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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實第七十九
 

  盼遂案:此篇列十六證,以論聖人不能神而先知,須待事以效實。

  凡論事者,違實不引效驗,則雖甘義繁說,眾不見信。文選阮嗣宗詠懷詩注引“義”作 “議”,“說”作“辭”,“眾”作“終”。議、義,終、眾,並通。“繁說”作“繁辭”,義長。“辭”或作“ 詞”,故誤為“說”。論聖人不能神而先知,先知之間,不能獨見,非徒空說虛言,直以才智准況之工也,事有證驗,以效實然。何以明之?

  孔子問公叔文子于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有諸?”“有諸”,論語憲問篇作“乎”。前儒增篇同。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其言”、“其笑”、“其取”下當並有“ 也”字。此依邢疏本妄刪。說見儒增篇。孔子曰:“豈其然乎?豈其然乎?”論語上句作“其然”。注見儒增篇。天下之人,有如伯夷之廉,不取一芥於人,未有不言、不笑者也。孔子既不能如心揣度,以決然否,心怪不信,又不能達視遙見,以審其實,問公明賈乃知其情。孔子不能先知,一也。“孔子”,朱校元本、程、何、崇文本並同。王本作“聖人”,是也。此文乃證驗“聖人不能神而先知”。下文並作“聖人不能先知”。

  陳子禽問子貢曰:論語學而篇集解鄭曰:“子禽,弟子陳亢也,字子禽也。”“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見論語學而篇。溫良恭儉讓,尊行也。有尊行於人,人親附之。人親附之,則人告語之矣。此釋舊有數通:集解鄭曰:“言夫子行此五德而得,與人求之異,明人君自願求與為治也。”此其一。皇疏引顧歡曰:“此明非求非與,直以自得之耳。其故何也?夫五德內充,則是非自鏡也。夫子求知乎己,而諸人訪之于聞。”據顧義,則謂孔子身有此五德之美,推己以測人,故凡所至之邦,必逆聞之。此其二。引梁冀云:“ 夫子所至之國,入其境,觀察風俗,以知其政教。其民溫良,則其君政教之溫良也;其民恭儉讓,則政教恭儉讓也。孔子但見其民,則知其君政教之得失也。凡人求聞,見乃知耳,夫子觀化以知之。”此其三。論語述何:“ 禮經解引夫子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溫,詩教也。良,樂教也。恭儉讓,禮教也。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易、書、春秋之旨已賅之矣。反是,則其政亂可知。孝經:‘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云:‘王者陳詩以觀民風,不下堂而見天下。'”此與梁冀說義近。仲任云“ 人告語之”,與以上三說並異。張敬夫曰:“夫子至是邦,必聞其政,而未有能委國而授之以政者。蓋見聖人之儀刑而樂告之者,秉彝好德之良心也。”蓋襲仲任此義,而不然鄭氏“人君自願求與為治”之說也。然則孔子聞政以人言,不神而自知之也。齊景公問子貢曰:“夫子賢乎?”子貢對曰:“夫子乃聖,豈徒賢哉! ”韓詩外傳八:齊景公謂子貢曰:“先生何師?”對曰:“魯仲尼。”曰:“仲尼賢乎?”曰:“聖人也,豈直賢哉!”景公不知孔子聖,子貢正其名;子禽亦不知孔子所以聞政,子貢定其實。對景公云:“夫子聖,豈徒賢哉!”則其對子禽,亦當云: “神而自知之,不聞人言。”以子貢對子禽言之,聖人不能先知,二也。

  顏淵炊飯,塵落甑中,欲置之則不清,投地則棄飯,掇而食之。孔子望見,以為竊食。呂氏春秋任數篇曰:“孔子窮乎陳、蔡之間,藜羹不斟,七日不嘗粒。晝寢,顏回索米,得而爨之。幾熟,孔子望見顏回攫其甑中而食之。選間,食熟,謁孔子而進食,孔子佯為不見之。孔子起曰:“今者夢見先君,食潔而欲饋。(“欲”,今本作“ 後”,無義,從御覽八三八引正。家語困誓篇亦見此事。彼文云:“ 昔予夢見先人,豈或啟佑我哉!子炊而進飯,吾將進焉。”是其義。)顏回對曰:“不可。向者煤炱(御覽引作“□煤”,家語作“埃墨”。)入甑中,棄食不祥,回攫而食之。'”聖人不能先知,三也。

