。見侮而不敢鬥。王將以為臣乎。王曰夫士也見侮而不鬥。是辱則寡人不以為臣矣。尹文曰雖見侮而不鬥是未失所以為士也。然而王不以為臣。則鄉所謂士者乃非士乎。夫王之令。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民有畏王令故見侮終不敢鬥。是全王之法也。而王不以為臣。是罰之也。且王以不敢鬥為辱。必以敢鬥為榮。是王之所賞。吏之所罰也。上之所是。法之所非也。賞罰是非相與曲謬。雖十黃帝固所不能治也。齊王無以應。且白馬非白馬者。乃子先君仲尼之所取也。龍聞楚王張繁弱之弓。載忘歸之矢。以射蛟兕於雲夢之囿。反而喪其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也。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聞之。曰楚王仁義而未遂。亦曰人得之而巳矣。何必楚乎。若是者。仲尼異楚人於所謂人也。夫是仲尼之異楚人於所謂人。而非龍之異白馬于謂馬。悖也。先生好儒術而非仲尼之所取也。欲學而使龍去所以教。雖百龍之智固不能當前也。子高莫之應。退而告人曰言非而轉。巧而不理此固無所不答也。異日平原君會眾賓而延子高。平原君曰先生聖人之後也、不遠千里來顧臨之欲去夫公孫子白馬之學、今是非未分而先生□然欲高逝、可乎、子高曰理之至精者則自明之。豈任穿之退哉。平原君曰至精之說、可得聞乎、答曰其說皆取之經傳。不敢以意。春秋記六鷁退飛。睹之則六。察之則鷁。鷁猶馬也。六猶白也。睹之得見其白。察之則知其馬。色以名別內由外顯。謂之白馬。名實當矣。若以絲麻加之女工為緇素青黃。色名雖殊。其質則一。是以詩有素絲。不曰絲素。禮有緇布。不曰布緇。□牛元武。此類甚眾。先舉其色。後名其質。萬物之所同。聖賢之所常也。君子之謂貴當物理不貴繁辭。若尹文之折齊王之所言。與其法錯故也。穿之所說于公孫子。高其智悅其行也。去白馬之說。智行固存。是則穿未失其所師者也。稱此云云。沒其理矣。是楚王之言楚人忘弓楚人得之。先君夫子探其本意欲以示廣。其實狹之。故曰。不如亦曰人得之而巳也。是則異楚王之所謂楚非異楚王之所謂人也。以此為喻。乃相擊切矣。凡言人者。總謂人也亦猶言馬者。總謂馬也。楚自國也白自色也欲廣其人。宜在去楚。欲正名色。不宜去白。忱察此理。則公孫之辨破矣。平原君曰先生言于理善矣因顧謂眾賓曰、公孫子能答此乎。燕客史由對曰辭則有焉。理則否矣。公孫龍又與子高記論于平原君所、辨理至於臧三耳、公孫龍言臧之三耳甚辨析子高弗應、俄而辭出、明日複見平原君、曰疇昔公孫之言。信辨也。先生實以為何如。答曰然。幾能臧三耳矣。雖然。實難。僕願得又問於君。今為臧三耳甚難而實非也。謂臧兩耳甚易而實是也。不知君將從易而是者乎。亦從難而非者乎。平原君弗能應。明日謂公孫龍曰、公無複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

  李寅言曹良于平原君欲仕之平原君以問子高子高曰不識也。平原君曰良常得見於先生矣。故敢問。子高曰世人多自稱上用我。則國無患。夫用智莫若觀其身。其身且猶不免於患。國用之亦烏得無患乎。平原君曰良之有患時不明也。居家理。治可移於官。良能殖貨。故欲仕之。子高曰未可知也。今有人於此。身脩計明而貧者志不存也。身不脩會計闇而富者。非盜無所得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