  塗有狂夫,投刃而候;澤有猛虎,厲牙而望。知見之者,不敢前進。如不知見,則遭狂夫之刃,犯猛虎之牙矣。匡人之圍孔子,孔子如審先知,當早易道,以違其害。不知而觸之,故遇其患。以孔子圍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四也。

  子畏于匡,顏淵後。孔子曰:“吾以汝為死矣。 ”見論語先進篇。史記孔子世家曰:“ 孔子去衛,將適陳,過匡,顏刻為僕,以其策指之曰: “昔吾入此,由彼缺也。”匡人聞之,以為魯之陽虎。陽虎嘗暴匡人,匡人於是遂止孔子。孔子狀類陽虎,拘之五日。顏淵後。”云云。如孔子先知,當知顏淵必不觸害,匡人必不加悖。見顏淵之來,乃知不死;未來之時,謂以為死。聖人不能先知,五也。

  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饋孔子豚。孟子滕文公篇云:“蒸豚。”趙注:“豚非大牲,故用熟饋也。”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遇諸塗。見論語陽貨篇。釋文云:“塗”當作“途”。翟氏考異曰:“此引作‘途'。”按:各本並作“塗”,未審翟氏所據何本。孔子不欲見,既往,候時其亡,是勢必不欲見也。反,遇于路。以孔子遇陽虎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六也。

  長沮、桀溺耦而耕。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 見論語微子篇。鄭注:“長沮、桀溺,隱者也。耜廣五寸,二耜為耦。津,濟渡處也。”水經潕水注云:“方城西有黃城山,是長沮、桀溺耦耕之所。有東流水,則子路問津處。”如孔子知津,不當更問。論者曰:“欲觀隱者之操。”集解鄭曰:“長沮、桀溺,隱者也。”皇疏引範升曰:“ 欲顯之,故使問也。”與此論者義近。則孔子先知,當自知之,無為觀也。如不知而問之,是不能先知,七也。

  孔子母死,不知其父墓,母匿之也。殯於五甫之衢。謂殯其母。江永禮記訓義擇言以“不知其父墓殯于五父之衢”十字連讀,謂不知孔子父墓葬于五父之衢。與漢儒舊說皆異,今不取。左襄十一年傳杜注:“五父衢,道名,在魯國東南。”郡國志:“魯國有五父衢。”注引地道記云:“在城東。”白袖晉記:“在魯國東南門外二裏。” 人見之者,以為葬也。蓋以無所合葬,殯之謹,盼遂案:吳承仕曰:“記檀弓:‘其慎也,蓋殯也。'鄭注:‘慎讀為引。'此云‘殯之謹',疑即約記文,與鄭義異。”宋人刻書,恒因避孝宗諱,而改“ 慎”字作“謹”字。故人以為葬也。檀弓云:“人之見之者,皆以為葬也。”鄭注:“見柩行于路。”又云:“其慎也,蓋殯也。”鄭注:“慎當為引。殯引飾棺以輤,葬引飾棺以柳翣。孔子是時以殯引,不以葬引,時人見之,謂不知禮。”按:此文“人見之者”,謂見棺殯於五甫衢也。孔叢子陳士義篇:“孔子母死,殯于五父之衢,人見之,皆以為孤葬。”與仲任說同。江永曰:“古人埋棺于坎為殯,殯淺而葬深。今人有權厝,而覆土掩之為浮葬,正此類。”其說是也。訓“慎”為“謹”。史記孔子世家云:“孔子母死,乃殯于五父之衢;蓋其慎也。 ”是亦讀“慎”為“謹慎”,並與鄭異。此謂殯之謹如葬然。索隱云:“謂孔子不知父墓,乃且殯于五父之衢,是其謹慎也。”則又異義。鄰人鄒曼甫之母告之,然後得合葬於防。有塋自在防,謂孔子父自有塋地在防山。御覽五六0引皇覽塚墓記云:“ 魯大夫叔梁紇塚在魯國東陽聚安泉東北八十五步,曰防塚。”春秋大事表列國地名考異曰:“在今曲阜縣東二十裏。”殯于衢路,聖人不能先知,八也。

  既得合葬,孔子反。先反虞。門人後,雨甚至。孔子問曰:“何遲也?”曰:“防墓崩。”注論死篇。孔子不應。檀弓鄭注:“以其非禮。”三,鄭曰:“三言之,以孔子不聞。”孔子泫然流涕曰:“ 吾聞之,古不脩墓。”如孔子先知,當先知防墓崩,比門人至,宜流涕以俟之。人至乃知之,盼遂案:“人至”當是“門人至。”上文累言門人,此承其文。聖人不能先知,九也。

  子入太廟,每事問。見論語八佾篇。不知故問,為人法也。盼遂案:“為人法也”四字,疑涉下文累言“為人法”而衍。仲任引論語子入太廟事,所以證孔子不能先知,有時須問乃知,並非故加問難以身作則。下文或人駁難之辭,乃言孔子太廟之事,實已知而複問,所以為人法也。此實與論義大相抵忤,淺人不察,竟因本文沾此四字,致與文理有違,亟宜刊除。孔子未嘗入廟,廟中禮器,眾多非一,孔子雖聖,何能知之?呂氏春秋用眾篇:“無醜不能,無惡不知。”高注云:“ 孔子入太廟,每事問。是不醜不能,不惡不知。”與仲任說同。論語後錄曰:“此當是入廟助祭,有所職守,當行之事,不敢自專,必咨之主祭者而後行。若問器物,則廟中為嚴肅之地,夫子必不嬈嬈如是。充說非也。 ”論語述何曰:“魯自僖公僭禘於太廟,用四代之服器官。其後大夫遂僭大禮。每事問者,不斥言其僭,若為勿知而問之。若曰‘此事昉於何時?其義何居'耳。以天子之事,魯不當有也。”論語別記說同。並諱言孔子不知而問,乃曲為之說。□□□:“以嘗見,實已知,盼遂案:。自此語至下文“實已知,當複問,為人法”凡三十二字,乃或人辨難仲任所舉子入太廟之事,頗疑文端本有一“或”字,而今脫也。又案:。自“孔子知五經,門人從之學”以下,則仲任解答或人之辭也。揆之文法物理,必如此而後此文可通。特褫訛已久,別無證佐,姑作此大膽之假設耳。而複問,為人法?”“以嘗見”上,疑脫 “論者曰”三字。仲任意孔子不知故問。論者意,實已知而複問。下文“疑思問”云云,即駮“知而複問”為妄說也。今脫“論者曰”三字,遂使此文上下無屬矣。上文云:“論者曰:欲觀隱者之操。”下文云:“論者曰:孔子自知不用。”其立文並同。孔子曰:“疑思問。”見論語季氏篇。疑乃當問邪?盼遂案:“邪”當為“也”之誤。論中“邪”、“也”二字雖互用,然疑問之“邪”可作“也”,而肯定之“也”不可作“邪”,則此文出淺人所改,明矣。實已知,當複問,為人法?疑脫“也”字。本書多有此句例。孔子知五經,舊校曰:一有“問”字。門人從之學,當複行問,以為人法,何故專口授弟子乎?不以已知五經複問為人法,獨以已知太廟複問為人法,聖人用心,何其不一也?以孔子入太廟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也。

  主人請賓飲食,“主人”,錢、黃、王、崇文本作“生人”。下文云:“不知其家,不曉其實。”疑作“生人”是賓頓若舍。上 “若”猶“或”也。下“若”猶“其”也。文選陸士衡於承明作與士龍詩注云:“頓,止舍也。”賓如聞其家有輕子洎(泊)孫,“洎”當作“ 泊”。本書屢借“泊”為“薄”。“洎”非其義也。盼遂案:“洎”當為“泊”,形近而誤。“泊”,今之“ 薄”字。說文解字作“□”,在心部。注云:“憺也。 ”此澆薄、輕薄之本字。必教親徹饌退膳,不得飲食;閉館關舍,不得頓。賓之執計,盼遂案:“賓”上疑當重“賓”字,屬上句讀。則必不往。何則?知請呼無喜,空行勞辱也。如往無喜,勞辱複還,不知其家,不曉其實。人實難知,吉凶難圖。如孔子先知,宜知諸侯惑于讒臣,必不能用,空勞辱己,聘召之到,宜寢不往。君子不為無益之事,不履辱身之行。無為周流應聘,以取削跡之辱;“ 削跡于衛”,注儒增篇。空說非主,以犯絕糧之厄。注儒增篇。由此言之,近不能知。論者曰:“孔子自知不用,聖思閔道不行,民在塗炭之中,庶幾欲佐諸侯,行道濟民,故應聘周流,不避患恥。為道不為己,故逢患而不惡;為民不為名,故蒙謗而不避。”曰:此非實也。孔子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見論語子罕篇。是謂孔子自知時也。謂自知之時。何以自知?魯、衛,天下最賢之國也,魯、衛不能用己,則天下莫能用己也,故退作春秋,刪定詩、書。以自衛反魯言之,知行應聘時,未自知也。 “行”下當有“道”字。此承上文“行道濟民,故應聘周流”為文。何則?無兆象效驗,聖人無以定也。魯、衛不能用,自知極也;魯人獲麟,自知絕也。說見指瑞篇。道極命絕,兆象著明,心懷望沮,退而幽思。夫周流不休,猶病未死,禱蔔使痊也,死兆未見,冀得活也。然則應聘未見絕證,冀得用也。死兆見舍,“舍 ”字無義,疑當作“令”。寒溫篇:“蔔之得兆,人謂天地應令問。”蔔還毉絕,攬筆定書。盼遂案:“絕”字疑衍,涉上下文多“絕”字而然。以應聘周流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一也。

  孔子曰:“遊者可為綸,走者可為矰。吾友項伯弘曰:“走”字誤。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正作“飛 ”。暉按:項說是也。龍虛篇亦正作“飛”。至於龍,吾不知。其乘云風上升!今日見老子,其猶龍邪! ”聖人知物知事。老子與龍,人、物也;所從上下,事也,“人”字疑衍。“物也”,“事也 ”並承上“知物知事”為文。寒溫篇云:“ 人禽皆物也。”論死篇云:“人,物也。物亦物也。”四諱篇云:“ 人,物也。子亦物也。”並仲任謂人為物之證。故此老子與龍,通謂之物。蓋校者嫌老子不當稱“物”,而妄增“人”字。何故不知?如老子神,龍亦神,聖人亦神,神者同道,精氣交連,何故不知?以孔子不知龍與老子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二也。

  孔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于其父母昆弟之言。”見論語先進篇。舊有二釋!一謂人不非間閔子騫。一謂人不非間其父母昆弟。後漢書劉趙淳於等傳序云:“孔子稱:‘孝哉,閔子騫!人不間于其父母昆弟之言。'言其孝皆合于道,莫可複間也。”(今本脫,依惠棟補注引。)集解引陳群說同。並謂不非間閔子也。漢書杜鄴傳,鄴對曰:“善閔子騫守禮不苟,從親所行,無非理者,故無可間也。”後漢書範升傳,升奏記曰:“升聞子以人不間于其父母為孝。 ”注引論語,並云:“子騫子孝,化其父母兄弟,言人無非之者。”據此,則謂不非間其父母昆弟。閔子以孝烝烝,諭父母于道,納昆弟于義,故人言無非其父母昆弟也。此蓋漢儒相承古義,觀此下文云云,則知仲任義同。自集解著陳群說,而此義泯滅,後儒莫聞。姚範援鶉堂筆記、惠棟九經古義、經義述聞、論語後錄、論語補疏、論語稽求篇具表明斯義。虞舜大聖,隱藏骨肉之過,宜愈子騫。瞽叟與象,使舜治廩、浚井,意欲殺舜。注吉驗篇。當見殺己之情,早諫豫止;既無如何,宜避不行,若病不為。若,或也。何故使父與弟得成殺己之惡,使人聞非父弟,“聞”當作“間”。盼遂案:“聞 ”疑當為“閑”,字之誤也。“間”亦“非”也。論語先進篇:“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于其父母昆弟之言。'”集解:“陳群曰:‘人不得有非間之言。 '”萬世不滅?以虞舜不豫見,據上文例,“見”下疑脫“言之”二字。聖人不能先知,十三也。

  武王不豫,周公請命。壇墠既設,筴祝已畢,不知天之許己與不,乃蔔三龜。三龜皆吉。見金縢。注福虛、感類、死偽等篇。如聖人先知,周公當知天已許之,無為頓複蔔三龜知。疑 “頓”字衍。或“ 須”字之誤。原無“為”字。“知 ”上又脫“乃”字。死偽篇述此事云:“不能知三王許己與否,須占三龜,乃知其實。”故此文謂若聖人先知,則無須複蔔三龜乃知也。聖人不以獨見立法,則更請命,秘藏不見。獨見,謂周公知武王九齡之年未盡,宜不死也。鄭玄亦有此義。感類篇云:“人命不可請,獨武王可。非世常法,故藏于金縢;不可複為,故掩而不見。”天意難知,盼遂案:“不”字疑涉上下文而衍。此文正申論聖人不能先知,故云周公見意難知,故蔔而合兆。今衍一“不” 字,則文義乖違矣。故蔔而合兆,兆決心定,乃以從事。聖人不能先知,十四也。

  晏子聘于魯,堂上不趨,晏子趨;授玉不跪,晏子跪。門人怪而問於孔子。孔子不知,問于晏子。晏子解之,孔子乃曉。韓詩外傳四:“晏子聘魯,上堂則趨,授玉則跪。子貢怪之,問孔子曰:‘ 晏子知禮乎?今者晏子來聘魯,上堂則趨,授玉則跪,何也?'孔子曰:‘其有方矣。待其見我,我將問焉。 '俄而晏子至,孔子問之。晏子對曰:‘夫上堂之禮,君行一,臣行二。今君行疾,臣敢不趨乎?今君之授幣也,卑臣敢不跪乎?'孔子曰:‘善,禮中又有禮。賜寡使也,何足以識禮也?'”聖人不能先知,十五也。

  陳賈問於孟子曰:“周公何人也?”曰:“聖人。”“使管叔監殷,管叔畔也。二者有諸?”曰:“然。”“周公知其畔而使?不知而使之與?”曰:“不知也。”“然則聖人且有過與?”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過也,不亦宜乎?”見孟子公孫醜下篇。孟子,實事之人也,言周公之聖,處其下,處,度審也。不能知管叔之畔。聖人不能先知,十六也。

  孔子曰:“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 見論語先進篇。“億”,邢疏本同。皇疏本、高麗本作“憶”。按:並當作“意”。意謂前識,無緣而妄意度也。下文“意貴賤之期,數得其時”,即釋此文,字正作“意”,則知此作“億”者,後人依邢疏本妄改也。下文“子貢億數中”及問孔篇誤同。漢書貨殖傳、隸續錄漢陳度碑並作“意”。李覯集陳公燮字序:“夫子謂賜也,意則屢中。”本史記作“意”。蓋漢時論語俱為“意”字。今弟子傳“意”已作“億” 。余注率性、問孔篇。罪子貢善居積,意貴賤之期,數得其時,故貨殖多,富比陶朱。然則聖人先知也, “也”猶“者”。子貢億數中之類也。聖人據象兆,原物類,意而得之;其見變名物,博學而識之。巧商而善意,廣見而多記,由微見較,若揆之今睹千載,盼遂案:吳承仕曰:“ 此文疑有脫誤。”所謂智如淵海。孔子見竅睹微,思慮洞達,材智兼倍,彊力不倦,超逾倫等耳!目非有達視之明,知人所不知之狀也。“目” 當作“自”。使聖人達視遠見,洞聽潛聞,與天地談,與鬼神言,知天上地下之事,乃可謂神而先知,與人卓異。今耳目聞見,與人無別;遭事睹物,與人無異,差賢一等爾,何以謂神而卓絕?

  夫聖猶賢也,人之殊者謂之聖,則聖賢差小大之稱,非絕殊之名也。何以明之?

  齊桓公與管仲謀伐莒,謀未發而聞于國。呂氏春秋重言篇注“發,行。聞,知。”桓公怪之,問管仲曰:“與仲甫謀伐莒,未發,聞于國,其故何也?”呂氏春秋重言篇“未發”上有“謀 ”字。即此文所本。管仲曰:“國必有聖人也。” 少頃,當東郭牙至,管子小匡篇、呂氏春秋重言篇、韓詩外傳四,並作“東郭牙”。管子小問篇作“ 東郭郵”。說苑權謀篇作“東郭垂 ”。金樓子志怪篇作“東郭□”。按:說文我字解云: “從戈,從□。□,或說古垂字。”蓋本名“垂”,“ 牙”為古垂字之誤。“□”通作“垂”。“郵”為訛字。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詁云:“齊東郭牙,字垂。‘牙' 讀為‘圉'。爾雅:‘圉,垂也。'孫炎云:‘圉,國之四垂也。'”疑非確論。管仲曰:“此必是已。 ”乃令賓延而上之,分級而立。高誘曰:延,引。級,階陛。管〔仲〕曰:“ 仲”字據錢、黃、王、崇文本補。盼遂案:“管”下應有一“仲”字,今脫。本篇例稱管仲。“子邪,言伐莒?”管子、說苑作“子言伐莒者乎 ”。(說苑作“也”。)呂覽同此。畢云:“文似倒而實順。”朱校元本作“子言伐莒邪”。對曰:“然。”管仲曰:“我不〔言〕伐莒,子何故言伐莒?”“ 我不伐莒”,與上文“謀伐莒”義相背。當作“我不言伐莒”。管子小問篇、呂氏春秋重言篇、說苑權謀篇並有“言”字,是其證。對曰:“臣聞君子善謀,小人善意,臣竊意之。”管仲曰:“我不言伐莒,子何以意之?”對曰:“臣聞君子有三色:歡然喜樂者,鐘鼓之色;愁然清淨者,衰絰之色;怫然充滿,手足〔矜〕者,兵革之色。“怫然”與“手足”義不相屬,“怫然充滿”四字為句。孟子公孫醜篇注:“ 艴然,慍怒色也。”“怫”、“艴”字通。“怫然充滿 ”與上文“歡然喜樂”、“愁然清淨”句例同。“充滿 ”據氣色言。禮記樂記注:“憤,怒氣充實也。”韓詩外傳四:“猛厲充實,兵革之色也。”說苑權謀篇:“ 勃然充滿者,此兵革之色也。”是當以“滿”字句絕。 “手足者”三字句,義不可通,當作“手足矜者”。仲任此文乃本呂覽,彼文云:“艴然充盈,手足矜者,兵革之色也。”正有“矜”字,是其證。王念孫曰:“矜,猶奮也。言手足奮動也。”按:“手足矜”,猶樂記言“奮末”。鄭注:“奮末,動使四支也。”管子小問篇作:“漻然充滿,而手足拇動者,兵甲之色也。”動、矜義同,亦其證也。君口垂不噞,所言莒也;管子房玄齡注:“莒字兩口,故二君開口相對,即知其言莒。”宋翔鳳管子識誤:“注說大非。管子小問篇云: ‘口開而不闔,是言莒也。'呂氏春秋重言篇作‘君呿而不□,所言者莒也。'高誘注云:‘呿開,□閉。' 按:莒字唇音,故言莒則開而不闔。說苑權謀篇作“籲而不吟”。籲亦用唇。論衡知實篇:“ 君口垂不噞,所言莒也。”凡出莒字,必口垂不噞。若齊、晉字用齒,魯邪字用舌,惟言莒獨異。”梁玉繩瞥記五曰:“字音有齒齶唇舌開合抵踧等別。周、秦以前,少所論及,茲乃見其一端。顏氏家訓音辭篇曾舉之。而房玄齡注:‘莒字兩口,故二君開口相對,即知其言莒。'房注本尹知章偽讬,而此注甚謬。口開以音說,不以字形說,而‘莒'象脊骨之形,亦非從兩‘口'。且但云‘兩口相對',乃是‘呂' 字,何以知其更從‘艸'耶?”暉按:“莒”字古音蓋為開口呼,故口開不合,則知其言“莒”。顏氏家訓音辭篇云:“北人之音,多以‘舉'、‘莒'為‘矩',李季節曰:東郭邪望見桓公口開而不閉,知所言‘莒' 。則‘矩'、‘莒'必不同呼。”其說是也。盼遂案: “噞”字不見於說文,唯徐鉉定新附字有之,云:“喁噞,魚口上見也。”然與此處文義不符。疑“噞”當為 “□”之聲借。管子小問篇載此事作“開而不闔”,呂氏春秋重言篇作“呿而不□”,說苑權謀篇作“籲而不吟”,顏氏家訓音辭篇作“開而不閉”,諸書皆謂管仲張口言莒,此獨稱口垂不噞,故決斯為誤也。又案:此四字或原作“口噞不垂”,與別家相同。後人或疑其與今讀不合,(古讀莒或侈口音,今讀極閉口音,說本汪榮寶歌戈魚虞模古讀考及錢玄同附記。見北大國學季刊一卷二期。)而誤顛亂之也。君舉臂而指,所當又莒也。臣竊虞國小諸侯不服者,其唯莒乎!臣故言之。 ”夫管仲,上智之人也,其別物審事矣。“ 審事”二字當乙。云“國必有聖人”者,至誠謂國必有也。東郭牙至,云“此必是已”,謂東郭牙聖也。如賢與聖絕輩,管仲知時無十二聖之黨,十二聖見骨相篇。當云“國必有賢者”,無為言“聖 ”也。謀未發而聞于國,管仲謂“國必有聖人”,是謂聖人先知也。及見東郭牙,云“此必是已”,謂賢者聖也。東郭牙知之審,是與聖人同也。

  客有見淳子髡于梁惠王者,再見之,終無言也。惠王怪之,以讓客曰:“子之稱淳於生,史記孟子荀卿列傳作“淳于先生”。下同。言管、晏不及。及見寡人,寡人未有得也。寡人未足為言邪?” “為”猶“與”也。客謂髡。〔髡〕曰:“髡”字涉重文脫,當據史記增。“固也!吾前見王志在遠,後見王志在音,史記兩“王”字並重,疑此脫。“在遠”,史作“在驅逐 ”。吾是以默然。”客具報。王大駭曰:“嗟呼!淳于生誠聖人也?前淳於生之來,人有獻龍馬者,寡人未及視,會生至。後來,人有獻謳者,未及試,亦會生至。寡人雖屏左右,私心在彼。”夫髡之見惠王在遠與音也,“見”猶“知”也。雖湯、禹之察,不能過也。志在胸臆之中,藏匿不見,髡能知之。以髡等為聖,則髡聖人也;如以髡等非聖,則聖人之知,何以過髡之知惠王也?觀色以窺心,皆有因緣以准的之。

  楚靈王會諸侯。鄭子產曰:“魯、邾、宋、衛不來。”及諸侯會,四國果不至。左昭四年傳:“楚子問於子產曰:‘諸侯其來乎?'對曰:‘ 必來。不來者,其魯、衛、曹、邾乎。曹畏宋,邾畏魯,魯、衛逼于齊而親于晉,唯是不來。'夏,諸侯如楚,魯、衛、曹、邾不會。”洪亮吉曰:“論衡引作‘魯、邾、宋、衛不來',非。”史記楚世家云:“晉、宋、魯、衛不往。”杭世駿考證:“春秋經;‘ 魯昭四年夏,楚子、蔡侯、陳侯、鄭伯、許男、徐子、滕子、頓子、鬍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會于申。'此云‘宋不往',誤。”趙堯為符璽禦史,趙人方與公謂御史大夫周昌曰:“君之史趙堯且代君位。”其後堯果為御史大夫。見史記周昌傳。集解孟康曰:“ 方與,縣名。公,其號。”瓚曰: “方與縣令也。”然則四國不至,子產原其理也;趙堯之為御史大夫,方與公睹其狀也。原理睹狀,處著方來,有以審之也。魯人公孫臣,孝文皇帝時,上書言漢土德,其符黃龍當見。後黃龍見成紀。注驗符篇。然則公孫臣知黃龍將出,案律曆以處之也。

  賢聖之知事宜驗矣。賢聖之才,皆能先知。其先知也,任術用數,或善商而巧意,盼遂案:“善商而巧意”或當是“善意而巧商”之誤倒也。上文“巧商而善意,廣見而多記”,又云“君子善謀,小人善意”,下文“東郭牙善意,以知國情;子貢善意,以得貨利”,皆以善意、巧商各為駢詞,知此文為誤也。非聖人空知。神怪與聖賢,殊道異路也。聖賢知不逾,故用思相出入;遭事無神怪,故名號相貿易。故夫賢聖者,道德智能之號;神者,眇茫恍惚無形之實。實異,質不得同;實鈞,效不得殊。聖神號不等,故謂聖者不神,神者不聖。東郭牙善意,以知國情;子貢善意,以得貨利。聖人之先知,子貢、東郭牙之徒也。與子貢、東郭同,則子貢、東郭之徒亦聖也。夫如是,聖賢之實同而名號殊,未必才相懸絕,智相兼倍也。

  太宰問于子貢曰:論語子罕篇釋文引鄭曰:“大宰是吳大宰嚭也。”集解孔曰:“或吳或宋未可分。”皇疏、論語稽求篇並從鄭說。經學卮言謂當為宋大宰。四書釋地謂是陳大宰嚭。“夫子聖者歟?何其多能也?”子貢曰:“故天縱之將聖,又多能也。”程本依論語改“故”作“固” 。宋本同此。將者,且也。不言已聖,言“且聖” 者,以為孔子聖未就也。集解孔注訓“ 將”為“大”。皇疏、邢疏、潛研堂答問、四書考異並因其說。李賡芸炳燭編:“北宋以前皆訓‘將'為‘大 ',本爾雅釋詁文。惟論衡知實篇訓‘將'為‘且',集注本之。”孫經世經傳釋詞補曰:“將,語中助詞。 ‘固天縱之將聖',言天縱之聖也。論衡說,謬甚。” 盼遂案:論語子罕篇孔安國注:“言天固縱大聖之德,又使多能也。”荀子堯問篇:“然則荀卿懷將聖之心,蒙佯狂之色。”亦謂“將聖”為“大聖。”皆與論衡說異。疑仲任引齊論語也。夫聖若為賢矣,“ 聖”上疑脫“為”字。治行厲操,操行未立,則謂 “且賢”。今言“且聖”,聖可為之故也。孔子曰:“ 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論語為政篇文。 從知天命至耳順,學就知明,成聖之驗也。未五十、六十之時,未能知天命、至耳順也,則謂之“且”矣。當子貢答太宰時,殆三十、四十之時也。

  魏昭王問于田詘曰:“寡人在東宮之時,呂氏春秋審應篇注:“ 東宮,世子也。”聞先生之議曰:‘為聖易。'有之乎?”田詘對曰:“臣之所學也。”呂覽“學”作“舉”,高注:“言有是言。”按:此文作“學”,不誤。蓋所據本不同。 昭王曰:“然則先生聖乎?”田詘曰:“未有功而知其聖者,堯之知舜也。待其有功而後知其聖者,市人之知舜也。今詘未有功,而王問詘曰:‘若聖乎?'敢問王亦其堯乎?”夫聖可學為,故田詘謂之易。如卓與人殊,稟天性而自然,焉可學?而為之安能成?田詘之言“為易聖”,當作“為聖易”。盼遂案:“為易聖”三字,當倒作“為聖易”。此斥上文田詘為“ 聖易”之議也。論衡凡較正他人之語,皆遠疊前文,此亦宜然。未必能成;田詘之言為易,朱校元本無“未必能成”以下十字,疑是。未必能是。盼遂案: “能成田詘之言為易未必能”凡十一字,疑當系衍文。此文本為田詘之言“為聖易”未必是,言“臣之所學” 蓋其實也,文義暢適,與上下相貫。若今書,便成兩橛矣。言“臣之所學”,蓋其實也。賢可學盼遂案:“賢”當為“聖”之誤字。論正詰駁田詘“學聖易”之非,故此處全就聖人為說。茲獨作“賢”,明為字誤。為,“賢”下當有“聖” 字。勞佚殊,故賢聖之號,仁智共之。子貢問於孔子:“夫子聖矣乎?”孔子曰:“聖則吾不能,我學不饜,而教不倦。”子貢曰:“學不饜者,智也;教不倦者,仁也。仁且智,孔子既聖矣。”見孟子公孫醜上篇。由此言之,仁智之人,可謂聖矣。孟子曰:“子夏、子游、子張得聖人之一體,冉牛、閔子騫、顏淵具體而微。”見同上。六子在其世,皆有聖人之才,或頗有而不具,頗,偏頗也。或備有而不明,然皆稱聖人,聖人可勉成也。孟子又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伯夷也。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伊尹也。可以仕則仕,可以已則已,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孔子也。皆古之聖人也。”見同上。又曰:“聖人,百世之師也,伯夷、柳下惠是也。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聞柳下惠之風者,薄夫敦,鄙夫寬。奮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聞之者,莫不興起,非聖而若是乎?“ 而”讀作“能”。而況親炙之乎?”見孟子盡心下篇。“頑夫廉”,錢大昕謂當作“貪夫廉” 。說見率性篇。夫伊尹、伯夷、柳下惠不及孔子,而孟子皆曰“聖人”者,賢聖同類,可以共一稱也。宰予曰:“以予觀夫子,賢于堯、舜遠矣。”見孟子公孫醜上篇。孔子聖,宜言“聖於堯、舜”,而言“賢”者,聖賢相出入,故其名稱相貿易也。